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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基于有限理性的前提假设,构建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关系动态演化博弈模型,探讨影响二者联动的具象因素。实证结果表明,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协同发展是一个基于博弈双方利益、信任成本以及策略变动的演化过程。通过降低合作成本、增加合作的额外收益、建立公平的利益机制、提高相应的违约惩罚与赔偿力度以及降低违约方的失信行为对合作方造成的损害都将有利于二者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最后从均衡利益分配、构建合作信任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演化博弈
中圖分类号:F259.2;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9)04-0047-11
Study on the Joint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ynamic Game
LIANG Wen1,2, CHAI Yali1
(1.School of Business,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 China;
2.Logistics and Supply Chain Research Center,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 China)
Abstract:China’s e-commerce enterprise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Based on the presupposition of finite rationality, the dynamic evolutionary game model of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mmerce enterprises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is constructed, and the concrete factors affecting the linkage between them are discussed.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 that the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enterprises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is an evolutionary process based on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of the game, trust costs and strategic changes. By reducing cooperation cost, increasing extra return of cooperation, establishing a fair benefit mechanism, improving the relevant punishment and compensation of default and reducing the damage caused by the discreditable party to the collaborated party, the long-term cooperative relations can be established. Finally, putting forward advice on policies beneficial to the joint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from the the aspects of balanced distribution of interests, building cooperation trust mechanism, establishing the information and so on.
Key words:e-commerce enterprise;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joint development; evolutionary game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世界推进电子商务时代。虽然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信息化的全面发展以及消费观念创新促使电子商务在短期内获得井喷式发展,在积极利用B2B、B2C、C2C多种运营形式,吸引更多经济主体入驻电商平台的同时,通过物联网、云技术、区块链等技术探索新型电商运营模式。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2016年12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电子商务“十三五”规划》,赋予电子商务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双重目标,可以预见我国电子商务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零售端不断驱动消费格局的重建,随着用户网络购物消费习惯的逐步形成,庞大的电商交易需要实物投递,由此引爆快递服务业的迅猛发展,物流业是电子商务行业业务实现的保障,其影响电商企业的经营方式与利润空间,并最终关系企业的经营成败,物流业务模式决策是企业重要战略决策之一。近年来,我国快递物流行业发展迅速,2017年我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00.6亿件,同比增长28%,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252.8万亿元。2017年2月,国家邮政总局发布了《快递服务“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中国快递年业务量可达700亿件,年业务收入可达8 000亿元,在业务量飞速增长的同时,各种投诉依然频频发生,快件延误、丢失以及内件短少仍然是快递行业的顽疾,部分企业重前端揽收、轻后期服务现象仍然存在,快递物流企业无法为客户提供高效、及时的配送服务,进而无法充分应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线上促销活动,且快递服务与用户个性化需求匹配度不高,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利益博弈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快递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联动发展仍有很大提升空间。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相关行动计划。基于此,探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互动关系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同步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从博弈论层面出发,研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行为策略选择以及影响二者稳定合作的因素,拓宽对二者互动关系的研究。 一、文献综述
随着互联网零售产业的快速发展,众多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主体利用各种渠道开发市场,留住客户,此时物流配送体系与配送质量至关重要且一定程度上物流配送质量对顾客满意度存在积极影响[1],物流是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短板制约,故而要以创新变革的理念设计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相匹配的物流系统,提高物流服务质量[2]。Aoyama et al.[3]总结了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发展的趋势与模式,提出一种整合物流资源与信息资源的运输模式以满足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需要,认为线上消费模式使得物流配送速度面临更大的挑战,电子商务业务量的增加对物流配送产生一定影响,最后一公里物流是线上销售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仓库爆仓现象,应该从升级物流配送系统、投资配送中心以及提高配送分拣能力等方面进行优化[4-5]。传统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的发展已经难以符合现代市场的需求, 可借助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提高物流管理功能,丰富电子物流配送的现代化方式[6],王旭坪等[7]利用车辆路径优化与聚类模型计算出电子商务物流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并提出影响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运输成本的相关变量。
基于相关配送体系的优化建设,在市场多变的背景下,只有将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重组以促进二者协同发展,才能积极应对市场需要[8]。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企业配送的快速实现仍存在一定的发展瓶颈和制约因素[9],相关学者通过梳理我国县乡物流与电商的发展现状,认为二者缺乏协同,并以协同理论为依据,剖析影响二者发展的相关因素并得出改进的对策建议[10-11],也有学者通过构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系统协同发展模型,探讨二者具体协同发展路径以及变动趋势,基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二者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与制约因素,继而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12-13]。目前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产业供给与需求仍存在不平衡,且联动程度有待优化,可从创新发展模式入手,打造基于产业链一体化的协同发展体系,实现线上线下的无缝衔接,形成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动态有机体[14],由于环境不确定性、行业壁垒以及相应交易成本,合作才是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未来的方向, 不在合作中共同发展, 就可能在竞争中相继衰落[15]。
