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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列宁的著名短文《谈谈辩证法问题》写于1915年,是列宁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多年研究一系列哲学著作,特别是黑格尔的著作以后写的,可以说是列宁这个时期关于辩证法研究成果的结晶。它对辩证法作了深刻的阐述,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献。今天我们学习它,对于端正思想路线,改进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2)05-0035-03
一
在文章的开头,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世界是辨证的,认识也当然是辨证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根本规律,当然也是认识的根本规律。辩证法作为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就其内容而言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311页)这就是说,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外部世界(自然和社会)运动的一般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因此,人的认识要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就必须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就必须遵循认识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前进。列宁举出马克思的《资本论》作为分析事物矛盾运动的典范。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每个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马克思运用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根本方法,深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经过分析,马克思指出商品有两重性,即包含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由此又分析出矛盾具有两重性,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从而形成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这就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矛盾的萌芽。接着马克思又分析了价值形态的矛盾运动,指出由于劳动力成为商品,于是货币转化为资本。最后,马克思揭示了资本的内部矛盾,从而揭露了资本家剥削的秘密---占有剩余价值;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的矛盾,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所以,列宁说:"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毛泽东同志指出:"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列宁自己也正确地运用了它,贯穿于他的全部著作中。"(《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762页)列宁以马克思为例告诉我们,要想获得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就必须把对立统一规律"当作认识s的规律"。(《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1页)所谓人的认识最根本的就是要认识事物的对立统一。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化为同一的"。(《列宁全集》第55集,第90页)这是因为客观事物本身就是对立统一体,事物相互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存在、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归根到底由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所决定。这种情况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对事物的认识必然是对对立统一的认识。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中的根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的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辩证法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事物最普遍、最本质的联系,即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揭示出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这就从根本上阐明了世界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实质。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既然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本质,那么它当然也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中。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质量互变规律,以及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对立统一关系;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肯定和否定之间、继承和发展、前进性和回复性之间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其它范畴本质上无不是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对立统一规律这一辩证法的中心线索,内在地把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联结成一个有机统一体系。第三,对立统一的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又是认识思维的发展规律,是科学的认识工具和认识方法。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根本对立的焦点,是它们根本区别之所在。
二
列宁指出,人类认识世界的任何一个命题都包含辩证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辩证法对资本主义社会所作的分析,只是把辩证法作为认识方法的一次具体运用,其实研究任何事物都可以这样。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一般辩证法的葫芽,因此,反映事物任何一个命题,都包含着个别和一般,必然和偶然的辩证法。而一般与个别的分析方法,就是辩证法的基本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分析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法的方法。从个别到一般的矛盾分析方法,也是分析和认识其他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科学方法。因为在任何具体事物或简单命题中,都包含着个别和一般即:①没有离开个别的一般,也没有脱离一般的个别。列宁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连而存在。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人"作为一般只能存在于张三、李四等具体的之中,不能想象在这一个个具体的人之外还存在什么一般的"人";也不能不想在一般的"人"之外存在着个别的人。②一般与个别也有差别,一般是对个别的本质抽象。个别总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这是一般所包括不了的。列宁说:"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每个人都有自己许多特点,一般的"人"只能概括许许多多个别的人的共同本质,而不可能包括每个人的所有特点。个别总是比一般具体、丰富,一般则比个别普遍、深刻。③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体现了事物的普遍联系。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与周围其他事物、现象、过程的联系中存在和发展的;整个世界是一个联系的整体,任何具体事物、现象、过程都是这一整体中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那样:"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的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59页)④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中,就包含着偶然性与必然性,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列宁说:"这里已经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观联系等概念的因素、胚芽了"。(《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
