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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管制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在各国都广受关注,如何既能有效地规制色情的泛滥,又能不损害公民表达自由的基本权利,即如何平衡两者的利益,一直是法学界所关心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确定"淫秽"的法律标准:美国通过案例确立判定标准而且对色情言论的限制逐渐放宽,中国则试图凭借成文立法来精确"淫秽"的法律定义并始终保持对色情言论的高压态度。这种差异的背后其实隐藏着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