综上,关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关系研究成果颇丰,但仍存在一定不足。首先,上述研究主要倾向于配送体系的构建以及二者协同发展行业现状、对策建议的研究,而要想准确把握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不仅需要相应的现状研究,更需要在此基础上探究二者的利益关系与合作行为策略选择,从利益视角出发归纳出影响二者维持长期稳定关系的因素。其次,上述丰富的理论成果为研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关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从博弈论视角出发,研究二者关系较少,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互动趋势明显,电子商务带来的网购热引发快递量井喷式增长的同时,快递物流服务也为电商活动的实现提供保障。就其本质而言,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互为合作伙伴关系,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引入博弈模型,研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策略选择与影响因素,旨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建立成熟稳定的合作模式。
二、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互动合作困境
由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的业务特征以及趋利特性,使得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间形成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但因各自的行为策略均基于有限理性,进而导致双方企业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达成长期稳定的互动。随着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实现快速发展,某种程度上,二者的关系也被定义为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利益共存体,但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实现稳定联动发展还存在一定制约因素。
(一)利益分配
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在构建互动合作关系层面已取得一定成就,但双方企业在进行合作决策时仍需考虑自身利益问题,还未形成二者互动共赢的合作伙伴模式,电子商务企业在物流外包过程中过分注重价格问题,甚至挑起物流企业间以低价策略为主导的畸形竞争;部分快递物流企业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流通、加工、配送以及时效性等方面无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电商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二者在合作利益层面有待改进,最终导致双方合作成本居高不下,无法提升市场服务质量。
(二)成本共担问题
成本问题是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互动策略的首要问题。随着业务的拓展与规模的扩张,快递物流企业需不断地投入资金进行科技创新、产业变革以及基础设施的优化以满足市场和合作伙伴的需要,随着研发以及运营成本不断增加,且存在一定的风险,费用很难由企业单独承担,高额的成本投入使得双方对于改进合作条件望而却步且电子商务平台无法将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快递企业无法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基于变动的社会环境,违约成本较低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等平台型企业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信用评价制度有待完善,合作方在综合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会出现临时选择退出合作方案、选择其他合作伙伴或改变业务运营模式的行为,故而严重妨碍双方企业业务的开展以及行业市场运作,无法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三)地区发展差异
我国网民数量规模庞大,互联网普及率较高,庞大的用户基础为网络购物消费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进一步助推了电商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依然存在,致使我国快递业务区域发展不均衡,快递物流企业提供的服务与电商企业的业务情况无法匹配,我国快递网络覆盖范围仍有许多盲点,相应的农村偏远地区缺少实体网点,且运输费用较高、运输耗时长、地区行业技术与管理有待优化,最终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双方优势资源未得到充分挖掘,无法提供令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满意的服务,故而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无法实现长期稳定合作。
(四)信任关系有待优化
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起步较晚,在经营理念以及多元化服务层面有待完善,规模效应有待挖掘,故部分电商企业对快递物流企业业务能力抱有质疑,认为其无法承担实现共同价值增值的责任;由于行业壁垒的存在,快递物流企业无法真正了解电商企業的需求,公共信息建设滞后,双方信息资源不对称,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间实时数据无法及时采集与互换,故产生有效需求不清晰与有效供给不足的双重矛盾,自2014年10月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在11个城市开展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旨在解决行业间协调、信息共享以及行业信任等问题,且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联动发展行为博弈分析
(一)模型假设
1.关于博弈主体的假设。
对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行为博弈分析,首先,研究基本前提为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为两个独立策略主体,策略空间相同且均基于有限理性与有限信息[16],二者要想实现联动需共同投入一定资源、成本以及知识资本等,且双方在一定业务与市场存在明确分工与关联。整个博弈过程中,一方是电子商务企业,另一方是快递物流企业,由于二者在价值取向、市场导向、战略布局等方面存在明显较大差异,各自遵循固有发展曲线动态变化,故在初始阶段,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会遭遇一定阻力,需要经历一定的磨合与调整,这个过程可看作双方的动态博弈,有限理性的前提假设使得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联动发展存在相应的过程优化,在明确双方职能与分工的基础上,需确定具体的合作区域、运作规范以及寻求最佳的合作路径与合作策略,改进彼此的企业行为,在博弈过程中不断调整、彼此适应、相互改进,最终实现二者联动发展的最佳状态。
2.博弈策略。
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作为模型的博弈主体。E表示电子商务企业;L表示快递物流企业。对于合作策略,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选择实施,记为X1,也可选择不实施,记为X2;电子商务企业策略集合为E1﹛X1,X2﹜;快递物流企业对于是否选择与电商企业合作也有实施与不实施两种策略,分别记为X3、X4,即快递物流企业策略集为L2﹛X3,X4﹜。当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时,即会将相应的运输业务外包给物流企业,减少对物流活动投资,进而降低成本;当电子商务企业认为从规模、结构以及资金等层面,物流公司无法满足其业务要求时,便会选择不实施合作,选择建立自身物流配送体系以及相关配送网点,在实施基本业务的同时开拓新型物流业务,并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一定程度上对现有物流企业产生威胁,形成竞争局势;而对于物流公司而言,当其选择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为了更好的开展相关合作业务,其需要加大在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科学技术等层面的投资,在企业规模与结构层面实行变革,以期更好地满足合作伙伴需求;当物流企业选择不实施合作时,将会导致企业本身无法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在资源以及人员配备上无法实现与外部环境同步发展,最终物流活动运行存在制约,且工作效率低下、客户投诉率居高不下,最终影响电子商务企业的利润。
3.收益矩阵。
