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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醒世姻缘传》是明清之际产生的一部世情大作。作品塑造了一批行为张扬放纵的叛逆女性形象,薛素姐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员,她也是明清叙事文学中典型的悍妇形象之一。本文通过“换心”情节简要分析薛素姐叛逆性格的表现,及其叛逆性格的复杂性、局限性,从而剖析了其中的反讽寓意。
关键词:《醒世姻缘传》;悍妇;换心情节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336-02
十六世纪,随着农耕世界向工业世界的转换,我国的商品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思想界随之发生了嬗变,与当时的程朱理学相对立的“异端邪说”狂飚突起,毫不留情地剥蚀着早已疮洞百出的封建母体。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李贽的“童心说”对社会影响是巨大的,并因此改变了一大批妇女的思想和命运,沉睡了千百年的女性意识开始复苏,女性们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途径来响应新思潮的召唤。与新时代新思潮相对比,封建传统的妇德本身的重重矛盾便显露出来。妇道对女性的“三纲五常”“七出之条”“四德之规”已再也无法阻挡女性的视野。在“妇道”这一堡垒中苦苦挣扎的女性们,从忽视自我开始懂得重视自我,从寄托来世开始肯定现世,追求世俗认同的幸福和快乐,从甘心充当男性的附庸品开始要求享有和男人平等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在理学仍占据正统思想界主流地位的时候,在女性社会地位仍很低下,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她们要争取世俗的快乐,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往往会跟传统的伦理规范发生抵触,并会陷入激烈的矛盾斗争中。因此,有时候,她们必须动用极端和偏执的武器去抗争和排斥,只有这样才能有望取得胜利。
《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就是这些女性中的一员,而她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来自于全书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第四十回“梦换心方成恶妇”。这一情节虽然有过于失真的夸大成份,但它所表现出来的反讽价值却很大。
作为一个严格维护封建礼教的卫道士,薛教授迫不及待地想把女儿塑造成一个完全符合封建礼教的标准女性,于是在女儿出嫁前一晚,向女儿发起了总攻,从多方面、全方位的向女儿灌输妇道理论。通观薛教授的这套完备的闺训理论,表面看是家长教子的一个教育处方,实则是一部封建妇道的教科书。他精心提炼的要点,便是封建妇道对女性制定的规范。薛教授妄图把一个传统的“合格”女性摆在众人面前,以此扬名,殊不知他枉费了心机,女儿非但没有按照他引领的道路前行,反而走向了另一极端,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恶妇。这无形中给了薛教授一记响亮的耳光,更是对封建妇道莫大的讽刺。
中国是一个极为讲究伦理观念的大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使得伦理体系极为完整,而支撑这个完整体系的最重砝码,便是“孝”。宗法血缘的浓厚性,使得“孝”成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追求的人格目标,同时也成为评判人的尺度,因此“孝”被推崇到了至高的位置。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孝”文化本身承载了太多的历史和人为因素,因此极为复杂和厚重,而这就决定了它除了具有传统的优良美德外,还有着扼杀人性的不合理的成份。孝道的负面影响,从理论上讲,的确如此。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强大森严的等级观念使得绝大多数人根本无法与孝道相抗衡,封建家长的绝对权威埋葬了一切事物的是非曲直,于是众多的人就在“孝”的美名下,苦苦煎熬。而儿媳则处于更为可悲的境地,她们要同时承受妇道、孝道的双重压制,即便一味顺从,也未必能得到长辈的认可。