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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的定罪量刑程序一体化模式不同,我国现阶段量刑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无罪辩护案件中控辩交锋最为激烈,可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存在着无罪辩护风险高,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互相制约等无法克服的固有属性。无罪辩护案件中实行定罪和量刑程序完全分离契合审判中心主义改革要求,贯彻了无罪推定原则,可以减少冤错案件,实现有效辩护,制度选择的合理性是人权保障的应有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