在收益矩阵中,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是否开展合作取决于二者行为决策。电商企业选择不与物流企业实施合作策略,其取得正常收入为R1,物流企业取得的正常收入为R2;当二者选择合作时,针对合作事宜电商企业支付的相关成本为C1,即,理解为电商企业为保障日常业务而付出的物流成本,并且选择物流业务外包模式,精简结构,培育集中优势,优化产业配置,继而产生相应的额外利润,可视为选择合作的收益补偿记为△VE;物流企业所支付的成本为C2;且物流企业与电商企业联合,电商企业的物流外包模式给物流企业带来业务量的上升,成为企业的利润增长点,在促进物流企业规模扩增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的同时,产生相应的额外利润,即,双方合作的收益补偿记为△VL。当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签订合同后,双方陆续开展合作业务,且当其中某一方违约时会对双方的经营活动以及业绩产生影响,例如:当物流企业拒绝为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保障以及开展相应业务活动时,会导致电商企业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出现配送延迟、货物丢失、甚至生产的产品无法到达消费市场等状况,无法实现价值的转化,损害企业利益,此时电子商务企业需开展相应补救措施,补救成本记为C3;当电商企业不愿与物流企业实现联盟,拒绝寻求与物流行业业务互补而选择自行建立物流配送中心与物流配送团队或寻求其他合作伙伴,从而借助其他力量实现电商企业战略目的,对于物流企业而言,此时会产生一定的损失,物流企业需开展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补救成本记为C4;且在这一动态演化过程中,合作双方会签订相应协议,当其中一方违约时需给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以此弥补对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维护市场诚信原则,该笔支出记为C。综上,构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动态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二)博弈模型分析
根据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对相关收益矩阵的四种策略组合情况进行博弈分析如下:
1.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期望收益分析。假设前提:a: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可独自选择博弈策略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相互适应、相互协调;b:α表示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的概率;1-α表示电子商务企业拒绝实施合作的概率;c:β表示快递物流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的概率;1-β表示快递物流企业拒绝合作的概率;d:(α,β)表示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合作发展动态演化过程,构建模型意在探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动态博弈的均衡状态。
故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收益分析如下:
当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E1=β(R1-C1+△VE)+(1-β)(R1-C1-C3+C)(1)
当电子商务企业选择不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E2=β(R1-C)+ (1-β) R1(2)
而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以及选择不实施合作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WE-=αWE1+(1-α) WE2(3)
当物流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L1=α(R2-C2+△VL)+(1-α)(R2-C2-C4+C)(4)
當物流企业选择不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L2=α(R2-C)+(1-α) R2 (5)
物流企业选择实施合作以及选择不实施合作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W-L=βWL1+(1-β)WL2(6)
又因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的互动策略选择属于长期博弈行为,故要考虑时间因素(t)[17]。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为此,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联动发展博弈可用以上方程表示,反映演化的路径和方向。博弈双方获得博弈策略的稳定与均衡,要同时满足:
dαdt=0
dβdt=0
求解以上方程组,可得出系统的均衡解如下:
将上述5个平衡点所对应的雅可比矩阵的tr(J)与行列式值D计算出来,如表2所示。
为了讨论博弈演化的稳定点,需讨论(C-C1-C3)、(C-C2-C4)、(△VL-C2+C)、(△VE-C1+C)的正负情况,结果如表3所示。
当C-C2-C4>0且△VE-C1+C<0时,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条件下博弈系统只有(0,1)一种稳定演化策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演化相位图如图1所示(左)。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合作产生的收益△VE与对方企业拒绝实施合作所给付的赔偿金C之和小于企业选择实施合作所付出的成本C1,此时,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合作策略的成本相对过高,企业在考虑当前自身利益以及成本支出时,会及时止损,为保障企业正常业务开展,选择自建物流中心,实施自营物流业务模式,拒绝选择实施合作行为。而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其选择实施合作产生的成本C2与相应的补救成本C4之和小于拒绝实施合作所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物流企业在综合考虑高额违约金的情境下,会选择积极实施合作。此时,从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构成的互动系统来看,存在帕累托改进。因此,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实现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局面,在整个博弈演化进程中,需调整双方合作模式,保证合作利益的基础上,双方企业应积极利用引进技术设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变革以及建立沟通交流的平台等方式降低合作过程中的成本,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违反合约的处罚力度,促使交易双方遵从诚信互利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实施合作。
当△VE-C1+C>0,△VL-C2+C>0时,无论C-C1-C3与C-C2-C4正负情况如何,博弈系统只有(1,1)一种稳定情况,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演化相位图如图1所示(右)。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当合作产生的额外收益△VE与相应的成本C1之差,即实施合作产生的净收益为正时,无疑选择合作是最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决策,而当合作产生的净收益为负值时,即企业选择实施合作但短期内因为合作磨合以及市场因素,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但与选择不合作而需支付的违约金C相比,违约金C在数值上超过了实施合作时企业的损失,故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电子商务企业鉴于拒绝实施合作所支付的高额违约金,寻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最终都会选择积极与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利用物流企业的规模效益实现其自身业务服务与利益共赢。同样,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在综合考虑了合作净收益△VL-C2与拒绝合作所要支付的违约金C,物流企业会选择实施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优势拓宽其自身市场需求量。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需要积极调整自身的产业模式与经营方式,在互动合作中不断优化合作模式,在摸索中寻求双方的良性互动,将二者的合作推向更高层次,适当提高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违约金处罚,致使双方企业迫于高额的违约金处罚而积极推进合作,最终做出基于自身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决策,促进博弈系统不断优化改进,实现帕累托最优。
当△VL-C2+C<0,C-C1-C3>0时,无论△VE-C1+C与C-C2-C4正负情况如何,博弈系统只有(1,0)一种稳定策略,相应演化相位图如图2所示(左),当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合作成本C1与相应的补救成本C3之和小于拒绝实施合作所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电子商务企业迫于高昂违约金赔偿压力,最终会选择实施合作策略,而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其选择合作的收益补偿△VL与对方企业拒绝实施合作所给付的赔偿金C之和小于选择合作策略所付出的成本C2,物流企业着眼于当前利益,考虑合作高昂成本,宁愿背弃合约,拒绝实施合作,损害了电子商务企业利益,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系统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在博弈系统演化过程中,需积极寻找实现双方利益对等的均衡点,及时沟通交流并营造健康向上的博弈氛围,从系统视角出发,考虑博弈系统整体优化。对于快递物流企业而言,应通过变革作业流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与人才、借鉴供应链管理、区块链等理论降低企业运作成本,充分发挥物流企业的规模效应,为合作伙伴提供业务支撑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增值。
