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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数字革命”引起的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转变,人类社会脆弱性增强导致全球互联网治理需求急剧上升。然而,由于全球性互联网制度缺失,网络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治理出现碎片化、集团化趋势,治理赤字不断扩大。全球互联网制度缺失主要体现为行为制度、全球性制度以及硬法制度缺失,根源既包括治理主体间的认知和偏好差异等因素,也包括制度设计理念僵化、制度建构平台与方向缺失等因素。在治理主体的认知和偏好差异短期内无法消除的情况下,转变制度设计理念与创新制度设计形式成为最后选择。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有责任引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