然而薛素姐婚后与婆家的第一次冲突,就正是与父亲所倡导的“孝道”背道而驰的。第四十八回“不贤妇逆姑殴婿,护短母吃脚遭拳”。写素姐在婆家的第一次发威。起因是狄周媳妇怀疑素姐的丫头小玉兰偷吃了半碗鸡,结果招致素姐对小玉兰的一顿毒打,丫头的怪叫引发了狄婆子的劝架。狄婆子本想凭借婆母的身份来平息这次纠纷,谁知素姐全然不把她放在眼里,仍旧打骂小玉兰。淑女变成了凶神恶煞。婆婆的威风在素姐面前随即扫地。在狄家串门的薛父来拉架,也被素姐骂了个狗血喷头:“嫁出去的女,卖出去的地,不干你事!……刚才要不是你敦着腚,雌着嘴吃,怎么少得了鸡,起这门祸!”气得薛父通红脸,声称自己没有这样的闺女。随后,由于丈夫的一番不中听的话,使得薛素姐破口大骂,打得丈夫不住的求救。婆婆来救儿子,采用了同样的方式鞭打素姐,却不想引来了杀身之祸。素姐在夜晚,趁公婆熟睡之际,放火,想烧死他们。整个事件头绪纷杂,但中心问题只有一个,即家长的权威对素姐是否生效。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就这件事而言,冲突双方都有一定道理。从婆婆来讲,制止殴打丫头,危情之下营救儿子,完全合情合理,没有错误可言。作为儿媳,薛素姐认为毫无证据地怀疑自己的丫头偷嘴,就是在贬低自己的出身,否定自身的尊严,而自我的尊严对薛素姐来说却是头等大事。用她自己的话讲就是:“象俺好人家儿女害羞,不叫人说偷嘴!”,也的确不无道理。但是距离薛父所提出的“无条件服从尊长”的要求,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给薛教授所标榜的“孝道”最为蒙羞的一笔是第五十九回“悍妻逞毒害双亲”。不断的忤逆,公开的辱骂,素姐最终气死了双亲,在她看来,这全是长者的无理所致。她以比男子更男子的极端残忍、极具破坏力的行动,找回了女性的主体意识,但同时又迷失了自己——失去了人性之爱。为了一半而失去另一半,这就是薛素姐的无奈。她处于两难境地,作为一个不肯低头就范,要证明自己的女人,她别无选择,不如此,她就不成其为薛素姐了。但就她害死双亲这一点上讲,无论以传统的还是以现代的眼光看,素姐这种目无尊长,为所欲为的极端行为,应该受到巨大的谴责。因此,薛素姐背上了“毒物”“恶妇”的臭名。但就这件事而言,它不是一个“具体”,而是一种“符号”,表明薛素姐已经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与父权意识、夫权意识彻底决裂的道路。作者写这件过激的事情,只是在说明女性走在与妇道背道而驰的路上是相当艰难的,有时要背负着无人性之爱的臭名,并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薛教授的另一理论就是突出强调男性的至高地位,即男尊女卑观念。“夫婿叫是夫主,就合凡人仰仗天的一般,是做女人的终身依靠。”男子是天,是女子立足的根本,是女人的主子,女人一旦出嫁就要完全依靠这个男子,因此就要万分小心地敬顺丈夫。这无疑是要在女儿思想中建立男性中心主义,而这也正是封建妇道的规定。“夫,妻之天也,以智率人者也。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家垫蒙求》康基渊)“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長万物之义也。故谓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大戴礼记·本命》)丈夫是家庭的主宰,社会的主人,而女人的唯一出路,就是充当男性的附属物。“妇,意为服也。”(《说文解字》)“敬顺之道,妇之大礼也。”(班昭《女诫·敬顺》)可见,服从是中国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传统要求,但这并非简单的服从,对女性还要有伦理修养上的规范,“三从四德”是核心,“七出之条”等戒律是外延,女性要在层层的禁锢中,把自己造就成清心寡欲,心如古井,举止拘谨的人,甘心充当传种接代的工具。既然女性处于最卑下的地位,那么男性自然对女人有着“天赋”“神圣不可侵犯”的伦理管制权。为此,女人要拿出十分的敬重,争得丈夫一宠。在两性婚姻中,求得夫妻的和睦,不是双方的共同努力,而是单靠女性对男性的一味顺从,这其中隐藏了对女性的莫大的不公平。作为婚姻的一方,女性在自己的家庭生活中完全没有主动权,媚从男性可能换来表层的家庭和睦,但另辟蹊径,女性就要背负“家反宅乱”的罪名,成为“女人是祸水”的活生生的实例教材。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在人类社会驶入文明的父系社会时,曾经是支撑人类社会的重量级人物——女性却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由社会隐退到家庭中,再也没有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的形象与男性并肩站立在一起。