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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对于贫困地区用水问题帮助巨大,能够切实的保证地方的民生、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但是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因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带有相当一部分的公益属性,因此对其整体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资本效益差并且资金回收慢,让很多社会资本望而却步。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在本文中集中讨论了影响农村五小水利工程融资的功能性因素,并以此为基础,对于解决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难的问题进行了思考,给出了一定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阅读,能够给准公益工程融资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幫助或启发。
关键词: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方式;五小水利工程
前言:
水利工程对于地方的农业、民生和经济发展来讲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201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水利工程,面向干旱丘陵地区加大力度建设小水窖、小水坝、小水池、小水渠、小泵站的五小水利工程以来,全国各地方政府纷纷积极响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兴建地方小型水利工程,这些偏重于公益性质的小型水利工程,虽然建设规模小、周期短、建设费用不高,但是由于公益性问题,缺少盈利能力,建设资金来源依靠中央拨付、地方配套及银行借贷等方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1]。
一、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现状和问题
1.1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现状
目前我国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拨付、地方财政配套以及其他渠道融资三种,在这其中,地方财政占据的比例较高。对于县级水利工程和针对贫困村县的扶贫水利工程来讲,虽然工程规模小,但是同样给地方政府的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融资就显得十分必要且关键。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社会投资和银行贷款两方面来源,由于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及县级、村级准公益水利工程收益额度小,收益周期长,因此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社会投资占比较小。常见的融资模式一般包括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项目融资是以水利工程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担保进行的融资,公司融资则大多是依靠地方财政为担保进行的融资。
1.2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问题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因为具有较浓重的公益、扶贫色彩,财务收益差、盈利属性模糊,甚至一些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缺少收益来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的情况,导致了在融资的过程中,金融市场对于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评估抱有悲观态度,认为其收益小、风险高、周期长,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难度适中较大、融资渠道也较为单一,限制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2]。
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能力差异
2.1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大致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益性的功能,另一部分是经营性的功能。所谓的公益性功能就是那些对保障民生、生态、用水安全等有利,但是不产生收益的功能,常见的水利工程公益性功能主要包括农村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防洪排涝、排淤防凌等。而盈利性功能就是在工程建成之后,可以产生收益的功能,例如供电、供水等。
2.2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对其融资能力产生的影响
一般来讲,准公益水利工程的融资能力主要指的是在建设之初的融资阶段,项目工程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处取得贷款或投资的能力,主要的衡量指标为融资额度和融资期限两个方面。一般来讲,金融机构会对准公益水利工程的盈利能力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因此,准公益水利工程的融资能力主要受到经营性功能的影响,而公益性功能一般并不在银行考虑和评估的范围内。
2.3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影响融资能力的原因
经营性功能决定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收益情况,因此,银行比较看重水利工程的供水量或者发电量等经营性指标,除此之外,投入产出比,分摊支出,政策扶持等同样也在银行的评估和考量范围内,因此,准公益工程的规模、经营性功能、管理情况等等,都对融资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3]。
三、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方式的选择
3.1 直接融资方式
直接融资方式适用于具备较强的经营性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一般要求其具有较大的供水或发电量,由融资平台控股牵头,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形成企业或者项目法人,直接完成项目的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大型水利工程,一般来讲县级以下的公益性或者扶贫性水利工程中,不适用这样的方式。
3.2 间接融资方式
间接融资是在小型准公益水利工程项目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即通过银行贷款达到融资的目的。在一些工程中,项目的公益性功能很强,具有很强烈的扶贫性,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小水窖、小水渠的建设几乎不会产生收益,为了获取银行的贷款,可以通过与有营利项目捆绑或政府让出土地政策以及其他服务产生收益和级差地租,以此做为银行贷款项目评估及贷款本息偿还的依据。
3.3 其他融资方式的思考
其他融资方式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融资租赁,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通过转移经营权和使用权获得资金,实现项目的顺利建设,这种方式目前的应用不多,一般应用于具有单一经营性功能的中大型水利工程当中,对于县级以下的小微型准公益、扶贫性水利工程来讲,适用性还不强。
