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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轮城镇化过程中,城市近郊的农民失去了赖以为生的耕地,利用其仅有的宅基地租赁给流动人口,获得了可观的收入,但新一轮的城镇化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主要就是针对城市中聚集大量流动人口的城中村进行改造,短期内,农民获得了较多的补偿款,但对于无城市就业能力的农民而言,其可持续发展及未来社会保障问题堪忧,在拆迁过程中,也时有政府强拆和暴力抗拆的不和谐场景出现,究其法律本质就是政府与农民围绕各自发展利益之间的博弈,此中存在地方政府违宪和农民维权之矛盾的两方面,如何平衡城市发展利益和农民发展利益的平衡,亟待学界和实务界予以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