这种不公平的两性跛足文化在历史的进程中稳定下来,具有了“传统”意义上的顽固性,最终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一种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阴阳乾坤说”制定下了男尊女卑的基调,“男率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也。”(《礼记》)女性一旦进入婚姻的殿堂,迎来的不是幸福的喜悦,而是男权笼罩下的生命的苍白与贫弱。无数的青春被勒枯,无数的生命被钳制,女性在这种不合理的婚姻框架中,失去了应有的光彩,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与绝大多数女性低首顺眉,甘于管制不同。薛素姐却独树一帜、自我复活,任凭个人欲望的驱使,向“男尊女卑”的歪理邪说发起了猛烈进攻。她反“从”为“主”,反“卑”为“尊”,使男性处于“卑”位,时不时地品尝皮肉之苦和生命之虞。第四十八回,狄希陈因辱骂岳母,而被薛素姐打的“半边脸就似那猴腚一般通红,发面白馍馍一般暄肿。”“一把手采倒在地,使腚坐着头,从上往下鞭打”。男性在薛素姐手中,不但丧失了绝对的权威,甚至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没有了,乾坤倒置,狄希陈服服帖帖地拜倒在薛素姐脚下。此后,任凭薛素姐怎样凌辱,他都毫无“怨言”,只能默默忍受了。第六十四回,狄希陈偷换父母银两,“被薛素姐飕的一个漏风巴掌,兜腚一脚,踢了一个嘴抢地”。第七十五回,薛素姐用蚊虫作践狄希陈,咬得他身上犹如生疥癞相似。“整整两月,也便作践得不像了人的模样”。第九十七回,薛素姐把炭火倒入狄希陈的衣服内,把他的脊背烧得稀烂。第一百回,素姐用铲箭射入狄希陈的背心,直欲取其性命。
“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享有了多种特权,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男性享有了一夫多妻的特殊婚姻形式。一个男子同时拥有几个女人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为了给男子这一行为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薛教授把夫妻失和归咎为女人的“量窄心偏”,这显然是在为一夫多妻的弊端辩护。“往往男子们有那弃妻宠妾的,也都是那做女人们的量窄心偏激出来的,岂是那做男子的没个良心?”丈夫可以养女吊妇,妻子却要承受心胸狭窄的斥责。薛教授认为,夫妻感情不和只怪夫妻情义不深,而情义不深,并不是丈夫的外遇和胡做所致,男人是在做“男子的常事”,责任在于女人的小心眼,才使得男子不得不弃妻宠妾。薛教授这一理论非常清楚,即:男人养女吊妇不错,而女人为保住丈夫心生不满,产生“妒”情,则是一种无法饶恕的恶德。
薛素姐对丈夫的纳妾宠妓行为也产生了妒情,她的妒情源于一种内心的不满,她可以没有丈夫之爱,可以没有稳定的家庭,但就男子这种行为本身,她是万万接受不了的。例如第六十六回“尖嘴监打还伤臂,狼心赔酒又握椎”,薛素姐得知狄希陈与妓女在湖边喝酒,大闹了酒场后,对狄希陈骂道:“我薛老素不怕人败坏,我不图盖甚么贤孝牌坊!你问声,那年张家盖牌坊,老婆汉子的挤着看,我眼角也不看他!你背着我养老婆,天也不容你,神差鬼使的叫你自家砍那手!”此时的素姐全然忘却了父亲的“勿要心窄量偏”的教诲,在毫无爱情可言的丈夫面前,她只想证明,作为女人,她同样是有尊严有权力的,丈夫无权采用各种方式来践踏自己。
总之在与封建传统妇道的斗争中,薛素姐抛掉了父亲所教诲的一切,大刀阔斧地大战了一场。尽管素姐发作起来异常凶猛,但也确如徐志摩在《〈醒世姻缘传〉序》中所说:“素姐的发威几乎没有一次没有充分理由的”。婚后,薛素姐与男权进行的一次次争斗,令人瞠目结舌。昔日,人们眼中的“弱女子”成为与有千百年历史根基的男权专制相抗争的斗士,这足以说明封建妇道所规定的三从四德等清规戒律,统统都让薛素姐不受用。婚前,薛素姐身上所具有的那些深得妇道所认可的美德,发生了巨大的蜕变,使素姐走了一条与妇道截然相反的道路。作者精心设计换心情节,安排薛教授说教的用意也就显而易见此了:礼教压迫导致淑女变悍妇;妇道自身的矛盾导致驾驭女性的失败。因此,淑女换心情节价值极大,虽然其中有过于失真的夸大成份,但它所表现出来的思想价值却远远大于失真这一缺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它是對妇道叛离的经典所在。
参考文献:
[1]僧佑.弘明集[M].中华书局,2011.