四、提高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能力的建议
4.1合理确定财政资金建设投入比重
不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想要实现什么样的功能,基础都是投资,也就是说,不论是公益性功能还是经营性功能,都需要以资金作为项目建设的基础,但是如前文所言,仅有经营性功能对于融资能力具有影响,因此,想要提升融资能力,应该合理划分和确定财政资金投入比重,将政府财政投入应用于公益性建设当中,而融资应用于经营性功能建设,增强其收益。 4.2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各种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当中,但是对于扶贫性的水利工程来讲,显然依靠鼓励和引导意义不大,应该借助影响力,与社会公益组织达成战略合作,积极吸纳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家,丰富建设资金来源。
4.3财政对公益性功能支出合理补偿
公益性功能除了项目建设的费用之外,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支出,作为政府,应该对这部分公益性支出做出一定的财政政策补贴,这样的做法能够在一定情况下提升工程整体的盈利能力,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
4.4加强内部管理增加投入产出效率
内部管理能够提升准公益水利工程的收入,在过去也有一些水利工程因为管理问题而导致的经营不善的问题,重建轻管,使所建设的项目失去了当初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各级水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和运作,能够进一步的避免上述的情况发生,增强水利工程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能力,以此吸引更多资本投入[4]。
4.5增加抵押担保工具缓释投资风险
在银行对工程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更多有质量的担保工具能够降低投资风险,这样能够增加银行的投资或者拉长贷款的还款期限。
4.6推动财政贴息与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贴息能够缓解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经营压力,税收优惠能够提升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盈利能力,二者结合,能够增加更多的资金投资到工程建设中来。
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准公益性的水利工程来讲,其本身具备较强的公益性功能,而盈利性功能相对较小,且建设周期长,从而导致了项目融资能力的下降,而县级以下的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更加面向扶贫需求,盈利能力更低,融资渠道更窄,为了保证农村水利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县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效果,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建议建立和完善针对水利建设的银行信贷服务机制体系;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水利基础建设的市场融资机制;促进银行和水利建设机构的信息交流,加强监管协作机制;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增加其融资能力。
参考文献
[1]吴文静,许继良.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投资分摊方法探讨[J]. 水利规划与设计,2012,(03):42-46.
[2]郭峰,舒灵智,廖博. 西部公益型水利建设项目应用RCP融资模式的探析[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01):18-21.
[3]张汉亚. 我國水利投资和运行机制研究[J]. 中国水利,2006,(01):20-24.
[4]龙树发. 推行BOT、BT融资破解重庆市“十二五”期间公益性重点水利工程资金难题[J]. 经济研究导刊,2011,(07):90-91.
关键词: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方式;五小水利工程
前言:
水利工程对于地方的农业、民生和经济发展来讲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201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水利工程,面向干旱丘陵地区加大力度建设小水窖、小水坝、小水池、小水渠、小泵站的五小水利工程以来,全国各地方政府纷纷积极响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兴建地方小型水利工程,这些偏重于公益性质的小型水利工程,虽然建设规模小、周期短、建设费用不高,但是由于公益性问题,缺少盈利能力,建设资金来源依靠中央拨付、地方配套及银行借贷等方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1]。
一、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现状和问题
1.1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现状
目前我国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财政拨付、地方财政配套以及其他渠道融资三种,在这其中,地方财政占据的比例较高。对于县级水利工程和针对贫困村县的扶贫水利工程来讲,虽然工程规模小,但是同样给地方政府的财政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融资就显得十分必要且关键。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社会投资和银行贷款两方面来源,由于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及县级、村级准公益水利工程收益额度小,收益周期长,因此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社会投资占比较小。常见的融资模式一般包括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项目融资是以水利工程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担保进行的融资,公司融资则大多是依靠地方财政为担保进行的融资。
1.2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问题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因为具有较浓重的公益、扶贫色彩,财务收益差、盈利属性模糊,甚至一些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缺少收益来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的情况,导致了在融资的过程中,金融市场对于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评估抱有悲观态度,认为其收益小、风险高、周期长,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难度适中较大、融资渠道也较为单一,限制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发展[2]。