当C-C1-C3<0,C-C2-C4<0时,无论△VE-C1+C与△VL-C2+C的正负情况如何,博弈系统只有一种稳定策略(0,0),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演化相位图如图2所示(右),此时,电子商务企业更倾向于拒绝合作,因为选择合作的成本C1与事后的补救成本C3之和大于拒绝合作企业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C,企业在考虑实施合作策略成本时,为了保障企业短期的利益,会肆无忌惮地选择违反合作条约,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拒绝将其物流配送业务外包。同样,物流企业选择合作的成本较高,合作成本C2与事后补救成本C4之和大于拒绝合作需支付的违约金补偿C,鉴于企业的盈利与长期发展,物流企业也会选择拒绝履行合约。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致力于降低合作中相关成本是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首要任务,从长期来看,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策略取决于双方的收益博弈,降本增效是根本,调整自身运营模式以适应对方企业业务需求与行业发展,建立信息共享中心,突破行业壁垒,促进合作过程中的无障碍沟通,实现对合作业务的实时指导与及时调整,减少无效业务运作,实现合作流程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為了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良性合作,应适当提高企业违背合约的赔偿金额度,强调市场契约精神,增强对违约行为的处罚程度,强化相关企业在合作中的责任意识,使得企业迫于高额的赔偿以及合作精神的约束而推动合作业务开展,积极发挥自身在合作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推动博弈系统实现帕累托最优。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伴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攀升,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获得井喷式发展以及物流快递行业服务量的剧增,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基于博弈演化理论,重点研究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构建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博弈分析模型,探讨二者博弈策略选择以及建立稳定关系的影响因素,以期为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合作决策提供理论借鉴与建议。通过分析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博弈论模型可知,二者协同发展是一个基于博弈双方利益、信任成本以及策略变动的演化过程。当博弈系统稳定时,互动策略选择取决于双方初始条件以及企业自身利益,通过降低合作成本、增加合作的额外收益、建立公平的利益机制、提高相应的违约惩罚与赔偿力度以及降低违约方的失信行为对合作方造成的损害都将有利于二者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只有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充分开发利用彼此的行业优势,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最终才能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政策建议
1.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双方合作意愿。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建立长期伙伴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从博弈模型演化过程来看,利益分配是影响二者互动合作的重要因素,现代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的协同合作是基于共赢基础上的合作,利益是合作的根本目的,由于环境的不稳定性以及外界因素的干扰,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间的合作具有多阶段、长期性等特点,故而利益分配机制的设置显得尤为关键,利益分配越均衡,达到博弈稳定均衡点的可能性越大。需创新利益分配机制,从系统层次进行协调,實现系统整体收益大于个体收益之和,挖掘系统效益最大化。此外,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实现协同合作过程中,快递物流企业需要为电子商务企业增添相关专用性资产,提供个性化服务,因而双方还需建立一定的补偿机制,实现合理的价格转移与利润分配,从而激励快递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
2.建立高效的合作信任机制,规避风险。建立彼此间信任是双方企业实现良性互动的根本,其决定了二者合作的时间与质量,因而需积极构建以信任为基础的互动合作机制。基于此,对合作伙伴的诚信以及信任度进行动态评估,形成电商物流服务诚信标准体系。根据博弈演化过程显示,适当提高企业信任缺失的成本以及相关处罚力度会使得双方企业迫于高额成本积极承担自身企业责任,故而应建立相关的违约赔偿制度,对失信方进行惩处,促进双方企业秉承诚信经营理念,致力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信任制度与法律手段保障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协同发展,营造良好诚信的运营氛围。于此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协调整合机制,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行业协调沟通,积极规避风险。
3.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是影响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当前的经济环境要求企业间信息共享以实现组织目标。因产品运输而产生的订单数据、库存补充数据、货物流动等物流信息的生成、更新与分享成为电子商务企业业务完成的保障,因而要积极构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信息交流平台,以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为契机,建立更为现代化与标准化的信息共享中心,实现实时信息共享与更新,改进彼此间合作模式,降低合作成本。现代快递物流企业在提供基本配送服务的同时还承担着供应链企业信息枢纽角色,因而建立以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信息共享平台,将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合作。同时,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层面投资,完善运输网络体系,提高配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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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演化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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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chool of Business,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 China;
2.Logistics and Supply Chain Research Center,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 China)
Abstract:China’s e-commerce enterprise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Based on the presupposition of finite rationality, the dynamic evolutionary game model of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e-commerce enterprises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is constructed, and the concrete factors affecting the linkage between them are discussed.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 that the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enterprises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is an evolutionary process based on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of the game, trust costs and strategic changes. By reducing cooperation cost, increasing extra return of cooperation, establishing a fair benefit mechanism, improving the relevant punishment and compensation of default and reducing the damage caused by the discreditable party to the collaborated party, the long-term cooperative relations can be established. Finally, putting forward advice on policies beneficial to the joint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and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s from the the aspects of balanced distribution of interests, building cooperation trust mechanism, establishing the information and so on.
