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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苏某是县委宣传部干部,共产党员。 1989年生育一胎女婴后, 1994年又违反政策生育了第二胎男孩。群众对苏某的超生问题从 1995年至 1999年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特别是向县委书记黄某,分管计生、宣传工作的副书记王某等有关领导书面举报,甚至张贴小字报,一时间满城风雨,但却未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 1996年 8月,县委常委会任命苏某为县委通讯组组长; 1999年 3月,任命苏某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9年 9月,又任命苏某为县报社社长兼总编。以上 3次常委会均由黄某主持,王某均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