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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人社发[2017]365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实施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有力助推全省早日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