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军舰享有紧追权,但对军舰行使紧追权时的使用武力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旨与精神,结合国际实践,军舰在实施紧追过程应尽力避免使用武力。在必要情况下,军舰可合理使用武力。军舰在决策是否使用武力时,应在综合考量被追船舶的违法程度、所处位置等重要因素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