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试点开始,迄今已有10年历史。从六城市试点到全国试行,再到2011年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制度列入法条,社区矫正工作终于进入有法可依的“快车道”。然而近两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区建设体系不尽完备,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地方司法所与专职人员的匮乏,成为城镇化过程中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