Key words:e-commerce enterprise; express logistics enterprise;joint development; evolutionary game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世界推进电子商务时代。虽然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信息化的全面发展以及消费观念创新促使电子商务在短期内获得井喷式发展,在积极利用B2B、B2C、C2C多种运营形式,吸引更多经济主体入驻电商平台的同时,通过物联网、云技术、区块链等技术探索新型电商运营模式。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2016年12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电子商务“十三五”规划》,赋予电子商务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双重目标,可以预见我国电子商务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在零售端不断驱动消费格局的重建,随着用户网络购物消费习惯的逐步形成,庞大的电商交易需要实物投递,由此引爆快递服务业的迅猛发展,物流业是电子商务行业业务实现的保障,其影响电商企业的经营方式与利润空间,并最终关系企业的经营成败,物流业务模式决策是企业重要战略决策之一。近年来,我国快递物流行业发展迅速,2017年我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400.6亿件,同比增长28%,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252.8万亿元。2017年2月,国家邮政总局发布了《快递服务“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中国快递年业务量可达700亿件,年业务收入可达8 000亿元,在业务量飞速增长的同时,各种投诉依然频频发生,快件延误、丢失以及内件短少仍然是快递行业的顽疾,部分企业重前端揽收、轻后期服务现象仍然存在,快递物流企业无法为客户提供高效、及时的配送服务,进而无法充分应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线上促销活动,且快递服务与用户个性化需求匹配度不高,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利益博弈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快递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联动发展仍有很大提升空间。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相关行动计划。基于此,探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互动关系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同步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从博弈论层面出发,研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行为策略选择以及影响二者稳定合作的因素,拓宽对二者互动关系的研究。 一、文献综述
随着互联网零售产业的快速发展,众多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主体利用各种渠道开发市场,留住客户,此时物流配送体系与配送质量至关重要且一定程度上物流配送质量对顾客满意度存在积极影响[1],物流是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短板制约,故而要以创新变革的理念设计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相匹配的物流系统,提高物流服务质量[2]。Aoyama et al.[3]总结了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发展的趋势与模式,提出一种整合物流资源与信息资源的运输模式以满足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需要,认为线上消费模式使得物流配送速度面临更大的挑战,电子商务业务量的增加对物流配送产生一定影响,最后一公里物流是线上销售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仓库爆仓现象,应该从升级物流配送系统、投资配送中心以及提高配送分拣能力等方面进行优化[4-5]。传统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的发展已经难以符合现代市场的需求, 可借助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提高物流管理功能,丰富电子物流配送的现代化方式[6],王旭坪等[7]利用车辆路径优化与聚类模型计算出电子商务物流最后一公里配送成本,并提出影响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运输成本的相关变量。
基于相关配送体系的优化建设,在市场多变的背景下,只有将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重组以促进二者协同发展,才能积极应对市场需要[8]。电子商务背景下物流企业配送的快速实现仍存在一定的发展瓶颈和制约因素[9],相关学者通过梳理我国县乡物流与电商的发展现状,认为二者缺乏协同,并以协同理论为依据,剖析影响二者发展的相关因素并得出改进的对策建议[10-11],也有学者通过构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系统协同发展模型,探讨二者具体协同发展路径以及变动趋势,基于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二者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与制约因素,继而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12-13]。目前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产业供给与需求仍存在不平衡,且联动程度有待优化,可从创新发展模式入手,打造基于产业链一体化的协同发展体系,实现线上线下的无缝衔接,形成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动态有机体[14],由于环境不确定性、行业壁垒以及相应交易成本,合作才是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未来的方向, 不在合作中共同发展, 就可能在竞争中相继衰落[15]。
综上,关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关系研究成果颇丰,但仍存在一定不足。首先,上述研究主要倾向于配送体系的构建以及二者协同发展行业现状、对策建议的研究,而要想准确把握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不仅需要相应的现状研究,更需要在此基础上探究二者的利益关系与合作行为策略选择,从利益视角出发归纳出影响二者维持长期稳定关系的因素。其次,上述丰富的理论成果为研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的关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从博弈论视角出发,研究二者关系较少,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互动趋势明显,电子商务带来的网购热引发快递量井喷式增长的同时,快递物流服务也为电商活动的实现提供保障。就其本质而言,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互为合作伙伴关系,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引入博弈模型,研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策略选择与影响因素,旨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建立成熟稳定的合作模式。
二、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互动合作困境
