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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至24日,2016年第三次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成都举行。会后发表的公报强调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并欢迎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的七条可选措施,具体包括:提供清晰的战略性政策信号与框架;推动绿色金融的自愿原则;扩大能力建设学习网络;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通过国际合作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鼓励并推动环境与金融风险领域的知识共享;改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评估方法。本刊在上期发表了作者对以上七项措施中前三项的解读文章,本文对后四项措施进行讨论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