个别和一般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矛盾的根本方法。这就是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人类的认识,总是从认识一个个具体事物的特殊矛盾开始,逐步认识各种事物矛盾的共同本质,概括出一般的矛盾运动规律,然后以此为指导,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是人类认识的正常秩序和规律。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和完善的过程,都是遵循这样的认识秩序和认识规律。由于一般只存在于个别之中,所以我们的认识要从个别到一般。解剖麻雀、典型经验等方法也是由此而来的。由于一般不能包括个别的全部内容,所以认识了一般之后,还要回到个别事物中去。一般只能指导而不能代替对特殊事物的研究。掌握一般和个别辩证关系的原理,就找到了理解矛盾及其规律等等问题的钥匙。不63
懂得它,就不懂得辩证法,就会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
三
列宁从对一个简单问题的矛盾分析得出结论:"可见在任何一个问题中,好象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所固有的。"(《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可见,对立统一规律无疑是人类认识的规律,已经是正确无误的了。因为既然客观世界的运动是辩证的,与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相符合的正确的认识当然也应当是辩证的。
唯物辩证法不限于研究人类的意识和认识的规律,它首先要研究自然界和社会的一般客观过程。但是,这决不是说可以把辩证法和认识论割裂开来。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从不知到知的转化。"(《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页)他还直截了当地说:"辩证法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列宁强调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原因在于他研究认识论时是从认识的起源和发展的角度来研究认识的。这是对认识的全面的历史的考察。它没有着眼于认识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而是着眼于所有的方面阶段综合在一起展现出来的认识的发展过程。这种以认识的发展过程为对象的认识论,其内容实际上就是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即:认识发展的辩证法。
辩证法科学地揭示了人类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但是科学的认识论决不能只局限于纯粹认识的领域,它必须同认识的对象相联系来研究人的认识,没有对象的认识是不存在的。而认识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他处在怎样的状态,这是需要由辩证法来揭示的。人和人的认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认识是辩证法运动着的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自然物质中分化出人和人脑以后才产生的。如果离开辩证法,把认识看作凭空出现、主观产生的神秘物,那就谈不上什么科学的认识论。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反过来辩证法的正确性和生命力,也必须由人类认识史、科学史、实践史来检验,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不断丰富和补充。所以说,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四
列宁关于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思想,是对马克思哲学的重大贡献。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认识事物必须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也就是要看到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复杂的事物是由矛盾构成的,因此,看问题就必须通过矛盾分析法。矛盾即是事物,矛盾即是过程,矛盾即是发展。因此,我们分析事物,过程与发展,也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分析事物的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绝对与相对、一般与个别以及质变与量变、否定与肯定等矛盾关系。当然,认识事物有各种方法,多种多样,但最为根本的是矛盾分析法。
第二,认识事物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矛盾分析法,也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也就是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从矛盾的特殊性出发,看到矛盾的特点、个性、看到事物的复杂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认识事物的特殊性。因为,特殊性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出发点。每一门科学的任务就是揭示自然或社会的一定过程、一定方面的特殊矛盾的本质和运动规律,而要对具体事物进行科学研究,就必须把握事物的特殊性。其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是要分析矛盾体系中各种矛盾的地位,把握各种矛盾在事物中的作用。同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是为了选择解决矛盾正确的适当的方法。因此,在认识事物矛盾时,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是我们认识的关键,也是我们解决矛盾的关键。
第三,必须坚决反对教条主义,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教条主义割裂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只承认一般而否定个别,不懂得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拒绝研究具体事物的个性,把一般理论当成可以不顾具体条件到处乱套的僵化公式。教条主义从本本出发,只知道高深理论,却不了解民情国情,不了解具体情况,不研究新问题。所以,以教条主义的方式领导革命与建设,就往往会造成革命与建设事业的重大损失与挫折。在我党历史上,教条主义的危害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教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创造性地坚持了一般与个别相统一的辩证法和认识论,克服了割裂一般与个别辩证关系的教条主义错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践想结合,从而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也应当坚持这一辩证关系原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努力推进社会主义事业。
〔责任编辑:彭书贵〕
