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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八十岁的时候,写了一个自序。有人问:“林语堂,你是誰?”他(林语堂)回答:“我只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他爱中国和中国人,甚于很多的中国人。他很爱慕西方,但是鄙视西方的教育心理学家。
对于民国时期的人来说,林语堂就是当时的李安:两脚踏中西文化,既有两种文化之所长,也不避其短,在中西文化的矛盾冲突中游刃有余。
他的作品《京华烟云》《吾国与吾民》等,最初都用英文写,可是写的完全是中国文化与精神,甚至在1940年和1950年被两度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如果要找一个词调和中西文化的矛盾——当然也包括他自己的矛盾,他应该会选——幽默。
你以为在那个时代一个提倡“幽默”的人,很有可能是一个阿Q式的人,但这样的人绝对与林语堂无关。
1925年,北京政变,留学归国的林语堂走上街头,与一众热血市民联手反对警察,以自己早年苦练的投球技术向警察扔石头,当然他自己也被打得头破血流。
怀孕的妻子劝他为了孩子不要再去示威抗议了。可是他总会等妻子熟睡后,又偷偷拎起一袋石头出门去,“用旗杆和砖石与警察相斗”。
五卅惨案后,他和魯迅同登军方黑名单:他排第十七位,鲁迅排第二十一位。
林语堂在二十年代后期转向支持“幽默文学”,并不是妥协与软弱,而是希望以另一种方式洗涤国人的心性与灵魂,对抗“假道学充斥”的社会氛围。
他说:“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然而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大谈“幽默”,戳中了当时其他热血斗士的死穴——尤其是鲁迅。
林语堂和鲁迅本来关系很好。当年林语堂执掌厦门大学文学院,曾经延请鲁迅任职,两人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鲁迅和林语堂都见惯时代风雨,前者是一个都不饶恕、痛打落水狗,后者是不再做梦、用幽默与性灵调节国人心性,结果两人只能分道扬镳。
鲁迅坚持批评林语堂的“幽默”主张,但从未否认他的成就。在答复外国记者的问题“谁是最优秀的杂文作家”时,鲁迅列举了这样的名单:周作人,林语堂,周树人。
在林语堂看来,幽默并不是捣蛋滑稽:“幽默是一种人生观点,一种应付人生的方法。幽默没有旁的,只是智慧之刀的一晃。”
与其说幽默就是笑笑而已,不如说是一种对待命运的态度:无论顺境逆境,只要给我的,我都欣然接受。
年轻时他爱上了好友的妹妹陈锦端,但他出身太清苦,被陈锦端的父亲嫌弃。结果陈锦端娶不到,他只能娶了陈家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
你以为他会对自己的婚姻抱怨连连?恰恰相反。结婚之初,他就对妻子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他不计较之前爱没爱过妻子,反正婚后再恋爱也无不可:“婚姻就像穿鞋,穿得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对于林语堂而言,应对命运碾压的最佳姿势,就是将幽默进行到底。
遇上演讲之前领导的一大堆废话,他会说:“演讲应该和女人的裙子一样,越短也好。”
他讨厌歌功颂德,可是在纽约林氏宗亲会演讲上,他又不得不按照主持人的建议,说说林家的“威风史”,于是他讲:
“我们姓林的始祖,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祥;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此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谓人才辈出。”
一语既出,满座喷饭。
他说:“对我自己而言,顺乎天性,就是生在天堂。”因此他不会理会太多人情世故的桎梏,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热用立意】幽默/顺乎天性/应对焦虑
【素材赏鉴】无论在林语堂的时代,还是在我们这个时代,要活得顺乎天性都不是易事。而林语堂告诉我们,顺乎天性,不过是能随时随地笑出声来。这,就是幽默的真谛,也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应对焦虑和苦恼的一剂良药。
对于民国时期的人来说,林语堂就是当时的李安:两脚踏中西文化,既有两种文化之所长,也不避其短,在中西文化的矛盾冲突中游刃有余。
他的作品《京华烟云》《吾国与吾民》等,最初都用英文写,可是写的完全是中国文化与精神,甚至在1940年和1950年被两度提名诺贝尔文学奖。
如果要找一个词调和中西文化的矛盾——当然也包括他自己的矛盾,他应该会选——幽默。
你以为在那个时代一个提倡“幽默”的人,很有可能是一个阿Q式的人,但这样的人绝对与林语堂无关。
1925年,北京政变,留学归国的林语堂走上街头,与一众热血市民联手反对警察,以自己早年苦练的投球技术向警察扔石头,当然他自己也被打得头破血流。
怀孕的妻子劝他为了孩子不要再去示威抗议了。可是他总会等妻子熟睡后,又偷偷拎起一袋石头出门去,“用旗杆和砖石与警察相斗”。
五卅惨案后,他和魯迅同登军方黑名单:他排第十七位,鲁迅排第二十一位。
林语堂在二十年代后期转向支持“幽默文学”,并不是妥协与软弱,而是希望以另一种方式洗涤国人的心性与灵魂,对抗“假道学充斥”的社会氛围。
他说:“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然而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大谈“幽默”,戳中了当时其他热血斗士的死穴——尤其是鲁迅。
林语堂和鲁迅本来关系很好。当年林语堂执掌厦门大学文学院,曾经延请鲁迅任职,两人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鲁迅和林语堂都见惯时代风雨,前者是一个都不饶恕、痛打落水狗,后者是不再做梦、用幽默与性灵调节国人心性,结果两人只能分道扬镳。
鲁迅坚持批评林语堂的“幽默”主张,但从未否认他的成就。在答复外国记者的问题“谁是最优秀的杂文作家”时,鲁迅列举了这样的名单:周作人,林语堂,周树人。
在林语堂看来,幽默并不是捣蛋滑稽:“幽默是一种人生观点,一种应付人生的方法。幽默没有旁的,只是智慧之刀的一晃。”
与其说幽默就是笑笑而已,不如说是一种对待命运的态度:无论顺境逆境,只要给我的,我都欣然接受。
年轻时他爱上了好友的妹妹陈锦端,但他出身太清苦,被陈锦端的父亲嫌弃。结果陈锦端娶不到,他只能娶了陈家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
你以为他会对自己的婚姻抱怨连连?恰恰相反。结婚之初,他就对妻子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有离婚时才用得着。”他不计较之前爱没爱过妻子,反正婚后再恋爱也无不可:“婚姻就像穿鞋,穿得久了,自然就合脚了。”
对于林语堂而言,应对命运碾压的最佳姿势,就是将幽默进行到底。
遇上演讲之前领导的一大堆废话,他会说:“演讲应该和女人的裙子一样,越短也好。”
他讨厌歌功颂德,可是在纽约林氏宗亲会演讲上,他又不得不按照主持人的建议,说说林家的“威风史”,于是他讲:
“我们姓林的始祖,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祥;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此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机飞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谓人才辈出。”
一语既出,满座喷饭。
他说:“对我自己而言,顺乎天性,就是生在天堂。”因此他不会理会太多人情世故的桎梏,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热用立意】幽默/顺乎天性/应对焦虑
【素材赏鉴】无论在林语堂的时代,还是在我们这个时代,要活得顺乎天性都不是易事。而林语堂告诉我们,顺乎天性,不过是能随时随地笑出声来。这,就是幽默的真谛,也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应对焦虑和苦恼的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