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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外部性理论和庇古税原理,以洞庭湖区农田施肥量超过平均生态施肥量的16个县(市、区)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化肥税的设计及其控制农田化肥非点源污染的效果.结果表明:洞庭湖区的化肥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为-0.29,在短期内对化肥生产厂商的影响较小.征税后将减少环境损失1.4×10^7元,为国家增加税收7×10^7元,因粮食产量减少造成经济损失4.3×10^7元,社会净效益是4.1×10^7元.农户支出的增加量占生产成本的0.54%~1.28%,农户收入的波动范围为-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