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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与此同时,收入分配差距也被逐步拉大,而财政政策对于解决这一问题也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收入分配;财政政策;调节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4-0143-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30年来,每年保持将近10%的年增长率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是一个增长奇迹。得益于经济总量的积累,国民收入水平飞速提升,国民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不断改善,社会文明程度得以提高,与之对应的国民政治参与意识也取得了质的进步。
与此同时,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被逐步拉大。从统计数据看,大部分经济学家对中国的基尼系数估计在0.45~0.5之间,高于0.4的世界警戒标准。针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国政府也正采取不同的方式缓解贫富分化并减轻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这充分说明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促进收入分配相对公平,是现阶段的重要课题。当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手段有很多,在此,我们主要讨论财政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财政政策作为社会资源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切实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缩小收入差距,无疑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财政政策,就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实现宏观经济的目标,通过一定方式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政府收支平衡的措施。财政政策的实施主体只能是各级政府,而其中中央政府的作用尤为突出。财政政策效果体现在政府收入、支出、预算平衡和外债、国债等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全球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中国经济也面临新的挑战。财政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经济走势,同样进行着体制上的变革。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逐步放弃了直接行政调控,转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经济手段为主的调控体系。
促进收入相对合理分配是现阶段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体现着促进社会公平的精神,传递着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导向。在分配方面,是一个公平与效率相互协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使尽可能多的人享受到社会进步带来的生活质量提高的好处。因此,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具体手段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优抚和医疗卫生体系及住房保障、养老保障体系是缓解人们的后顾之忧,促进收入合理分配,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有效措施。
众所周知,财政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通过一定工具起作用的,说到财政政策工具,主要指财政主体所选择的用以达到政策目标的各种财政手段,也就是财政的各个范畴。包括:税收、公共支出(包括财政补贴)、政府投资、国债等。相信大家对税收、政府投资、国债等工具都不陌生,它们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工薪阶层每月上缴固定的个人所得税,公民在投资理财过程中购买国债和政府投资的理财产品项目都有财政调节的影子;而公共支出相对来讲离个人稍有距离,因为公共支出是从社会整体出发的,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手段。而我国近年来对“三农”、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大力支持亦体现了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和对社会公平的推动。而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农业大国,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与结构性失业问题,这种现状在短期内难有明显的改善。因此,对这一群体用财政手段构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存在着迫切的需要,而这也是通过公共支出来完成的。
财政政策调节收入分配对个人和企业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货币上,体现在改变货币收入者实得货币收入或货币收入者实际购买力的变化上。对于前者,财政调节主要通过对居民个人征税,使其税后收入减少,或通过某种形式补贴如出口退税等使企业或个人实得收入增加;对于后者,财政调节主要通过货币的升值或贬值进行。而居民个人收入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其储蓄与消费行为,因为收入变化会使闲暇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劳动者在工作与闲暇之间重新做出选择,这也在对社会产出进行着调节。例如,对个人征收消费税会直接影响个人消费支出,而开征利息税则会影响很多居民的储蓄行为,迫使公民对自己的消费和储蓄进行重新规划和安排;当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到一定程度,使工作时间相对价格低于闲暇时间相对价格时,会使大多数工薪阶层在工作与闲暇中重新做选择,产生减少工作时间而增加闲暇时间的替代效应。
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保证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对收入分配不公现状进行改善,是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而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经常以经济手段起作用的财政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天然有利条件。财政手段多种多样,产生的效果和政策调节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政府既可通过税收手段控制货币分配,直接对GDP起作用,参与到初次分配过程中;也可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即对高收入者征收重税从其手中筹集多余财富,通过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渠道对低收入者进行再分配。就目前中国国情而言,充分利用税收手段,从分配层面出发是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有效途径。
我国收入分配不均这一问题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导致的,财政政策并不能单纯只作为初次分配手段起作用,而是应该偏向再分配方面,财政手段对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这实际反映了我国收入分配体制问题,体制建设的完善,离不开对初次分配格局的调整。这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就当前而言,运用财政政策调整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最切实际。总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财政政策在缓解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基础上,还需要就未来中国整体收入分配格局的重构提供相应的政策导向与支持,这将成为引领今后中国收入分配相关财政政策的新思路。