[2]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齐鲁书社,1980.
关键词:《醒世姻缘传》;悍妇;换心情节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336-02
十六世纪,随着农耕世界向工业世界的转换,我国的商品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思想界随之发生了嬗变,与当时的程朱理学相对立的“异端邪说”狂飚突起,毫不留情地剥蚀着早已疮洞百出的封建母体。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李贽的“童心说”对社会影响是巨大的,并因此改变了一大批妇女的思想和命运,沉睡了千百年的女性意识开始复苏,女性们通过政治,经济等各种途径来响应新思潮的召唤。与新时代新思潮相对比,封建传统的妇德本身的重重矛盾便显露出来。妇道对女性的“三纲五常”“七出之条”“四德之规”已再也无法阻挡女性的视野。在“妇道”这一堡垒中苦苦挣扎的女性们,从忽视自我开始懂得重视自我,从寄托来世开始肯定现世,追求世俗认同的幸福和快乐,从甘心充当男性的附庸品开始要求享有和男人平等的权利和自由。然而,在理学仍占据正统思想界主流地位的时候,在女性社会地位仍很低下,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她们要争取世俗的快乐,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往往会跟传统的伦理规范发生抵触,并会陷入激烈的矛盾斗争中。因此,有时候,她们必须动用极端和偏执的武器去抗争和排斥,只有这样才能有望取得胜利。
《醒世姻缘传》中的薛素姐就是这些女性中的一员,而她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来自于全书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第四十回“梦换心方成恶妇”。这一情节虽然有过于失真的夸大成份,但它所表现出来的反讽价值却很大。
作为一个严格维护封建礼教的卫道士,薛教授迫不及待地想把女儿塑造成一个完全符合封建礼教的标准女性,于是在女儿出嫁前一晚,向女儿发起了总攻,从多方面、全方位的向女儿灌输妇道理论。通观薛教授的这套完备的闺训理论,表面看是家长教子的一个教育处方,实则是一部封建妇道的教科书。他精心提炼的要点,便是封建妇道对女性制定的规范。薛教授妄图把一个传统的“合格”女性摆在众人面前,以此扬名,殊不知他枉费了心机,女儿非但没有按照他引领的道路前行,反而走向了另一极端,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恶妇。这无形中给了薛教授一记响亮的耳光,更是对封建妇道莫大的讽刺。
中国是一个极为讲究伦理观念的大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使得伦理体系极为完整,而支撑这个完整体系的最重砝码,便是“孝”。宗法血缘的浓厚性,使得“孝”成为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追求的人格目标,同时也成为评判人的尺度,因此“孝”被推崇到了至高的位置。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孝”文化本身承载了太多的历史和人为因素,因此极为复杂和厚重,而这就决定了它除了具有传统的优良美德外,还有着扼杀人性的不合理的成份。孝道的负面影响,从理论上讲,的确如此。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强大森严的等级观念使得绝大多数人根本无法与孝道相抗衡,封建家长的绝对权威埋葬了一切事物的是非曲直,于是众多的人就在“孝”的美名下,苦苦煎熬。而儿媳则处于更为可悲的境地,她们要同时承受妇道、孝道的双重压制,即便一味顺从,也未必能得到长辈的认可。然而薛素姐婚后与婆家的第一次冲突,就正是与父亲所倡导的“孝道”背道而驰的。第四十八回“不贤妇逆姑殴婿,护短母吃脚遭拳”。写素姐在婆家的第一次发威。起因是狄周媳妇怀疑素姐的丫头小玉兰偷吃了半碗鸡,结果招致素姐对小玉兰的一顿毒打,丫头的怪叫引发了狄婆子的劝架。狄婆子本想凭借婆母的身份来平息这次纠纷,谁知素姐全然不把她放在眼里,仍旧打骂小玉兰。淑女变成了凶神恶煞。婆婆的威风在素姐面前随即扫地。