由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的业务特征以及趋利特性,使得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间形成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但因各自的行为策略均基于有限理性,进而导致双方企业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达成长期稳定的互动。随着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实现快速发展,某种程度上,二者的关系也被定义为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利益共存体,但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实现稳定联动发展还存在一定制约因素。
(一)利益分配
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在构建互动合作关系层面已取得一定成就,但双方企业在进行合作决策时仍需考虑自身利益问题,还未形成二者互动共赢的合作伙伴模式,电子商务企业在物流外包过程中过分注重价格问题,甚至挑起物流企业间以低价策略为主导的畸形竞争;部分快递物流企业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在流通、加工、配送以及时效性等方面无法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以满足电商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二者在合作利益层面有待改进,最终导致双方合作成本居高不下,无法提升市场服务质量。
(二)成本共担问题
成本问题是电商企业与物流企业互动策略的首要问题。随着业务的拓展与规模的扩张,快递物流企业需不断地投入资金进行科技创新、产业变革以及基础设施的优化以满足市场和合作伙伴的需要,随着研发以及运营成本不断增加,且存在一定的风险,费用很难由企业单独承担,高额的成本投入使得双方对于改进合作条件望而却步且电子商务平台无法将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快递企业无法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基于变动的社会环境,违约成本较低以及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等平台型企业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信用评价制度有待完善,合作方在综合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会出现临时选择退出合作方案、选择其他合作伙伴或改变业务运营模式的行为,故而严重妨碍双方企业业务的开展以及行业市场运作,无法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三)地区发展差异
我国网民数量规模庞大,互联网普及率较高,庞大的用户基础为网络购物消费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进一步助推了电商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依然存在,致使我国快递业务区域发展不均衡,快递物流企业提供的服务与电商企业的业务情况无法匹配,我国快递网络覆盖范围仍有许多盲点,相应的农村偏远地区缺少实体网点,且运输费用较高、运输耗时长、地区行业技术与管理有待优化,最终不能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双方优势资源未得到充分挖掘,无法提供令合作伙伴以及消费者满意的服务,故而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无法实现长期稳定合作。
(四)信任关系有待优化
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起步较晚,在经营理念以及多元化服务层面有待完善,规模效应有待挖掘,故部分电商企业对快递物流企业业务能力抱有质疑,认为其无法承担实现共同价值增值的责任;由于行业壁垒的存在,快递物流企业无法真正了解电商企業的需求,公共信息建设滞后,双方信息资源不对称,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间实时数据无法及时采集与互换,故产生有效需求不清晰与有效供给不足的双重矛盾,自2014年10月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在11个城市开展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旨在解决行业间协调、信息共享以及行业信任等问题,且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联动发展行为博弈分析
(一)模型假设
1.关于博弈主体的假设。
对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行为博弈分析,首先,研究基本前提为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为两个独立策略主体,策略空间相同且均基于有限理性与有限信息[16],二者要想实现联动需共同投入一定资源、成本以及知识资本等,且双方在一定业务与市场存在明确分工与关联。整个博弈过程中,一方是电子商务企业,另一方是快递物流企业,由于二者在价值取向、市场导向、战略布局等方面存在明显较大差异,各自遵循固有发展曲线动态变化,故在初始阶段,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会遭遇一定阻力,需要经历一定的磨合与调整,这个过程可看作双方的动态博弈,有限理性的前提假设使得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联动发展存在相应的过程优化,在明确双方职能与分工的基础上,需确定具体的合作区域、运作规范以及寻求最佳的合作路径与合作策略,改进彼此的企业行为,在博弈过程中不断调整、彼此适应、相互改进,最终实现二者联动发展的最佳状态。
2.博弈策略。
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作为模型的博弈主体。E表示电子商务企业;L表示快递物流企业。对于合作策略,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选择实施,记为X1,也可选择不实施,记为X2;电子商务企业策略集合为E1﹛X1,X2﹜;快递物流企业对于是否选择与电商企业合作也有实施与不实施两种策略,分别记为X3、X4,即快递物流企业策略集为L2﹛X3,X4﹜。当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时,即会将相应的运输业务外包给物流企业,减少对物流活动投资,进而降低成本;当电子商务企业认为从规模、结构以及资金等层面,物流公司无法满足其业务要求时,便会选择不实施合作,选择建立自身物流配送体系以及相关配送网点,在实施基本业务的同时开拓新型物流业务,并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一定程度上对现有物流企业产生威胁,形成竞争局势;而对于物流公司而言,当其选择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为了更好的开展相关合作业务,其需要加大在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科学技术等层面的投资,在企业规模与结构层面实行变革,以期更好地满足合作伙伴需求;当物流企业选择不实施合作时,将会导致企业本身无法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在资源以及人员配备上无法实现与外部环境同步发展,最终物流活动运行存在制约,且工作效率低下、客户投诉率居高不下,最终影响电子商务企业的利润。
3.收益矩阵。
在收益矩阵中,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是否开展合作取决于二者行为决策。电商企业选择不与物流企业实施合作策略,其取得正常收入为R1,物流企业取得的正常收入为R2;当二者选择合作时,针对合作事宜电商企业支付的相关成本为C1,即,理解为电商企业为保障日常业务而付出的物流成本,并且选择物流业务外包模式,精简结构,培育集中优势,优化产业配置,继而产生相应的额外利润,可视为选择合作的收益补偿记为△VE;物流企业所支付的成本为C2;且物流企业与电商企业联合,电商企业的物流外包模式给物流企业带来业务量的上升,成为企业的利润增长点,在促进物流企业规模扩增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的同时,产生相应的额外利润,即,双方合作的收益补偿记为△VL。当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签订合同后,双方陆续开展合作业务,且当其中某一方违约时会对双方的经营活动以及业绩产生影响,例如:当物流企业拒绝为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保障以及开展相应业务活动时,会导致电商企业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出现配送延迟、货物丢失、甚至生产的产品无法到达消费市场等状况,无法实现价值的转化,损害企业利益,此时电子商务企业需开展相应补救措施,补救成本记为C3;当电商企业不愿与物流企业实现联盟,拒绝寻求与物流行业业务互补而选择自行建立物流配送中心与物流配送团队或寻求其他合作伙伴,从而借助其他力量实现电商企业战略目的,对于物流企业而言,此时会产生一定的损失,物流企业需开展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补救成本记为C4;且在这一动态演化过程中,合作双方会签订相应协议,当其中一方违约时需给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以此弥补对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维护市场诚信原则,该笔支出记为C。综上,构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动态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二)博弈模型分析