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融资能力差异
2.1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大致上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益性的功能,另一部分是经营性的功能。所谓的公益性功能就是那些对保障民生、生态、用水安全等有利,但是不产生收益的功能,常见的水利工程公益性功能主要包括农村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防洪排涝、排淤防凌等。而盈利性功能就是在工程建成之后,可以产生收益的功能,例如供电、供水等。
2.2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对其融资能力产生的影响
一般来讲,准公益水利工程的融资能力主要指的是在建设之初的融资阶段,项目工程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处取得贷款或投资的能力,主要的衡量指标为融资额度和融资期限两个方面。一般来讲,金融机构会对准公益水利工程的盈利能力进行评估,以此来确定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因此,准公益水利工程的融资能力主要受到经营性功能的影响,而公益性功能一般并不在银行考虑和评估的范围内。
2.3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功能影响融资能力的原因
经营性功能决定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收益情况,因此,银行比较看重水利工程的供水量或者发电量等经营性指标,除此之外,投入产出比,分摊支出,政策扶持等同样也在银行的评估和考量范围内,因此,准公益工程的规模、经营性功能、管理情况等等,都对融资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3]。
三、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方式的选择
3.1 直接融资方式
直接融资方式适用于具备较强的经营性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一般要求其具有较大的供水或发电量,由融资平台控股牵头,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形成企业或者项目法人,直接完成项目的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大型水利工程,一般来讲县级以下的公益性或者扶贫性水利工程中,不适用这样的方式。
3.2 间接融资方式
间接融资是在小型准公益水利工程项目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即通过银行贷款达到融资的目的。在一些工程中,项目的公益性功能很强,具有很强烈的扶贫性,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小水窖、小水渠的建设几乎不会产生收益,为了获取银行的贷款,可以通过与有营利项目捆绑或政府让出土地政策以及其他服务产生收益和级差地租,以此做为银行贷款项目评估及贷款本息偿还的依据。
3.3 其他融资方式的思考
其他融资方式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融资租赁,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通过转移经营权和使用权获得资金,实现项目的顺利建设,这种方式目前的应用不多,一般应用于具有单一经营性功能的中大型水利工程当中,对于县级以下的小微型准公益、扶贫性水利工程来讲,适用性还不强。
四、提高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融资能力的建议
4.1合理确定财政资金建设投入比重
不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想要实现什么样的功能,基础都是投资,也就是说,不论是公益性功能还是经营性功能,都需要以资金作为项目建设的基础,但是如前文所言,仅有经营性功能对于融资能力具有影响,因此,想要提升融资能力,应该合理划分和确定财政资金投入比重,将政府财政投入应用于公益性建设当中,而融资应用于经营性功能建设,增强其收益。 4.2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各种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当中,但是对于扶贫性的水利工程来讲,显然依靠鼓励和引导意义不大,应该借助影响力,与社会公益组织达成战略合作,积极吸纳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家,丰富建设资金来源。
4.3财政对公益性功能支出合理补偿
公益性功能除了项目建设的费用之外,在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支出,作为政府,应该对这部分公益性支出做出一定的财政政策补贴,这样的做法能够在一定情况下提升工程整体的盈利能力,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
4.4加强内部管理增加投入产出效率
内部管理能够提升准公益水利工程的收入,在过去也有一些水利工程因为管理问题而导致的经营不善的问题,重建轻管,使所建设的项目失去了当初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因此各级水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内部管理和运作,能够进一步的避免上述的情况发生,增强水利工程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能力,以此吸引更多资本投入[4]。
4.5增加抵押担保工具缓释投资风险
在银行对工程进行评估的过程中,更多有质量的担保工具能够降低投资风险,这样能够增加银行的投资或者拉长贷款的还款期限。
4.6推动财政贴息与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贴息能够缓解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经营压力,税收优惠能够提升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盈利能力,二者结合,能够增加更多的资金投资到工程建设中来。
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准公益性的水利工程来讲,其本身具备较强的公益性功能,而盈利性功能相对较小,且建设周期长,从而导致了项目融资能力的下降,而县级以下的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更加面向扶贫需求,盈利能力更低,融资渠道更窄,为了保证农村水利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县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效果,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建议建立和完善针对水利建设的银行信贷服务机制体系;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水利基础建设的市场融资机制;促进银行和水利建设机构的信息交流,加强监管协作机制;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增加其融资能力。
参考文献
[1]吴文静,许继良.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投资分摊方法探讨[J]. 水利规划与设计,2012,(03):42-46.
[2]郭峰,舒灵智,廖博. 西部公益型水利建设项目应用RCP融资模式的探析[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01):18-21.
[3]张汉亚. 我國水利投资和运行机制研究[J]. 中国水利,2006,(01):20-24.
[4]龙树发. 推行BOT、BT融资破解重庆市“十二五”期间公益性重点水利工程资金难题[J]. 经济研究导刊,2011,(07):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