2002年第5期No.5,2002学 术 探 索AcademicExploration2002年9月Sept.,2002 收稿日期:2002-05-21 作者简介:丁辉荣(1957- ),男,回族,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关键词: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2)05-0035-03
一
在文章的开头,列宁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规律和认识的规律。列宁在把它作为客观世界的规律进行论述之后就把它作为认识规律来论述。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客观世界是辨证的,认识也当然是辨证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的根本规律,当然也是认识的根本规律。辩证法作为研究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就其内容而言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311页)这就是说,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外部世界(自然和社会)运动的一般规律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因此,人的认识要正确反映客观世界,就必须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就必须遵循认识的矛盾运动而不断前进。列宁举出马克思的《资本论》作为分析事物矛盾运动的典范。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每个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马克思运用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根本方法,深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经过分析,马克思指出商品有两重性,即包含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由此又分析出矛盾具有两重性,即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从而形成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这就是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矛盾的萌芽。接着马克思又分析了价值形态的矛盾运动,指出由于劳动力成为商品,于是货币转化为资本。最后,马克思揭示了资本的内部矛盾,从而揭露了资本家剥削的秘密---占有剩余价值;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的矛盾,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客观规律。所以,列宁说:"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毛泽东同志指出:"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列宁自己也正确地运用了它,贯穿于他的全部著作中。"(《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762页)列宁以马克思为例告诉我们,要想获得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就必须把对立统一规律"当作认识s的规律"。(《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1页)所谓人的认识最根本的就是要认识事物的对立统一。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化为同一的"。(《列宁全集》第55集,第90页)这是因为客观事物本身就是对立统一体,事物相互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事物存在、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归根到底由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所决定。这种情况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对事物的认识必然是对对立统一的认识。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中的根本规律,它揭示了事物的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辩证法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事物最普遍、最本质的联系,即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揭示出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这就从根本上阐明了世界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实质。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既然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本质,那么它当然也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中。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揭示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质量互变规律,以及质和量、质变和量变的对立统一关系;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是肯定和否定之间、继承和发展、前进性和回复性之间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其它范畴本质上无不是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对立统一规律这一辩证法的中心线索,内在地把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联结成一个有机统一体系。第三,对立统一的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又是认识思维的发展规律,是科学的认识工具和认识方法。第四,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根本对立的焦点,是它们根本区别之所在。
二
列宁指出,人类认识世界的任何一个命题都包含辩证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辩证法对资本主义社会所作的分析,只是把辩证法作为认识方法的一次具体运用,其实研究任何事物都可以这样。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一般辩证法的葫芽,因此,反映事物任何一个命题,都包含着个别和一般,必然和偶然的辩证法。而一般与个别的分析方法,就是辩证法的基本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分析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法的方法。从个别到一般的矛盾分析方法,也是分析和认识其他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科学方法。因为在任何具体事物或简单命题中,都包含着个别和一般即:①没有离开个别的一般,也没有脱离一般的个别。列宁说:"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连而存在。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人"作为一般只能存在于张三、李四等具体的之中,不能想象在这一个个具体的人之外还存在什么一般的"人";也不能不想在一般的"人"之外存在着个别的人。②一般与个别也有差别,一般是对个别的本质抽象。个别总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这是一般所包括不了的。列宁说:"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每个人都有自己许多特点,一般的"人"只能概括许许多多个别的人的共同本质,而不可能包括每个人的所有特点。个别总是比一般具体、丰富,一般则比个别普遍、深刻。③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体现了事物的普遍联系。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与周围其他事物、现象、过程的联系中存在和发展的;整个世界是一个联系的整体,任何具体事物、现象、过程都是这一整体中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那样:"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的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生成和消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59页)④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中,就包含着偶然性与必然性,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列宁说:"这里已经有自然界的必然性、客观联系等概念的因素、胚芽了"。(《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