根据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对相关收益矩阵的四种策略组合情况进行博弈分析如下:
1.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期望收益分析。假设前提:a: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可独自选择博弈策略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相互适应、相互协调;b:α表示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的概率;1-α表示电子商务企业拒绝实施合作的概率;c:β表示快递物流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的概率;1-β表示快递物流企业拒绝合作的概率;d:(α,β)表示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合作发展动态演化过程,构建模型意在探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动态博弈的均衡状态。
故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收益分析如下:
当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E1=β(R1-C1+△VE)+(1-β)(R1-C1-C3+C)(1)
当电子商务企业选择不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E2=β(R1-C)+ (1-β) R1(2)
而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实施合作以及选择不实施合作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WE-=αWE1+(1-α) WE2(3)
当物流企业选择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L1=α(R2-C2+△VL)+(1-α)(R2-C2-C4+C)(4)
當物流企业选择不实施合作策略时,相关期望收益为:
WL2=α(R2-C)+(1-α) R2 (5)
物流企业选择实施合作以及选择不实施合作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W-L=βWL1+(1-β)WL2(6)
又因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的互动策略选择属于长期博弈行为,故要考虑时间因素(t)[17]。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为此,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联动发展博弈可用以上方程表示,反映演化的路径和方向。博弈双方获得博弈策略的稳定与均衡,要同时满足:
dαdt=0
dβdt=0
求解以上方程组,可得出系统的均衡解如下:
将上述5个平衡点所对应的雅可比矩阵的tr(J)与行列式值D计算出来,如表2所示。
为了讨论博弈演化的稳定点,需讨论(C-C1-C3)、(C-C2-C4)、(△VL-C2+C)、(△VE-C1+C)的正负情况,结果如表3所示。
当C-C2-C4>0且△VE-C1+C<0时,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条件下博弈系统只有(0,1)一种稳定演化策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演化相位图如图1所示(左)。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合作产生的收益△VE与对方企业拒绝实施合作所给付的赔偿金C之和小于企业选择实施合作所付出的成本C1,此时,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合作策略的成本相对过高,企业在考虑当前自身利益以及成本支出时,会及时止损,为保障企业正常业务开展,选择自建物流中心,实施自营物流业务模式,拒绝选择实施合作行为。而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其选择实施合作产生的成本C2与相应的补救成本C4之和小于拒绝实施合作所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物流企业在综合考虑高额违约金的情境下,会选择积极实施合作。此时,从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构成的互动系统来看,存在帕累托改进。因此,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实现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局面,在整个博弈演化进程中,需调整双方合作模式,保证合作利益的基础上,双方企业应积极利用引进技术设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变革以及建立沟通交流的平台等方式降低合作过程中的成本,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违反合约的处罚力度,促使交易双方遵从诚信互利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实施合作。
当△VE-C1+C>0,△VL-C2+C>0时,无论C-C1-C3与C-C2-C4正负情况如何,博弈系统只有(1,1)一种稳定情况,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演化相位图如图1所示(右)。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而言,当合作产生的额外收益△VE与相应的成本C1之差,即实施合作产生的净收益为正时,无疑选择合作是最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决策,而当合作产生的净收益为负值时,即企业选择实施合作但短期内因为合作磨合以及市场因素,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但与选择不合作而需支付的违约金C相比,违约金C在数值上超过了实施合作时企业的损失,故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电子商务企业鉴于拒绝实施合作所支付的高额违约金,寻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最终都会选择积极与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利用物流企业的规模效益实现其自身业务服务与利益共赢。同样,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在综合考虑了合作净收益△VL-C2与拒绝合作所要支付的违约金C,物流企业会选择实施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业优势拓宽其自身市场需求量。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需要积极调整自身的产业模式与经营方式,在互动合作中不断优化合作模式,在摸索中寻求双方的良性互动,将二者的合作推向更高层次,适当提高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违约金处罚,致使双方企业迫于高额的违约金处罚而积极推进合作,最终做出基于自身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决策,促进博弈系统不断优化改进,实现帕累托最优。