关键词:收入分配;财政政策;调节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4-0143-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30年来,每年保持将近10%的年增长率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是一个增长奇迹。得益于经济总量的积累,国民收入水平飞速提升,国民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不断改善,社会文明程度得以提高,与之对应的国民政治参与意识也取得了质的进步。
与此同时,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被逐步拉大。从统计数据看,大部分经济学家对中国的基尼系数估计在0.45~0.5之间,高于0.4的世界警戒标准。针对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国政府也正采取不同的方式缓解贫富分化并减轻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这充分说明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促进收入分配相对公平,是现阶段的重要课题。当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手段有很多,在此,我们主要讨论财政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财政政策作为社会资源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切实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缩小收入差距,无疑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财政政策,就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实现宏观经济的目标,通过一定方式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政府收支平衡的措施。财政政策的实施主体只能是各级政府,而其中中央政府的作用尤为突出。财政政策效果体现在政府收入、支出、预算平衡和外债、国债等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相互配合,缺一不可。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全球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中国经济也面临新的挑战。财政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不同历史时期针对经济走势,同样进行着体制上的变革。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逐步放弃了直接行政调控,转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经济手段为主的调控体系。
促进收入相对合理分配是现阶段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这体现着促进社会公平的精神,传递着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导向。在分配方面,是一个公平与效率相互协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使尽可能多的人享受到社会进步带来的生活质量提高的好处。因此,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具体手段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优抚和医疗卫生体系及住房保障、养老保障体系是缓解人们的后顾之忧,促进收入合理分配,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有效措施。
众所周知,财政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通过一定工具起作用的,说到财政政策工具,主要指财政主体所选择的用以达到政策目标的各种财政手段,也就是财政的各个范畴。包括:税收、公共支出(包括财政补贴)、政府投资、国债等。相信大家对税收、政府投资、国债等工具都不陌生,它们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工薪阶层每月上缴固定的个人所得税,公民在投资理财过程中购买国债和政府投资的理财产品项目都有财政调节的影子;而公共支出相对来讲离个人稍有距离,因为公共支出是从社会整体出发的,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手段。而我国近年来对“三农”、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大力支持亦体现了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财政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和对社会公平的推动。而我国作为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农业大国,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与结构性失业问题,这种现状在短期内难有明显的改善。因此,对这一群体用财政手段构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存在着迫切的需要,而这也是通过公共支出来完成的。
财政政策调节收入分配对个人和企业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货币上,体现在改变货币收入者实得货币收入或货币收入者实际购买力的变化上。对于前者,财政调节主要通过对居民个人征税,使其税后收入减少,或通过某种形式补贴如出口退税等使企业或个人实得收入增加;对于后者,财政调节主要通过货币的升值或贬值进行。而居民个人收入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其储蓄与消费行为,因为收入变化会使闲暇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劳动者在工作与闲暇之间重新做出选择,这也在对社会产出进行着调节。例如,对个人征收消费税会直接影响个人消费支出,而开征利息税则会影响很多居民的储蓄行为,迫使公民对自己的消费和储蓄进行重新规划和安排;当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到一定程度,使工作时间相对价格低于闲暇时间相对价格时,会使大多数工薪阶层在工作与闲暇中重新做选择,产生减少工作时间而增加闲暇时间的替代效应。
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保证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对收入分配不公现状进行改善,是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而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经常以经济手段起作用的财政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天然有利条件。财政手段多种多样,产生的效果和政策调节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政府既可通过税收手段控制货币分配,直接对GDP起作用,参与到初次分配过程中;也可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即对高收入者征收重税从其手中筹集多余财富,通过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渠道对低收入者进行再分配。就目前中国国情而言,充分利用税收手段,从分配层面出发是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有效途径。
我国收入分配不均这一问题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导致的,财政政策并不能单纯只作为初次分配手段起作用,而是应该偏向再分配方面,财政手段对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弥补。这实际反映了我国收入分配体制问题,体制建设的完善,离不开对初次分配格局的调整。这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就当前而言,运用财政政策调整将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最切实际。总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财政政策在缓解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基础上,还需要就未来中国整体收入分配格局的重构提供相应的政策导向与支持,这将成为引领今后中国收入分配相关财政政策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