个别和一般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矛盾的根本方法。这就是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人类的认识,总是从认识一个个具体事物的特殊矛盾开始,逐步认识各种事物矛盾的共同本质,概括出一般的矛盾运动规律,然后以此为指导,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是人类认识的正常秩序和规律。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和完善的过程,都是遵循这样的认识秩序和认识规律。由于一般只存在于个别之中,所以我们的认识要从个别到一般。解剖麻雀、典型经验等方法也是由此而来的。由于一般不能包括个别的全部内容,所以认识了一般之后,还要回到个别事物中去。一般只能指导而不能代替对特殊事物的研究。掌握一般和个别辩证关系的原理,就找到了理解矛盾及其规律等等问题的钥匙。不63
懂得它,就不懂得辩证法,就会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
三
列宁从对一个简单问题的矛盾分析得出结论:"可见在任何一个问题中,好象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萌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是人类的全部所固有的。"(《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可见,对立统一规律无疑是人类认识的规律,已经是正确无误的了。因为既然客观世界的运动是辩证的,与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相符合的正确的认识当然也应当是辩证的。
唯物辩证法不限于研究人类的意识和认识的规律,它首先要研究自然界和社会的一般客观过程。但是,这决不是说可以把辩证法和认识论割裂开来。列宁指出:"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在称之为认识论的内容,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从不知到知的转化。"(《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页)他还直截了当地说:"辩证法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著作选编》甲种本第433页)列宁强调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原因在于他研究认识论时是从认识的起源和发展的角度来研究认识的。这是对认识的全面的历史的考察。它没有着眼于认识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而是着眼于所有的方面阶段综合在一起展现出来的认识的发展过程。这种以认识的发展过程为对象的认识论,其内容实际上就是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即:认识发展的辩证法。
辩证法科学地揭示了人类认识对象的客观的、辩证的性质。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理论,但是科学的认识论决不能只局限于纯粹认识的领域,它必须同认识的对象相联系来研究人的认识,没有对象的认识是不存在的。而认识的对象究竟是什么,他处在怎样的状态,这是需要由辩证法来揭示的。人和人的认识,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认识是辩证法运动着的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自然物质中分化出人和人脑以后才产生的。如果离开辩证法,把认识看作凭空出现、主观产生的神秘物,那就谈不上什么科学的认识论。辩证法的规律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辩证法所揭示的一般规律,同样也是认识发展的规律;反过来辩证法的正确性和生命力,也必须由人类认识史、科学史、实践史来检验,辩证法的发展及其新范畴的产生,也必须由新的认识不断丰富和补充。所以说,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四
列宁关于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思想,是对马克思哲学的重大贡献。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认识事物必须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也就是要看到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复杂的事物是由矛盾构成的,因此,看问题就必须通过矛盾分析法。矛盾即是事物,矛盾即是过程,矛盾即是发展。因此,我们分析事物,过程与发展,也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分析事物的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绝对与相对、一般与个别以及质变与量变、否定与肯定等矛盾关系。当然,认识事物有各种方法,多种多样,但最为根本的是矛盾分析法。
第二,认识事物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矛盾分析法,也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也就是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从矛盾的特殊性出发,看到矛盾的特点、个性、看到事物的复杂性。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认识事物的特殊性。因为,特殊性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出发点。每一门科学的任务就是揭示自然或社会的一定过程、一定方面的特殊矛盾的本质和运动规律,而要对具体事物进行科学研究,就必须把握事物的特殊性。其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是要分析矛盾体系中各种矛盾的地位,把握各种矛盾在事物中的作用。同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是为了选择解决矛盾正确的适当的方法。因此,在认识事物矛盾时,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是我们认识的关键,也是我们解决矛盾的关键。
第三,必须坚决反对教条主义,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教条主义割裂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只承认一般而否定个别,不懂得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拒绝研究具体事物的个性,把一般理论当成可以不顾具体条件到处乱套的僵化公式。教条主义从本本出发,只知道高深理论,却不了解民情国情,不了解具体情况,不研究新问题。所以,以教条主义的方式领导革命与建设,就往往会造成革命与建设事业的重大损失与挫折。在我党历史上,教条主义的危害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教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创造性地坚持了一般与个别相统一的辩证法和认识论,克服了割裂一般与个别辩证关系的教条主义错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践想结合,从而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也应当坚持这一辩证关系原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努力推进社会主义事业。
〔责任编辑:彭书贵〕
2002年第5期No.5,2002学 术 探 索AcademicExploration2002年9月Sept.,2002 收稿日期:2002-05-21 作者简介:丁辉荣(1957- ),男,回族,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