在狄家串门的薛父来拉架,也被素姐骂了个狗血喷头:“嫁出去的女,卖出去的地,不干你事!……刚才要不是你敦着腚,雌着嘴吃,怎么少得了鸡,起这门祸!”气得薛父通红脸,声称自己没有这样的闺女。随后,由于丈夫的一番不中听的话,使得薛素姐破口大骂,打得丈夫不住的求救。婆婆来救儿子,采用了同样的方式鞭打素姐,却不想引来了杀身之祸。素姐在夜晚,趁公婆熟睡之际,放火,想烧死他们。整个事件头绪纷杂,但中心问题只有一个,即家长的权威对素姐是否生效。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就这件事而言,冲突双方都有一定道理。从婆婆来讲,制止殴打丫头,危情之下营救儿子,完全合情合理,没有错误可言。作为儿媳,薛素姐认为毫无证据地怀疑自己的丫头偷嘴,就是在贬低自己的出身,否定自身的尊严,而自我的尊严对薛素姐来说却是头等大事。用她自己的话讲就是:“象俺好人家儿女害羞,不叫人说偷嘴!”,也的确不无道理。但是距离薛父所提出的“无条件服从尊长”的要求,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给薛教授所标榜的“孝道”最为蒙羞的一笔是第五十九回“悍妻逞毒害双亲”。不断的忤逆,公开的辱骂,素姐最终气死了双亲,在她看来,这全是长者的无理所致。她以比男子更男子的极端残忍、极具破坏力的行动,找回了女性的主体意识,但同时又迷失了自己——失去了人性之爱。为了一半而失去另一半,这就是薛素姐的无奈。她处于两难境地,作为一个不肯低头就范,要证明自己的女人,她别无选择,不如此,她就不成其为薛素姐了。但就她害死双亲这一点上讲,无论以传统的还是以现代的眼光看,素姐这种目无尊长,为所欲为的极端行为,应该受到巨大的谴责。因此,薛素姐背上了“毒物”“恶妇”的臭名。但就这件事而言,它不是一个“具体”,而是一种“符号”,表明薛素姐已经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与父权意识、夫权意识彻底决裂的道路。作者写这件过激的事情,只是在说明女性走在与妇道背道而驰的路上是相当艰难的,有时要背负着无人性之爱的臭名,并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薛教授的另一理论就是突出强调男性的至高地位,即男尊女卑观念。“夫婿叫是夫主,就合凡人仰仗天的一般,是做女人的终身依靠。”男子是天,是女子立足的根本,是女人的主子,女人一旦出嫁就要完全依靠这个男子,因此就要万分小心地敬顺丈夫。这无疑是要在女儿思想中建立男性中心主义,而这也正是封建妇道的规定。“夫,妻之天也,以智率人者也。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家垫蒙求》康基渊)“男子者,言任天地之道,如長万物之义也。故谓丈夫,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万物也。”(《大戴礼记·本命》)丈夫是家庭的主宰,社会的主人,而女人的唯一出路,就是充当男性的附属物。“妇,意为服也。”(《说文解字》)“敬顺之道,妇之大礼也。”(班昭《女诫·敬顺》)可见,服从是中国封建社会对女性的传统要求,但这并非简单的服从,对女性还要有伦理修养上的规范,“三从四德”是核心,“七出之条”等戒律是外延,女性要在层层的禁锢中,把自己造就成清心寡欲,心如古井,举止拘谨的人,甘心充当传种接代的工具。既然女性处于最卑下的地位,那么男性自然对女人有着“天赋”“神圣不可侵犯”的伦理管制权。为此,女人要拿出十分的敬重,争得丈夫一宠。在两性婚姻中,求得夫妻的和睦,不是双方的共同努力,而是单靠女性对男性的一味顺从,这其中隐藏了对女性的莫大的不公平。作为婚姻的一方,女性在自己的家庭生活中完全没有主动权,媚从男性可能换来表层的家庭和睦,但另辟蹊径,女性就要背负“家反宅乱”的罪名,成为“女人是祸水”的活生生的实例教材。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在人类社会驶入文明的父系社会时,曾经是支撑人类社会的重量级人物——女性却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由社会隐退到家庭中,再也没有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的形象与男性并肩站立在一起。