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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办评分离的框架下,实现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政府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统筹协调,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监管体系,政府首先要加强立法建设,完善研究生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其次要从资格准入、过程监控、结果评估与反馈等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行全程监管;最后,政府应鼓励社会第三方力量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评估,同时加强对评估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