当△VL-C2+C<0,C-C1-C3>0时,无论△VE-C1+C与C-C2-C4正负情况如何,博弈系统只有(1,0)一种稳定策略,相应演化相位图如图2所示(左),当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合作成本C1与相应的补救成本C3之和小于拒绝实施合作所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电子商务企业迫于高昂违约金赔偿压力,最终会选择实施合作策略,而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其选择合作的收益补偿△VL与对方企业拒绝实施合作所给付的赔偿金C之和小于选择合作策略所付出的成本C2,物流企业着眼于当前利益,考虑合作高昂成本,宁愿背弃合约,拒绝实施合作,损害了电子商务企业利益,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联动发展系统构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在博弈系统演化过程中,需积极寻找实现双方利益对等的均衡点,及时沟通交流并营造健康向上的博弈氛围,从系统视角出发,考虑博弈系统整体优化。对于快递物流企业而言,应通过变革作业流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与人才、借鉴供应链管理、区块链等理论降低企业运作成本,充分发挥物流企业的规模效应,为合作伙伴提供业务支撑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增值。
当C-C1-C3<0,C-C2-C4<0时,无论△VE-C1+C与△VL-C2+C的正负情况如何,博弈系统只有一种稳定策略(0,0),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演化相位图如图2所示(右),此时,电子商务企业更倾向于拒绝合作,因为选择合作的成本C1与事后的补救成本C3之和大于拒绝合作企业需支付的违约金赔偿C,企业在考虑实施合作策略成本时,为了保障企业短期的利益,会肆无忌惮地选择违反合作条约,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拒绝将其物流配送业务外包。同样,物流企业选择合作的成本较高,合作成本C2与事后补救成本C4之和大于拒绝合作需支付的违约金补偿C,鉴于企业的盈利与长期发展,物流企业也会选择拒绝履行合约。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致力于降低合作中相关成本是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的首要任务,从长期来看,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合作策略取决于双方的收益博弈,降本增效是根本,调整自身运营模式以适应对方企业业务需求与行业发展,建立信息共享中心,突破行业壁垒,促进合作过程中的无障碍沟通,实现对合作业务的实时指导与及时调整,减少无效业务运作,实现合作流程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為了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良性合作,应适当提高企业违背合约的赔偿金额度,强调市场契约精神,增强对违约行为的处罚程度,强化相关企业在合作中的责任意识,使得企业迫于高额的赔偿以及合作精神的约束而推动合作业务开展,积极发挥自身在合作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推动博弈系统实现帕累托最优。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伴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攀升,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获得井喷式发展以及物流快递行业服务量的剧增,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基于博弈演化理论,重点研究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构建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博弈分析模型,探讨二者博弈策略选择以及建立稳定关系的影响因素,以期为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合作决策提供理论借鉴与建议。通过分析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博弈论模型可知,二者协同发展是一个基于博弈双方利益、信任成本以及策略变动的演化过程。当博弈系统稳定时,互动策略选择取决于双方初始条件以及企业自身利益,通过降低合作成本、增加合作的额外收益、建立公平的利益机制、提高相应的违约惩罚与赔偿力度以及降低违约方的失信行为对合作方造成的损害都将有利于二者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只有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充分开发利用彼此的行业优势,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最终才能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政策建议
1.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双方合作意愿。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建立长期伙伴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从博弈模型演化过程来看,利益分配是影响二者互动合作的重要因素,现代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的协同合作是基于共赢基础上的合作,利益是合作的根本目的,由于环境的不稳定性以及外界因素的干扰,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间的合作具有多阶段、长期性等特点,故而利益分配机制的设置显得尤为关键,利益分配越均衡,达到博弈稳定均衡点的可能性越大。需创新利益分配机制,从系统层次进行协调,實现系统整体收益大于个体收益之和,挖掘系统效益最大化。此外,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实现协同合作过程中,快递物流企业需要为电子商务企业增添相关专用性资产,提供个性化服务,因而双方还需建立一定的补偿机制,实现合理的价格转移与利润分配,从而激励快递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
2.建立高效的合作信任机制,规避风险。建立彼此间信任是双方企业实现良性互动的根本,其决定了二者合作的时间与质量,因而需积极构建以信任为基础的互动合作机制。基于此,对合作伙伴的诚信以及信任度进行动态评估,形成电商物流服务诚信标准体系。根据博弈演化过程显示,适当提高企业信任缺失的成本以及相关处罚力度会使得双方企业迫于高额成本积极承担自身企业责任,故而应建立相关的违约赔偿制度,对失信方进行惩处,促进双方企业秉承诚信经营理念,致力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信任制度与法律手段保障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协同发展,营造良好诚信的运营氛围。于此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协调整合机制,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行业协调沟通,积极规避风险。
3.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是影响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当前的经济环境要求企业间信息共享以实现组织目标。因产品运输而产生的订单数据、库存补充数据、货物流动等物流信息的生成、更新与分享成为电子商务企业业务完成的保障,因而要积极构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信息交流平台,以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技术为契机,建立更为现代化与标准化的信息共享中心,实现实时信息共享与更新,改进彼此间合作模式,降低合作成本。现代快递物流企业在提供基本配送服务的同时还承担着供应链企业信息枢纽角色,因而建立以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信息共享平台,将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互动合作。同时,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层面投资,完善运输网络体系,提高配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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