这种不公平的两性跛足文化在历史的进程中稳定下来,具有了“传统”意义上的顽固性,最终根植于人们的头脑中,形成一种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阴阳乾坤说”制定下了男尊女卑的基调,“男率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也。”(《礼记》)女性一旦进入婚姻的殿堂,迎来的不是幸福的喜悦,而是男权笼罩下的生命的苍白与贫弱。无数的青春被勒枯,无数的生命被钳制,女性在这种不合理的婚姻框架中,失去了应有的光彩,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与绝大多数女性低首顺眉,甘于管制不同。薛素姐却独树一帜、自我复活,任凭个人欲望的驱使,向“男尊女卑”的歪理邪说发起了猛烈进攻。她反“从”为“主”,反“卑”为“尊”,使男性处于“卑”位,时不时地品尝皮肉之苦和生命之虞。第四十八回,狄希陈因辱骂岳母,而被薛素姐打的“半边脸就似那猴腚一般通红,发面白馍馍一般暄肿。”“一把手采倒在地,使腚坐着头,从上往下鞭打”。男性在薛素姐手中,不但丧失了绝对的权威,甚至连最基本的尊严都没有了,乾坤倒置,狄希陈服服帖帖地拜倒在薛素姐脚下。此后,任凭薛素姐怎样凌辱,他都毫无“怨言”,只能默默忍受了。第六十四回,狄希陈偷换父母银两,“被薛素姐飕的一个漏风巴掌,兜腚一脚,踢了一个嘴抢地”。第七十五回,薛素姐用蚊虫作践狄希陈,咬得他身上犹如生疥癞相似。“整整两月,也便作践得不像了人的模样”。第九十七回,薛素姐把炭火倒入狄希陈的衣服内,把他的脊背烧得稀烂。第一百回,素姐用铲箭射入狄希陈的背心,直欲取其性命。
“男尊女卑”观念使男性享有了多种特权,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男性享有了一夫多妻的特殊婚姻形式。一个男子同时拥有几个女人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为了给男子这一行为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薛教授把夫妻失和归咎为女人的“量窄心偏”,这显然是在为一夫多妻的弊端辩护。“往往男子们有那弃妻宠妾的,也都是那做女人们的量窄心偏激出来的,岂是那做男子的没个良心?”丈夫可以养女吊妇,妻子却要承受心胸狭窄的斥责。薛教授认为,夫妻感情不和只怪夫妻情义不深,而情义不深,并不是丈夫的外遇和胡做所致,男人是在做“男子的常事”,责任在于女人的小心眼,才使得男子不得不弃妻宠妾。薛教授这一理论非常清楚,即:男人养女吊妇不错,而女人为保住丈夫心生不满,产生“妒”情,则是一种无法饶恕的恶德。
薛素姐对丈夫的纳妾宠妓行为也产生了妒情,她的妒情源于一种内心的不满,她可以没有丈夫之爱,可以没有稳定的家庭,但就男子这种行为本身,她是万万接受不了的。例如第六十六回“尖嘴监打还伤臂,狼心赔酒又握椎”,薛素姐得知狄希陈与妓女在湖边喝酒,大闹了酒场后,对狄希陈骂道:“我薛老素不怕人败坏,我不图盖甚么贤孝牌坊!你问声,那年张家盖牌坊,老婆汉子的挤着看,我眼角也不看他!你背着我养老婆,天也不容你,神差鬼使的叫你自家砍那手!”此时的素姐全然忘却了父亲的“勿要心窄量偏”的教诲,在毫无爱情可言的丈夫面前,她只想证明,作为女人,她同样是有尊严有权力的,丈夫无权采用各种方式来践踏自己。
总之在与封建传统妇道的斗争中,薛素姐抛掉了父亲所教诲的一切,大刀阔斧地大战了一场。尽管素姐发作起来异常凶猛,但也确如徐志摩在《〈醒世姻缘传〉序》中所说:“素姐的发威几乎没有一次没有充分理由的”。婚后,薛素姐与男权进行的一次次争斗,令人瞠目结舌。昔日,人们眼中的“弱女子”成为与有千百年历史根基的男权专制相抗争的斗士,这足以说明封建妇道所规定的三从四德等清规戒律,统统都让薛素姐不受用。婚前,薛素姐身上所具有的那些深得妇道所认可的美德,发生了巨大的蜕变,使素姐走了一条与妇道截然相反的道路。作者精心设计换心情节,安排薛教授说教的用意也就显而易见此了:礼教压迫导致淑女变悍妇;妇道自身的矛盾导致驾驭女性的失败。因此,淑女换心情节价值极大,虽然其中有过于失真的夸大成份,但它所表现出来的思想价值却远远大于失真这一缺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它是對妇道叛离的经典所在。
参考文献:
[1]僧佑.弘明集[M].中华书局,2011.
[2]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齐鲁书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