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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职员遭遇上司性骚扰,苦恼之中向网友求助。在网友的“跟踪指导”下,她成功阻止了性骚扰,但却因敲诈勒索罪锒铛入狱……
女职员遭遇上司性骚扰,保工作还是保清白?
陆姗21岁时从湖北襄樊来到上海,至今已经16年了。在这期间,她做过宾馆服务员、售楼小姐、超市收银员……但她对这些工作都不满意,一直梦想着能成为高档写字楼里的白领。
2008年4月,陆姗听说上海一家有名的影视公司正在招聘一名人事助理,她觉得自己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长相不比电影明星差,说不定这些外在条件能帮助她从众多的求职者中胜出,于是便报名应聘。
面试那天,现场一个60多岁的男人盯着陆姗看了几眼后,对人事经理说:“就用她吧!”陆姗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轻易地被录用了。上班后她才知道,这个60多岁的男人就是公司董事长汪明春。
陆姗上班的第二天,汪明春来看望新员工。他走到陆姗面前,关心地问:“工作还适应吗?”陆姗受宠若惊,连连点头。汪明春又说:“你的气质不错,下次要是有机会,我安排你试试镜。”陆姗觉得自己幸运极了,对汪明春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
从那以后,陆姗总感觉汪明春看自己的目光炙热得吓人,这让她心里有些乱。她已经结婚了,不想和上司暧昧不清,只好和汪明春保持适当的距离。
一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过去了,按理说,公司应该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可迟迟没见动静。她有些急了,问人事经理怎么回事,经理告诉她这是汪董的意思。陆姗心里想,是不是自己刻意的疏远惹恼了汪明春。
当天晚上下班后,陆姗找到汪明春说要请他吃饭,汪明春高兴地答应了。吃饭的时候,她提到了合同的事,汪明春说:“只要有我在,没人能开除你。”说完拍了拍她的手背,又用火热的目光看着她,陆姗不敢闪躲,生怕惹恼汪明春会让工作泡汤。
回到家后,烦恼不已的陆姗上网寻求帮助,希望网友们能给她出出主意。
网友们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劝她辞职:“我们部门经理是个中年男人,我进公司后不久他就提出让我当他的情人,我拒绝了。后来怎么着?我开会被点名批评、策划方案屡次被毙,与其受这份窝囊气不如趁早走人。”
可陆姗很喜欢这份工作,不到万不得已不想离职。
为保工作暧昧回应,女下属上演“危险的探戈”
2008年5月13日下班时,汪明春找到陆姗,说要带她去见几个朋友。
到了酒店之后,陆姗才发现汪明春所说的朋友都是演艺圈中人,其中还有国内非常有名的导演。有人开玩笑地对汪明春说:“汪董你真是好福气,身边有这么一位漂亮的红颜知己,真让人羡慕。”大家都笑了。陆姗怕伤了汪明春的面子,就没有辩解。
聚会结束的时候,汪明春喝醉了,走路都有点困难,陆姗只好在酒店里为他开了个房间。汪明春靠在她的肩上,问她:“我这么帮你,你要怎么谢我?”陆姗给了他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汪董,你先休息,有些事得慢慢来。”汪明春听她这么一说,也就没有强迫她留下来陪他。
回到家后,陆姗立即打开电脑,再次向网友们求助:“我怎么能接受他?可如果不答应,他会放过我吗?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真的不想失去。”
网友们很快就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有位女网友义愤填膺地说:“你别气馁,你不是为自己而战,你是为女性的尊严而战,我支持你!”
网友“柳絮”给陆姗出了个主意:“既然不能跟他来硬的那就来软的,不明着拒绝但也别让他得逞,跟他拖。如果他想踢开你你就给他一些甜头,像他这种人对某个人的新鲜感不会维持很久,等游戏玩累了,他会主动退出的。”
大多数网友都表示赞同这个办法,还有人劝陆姗想开点:“你自己要掌握好‘火侯’,如果真没办法,摸摸手、搂搂腰你也别太计较,保住工作才最重要。”
陆姗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听取“军师”们的建议。
5月下旬的一天,汪明春打电话给陆姗,要她去他家一趟,说有重要的事情告诉她。陆姗连忙赶了过去。汪明春对她说:“有部戏里有个丫鬟的角色,大概有15秒的出镜时间,还有一句台词,你想不想试试?”陆姗一听,高兴得不得了,一直点头。
汪明春当即给朋友打电话,约好试镜时间。陆姗想到网友的话,觉得自己该给汪明春一些甜头:“你这么帮我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要不我下厨给你做顿饭。”汪明春几年前就和妻子离婚了,好久没吃过家常小菜,便欣然点头。
陆姗很快做好了三菜一汤。吃饭的时候,她挟起一块肉递到汪明春嘴边,让他尝尝味道,汪明春故意咬住筷子不放,气氛顿时变得暧昧起来。
陆姗一看形势不妙,赶紧冷下脸来,正色问汪明春:“汪董,最近很多企业都在裁员,我们公司也会裁员吗?”“你放心,就算裁员也不会裁掉你。”没等他把话说完,陆姗就借口给孩子打电话,跑到了阳台上,不让暧昧继续下去。
在这以后,汪明春对陆姗的热情明显升温,陆姗很苦恼,便问网友们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汪明春对她“降温”。有人给她支招:“尽可能避开与他单独相处,真的不行就让你老公天天去接你,在他面前‘晒’恩爱……”
陆姗觉得有理,随后连哄带骗地说动不明就里的丈夫天天去接她下班。但这招并不管用,没过几天,汪明春就把她喊到办公室,对她说:“我过几天要去昆明一趟,你和我一起去怎么样?”
看到陆姗显得有些为难,汪明春便沉下脸说:“如果你家里有事,让别人去也行,你自己掂量掂量。”陆姗听出了他话里的威胁,但还是拒绝和他一起去。
5月23日,陆姗刚上班就发现要好的同事方芳两眼红肿,似乎有什么心事。她赶紧把方芳带到休息室,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芳告诉陆姗,她一年前在网上认识了汪明春,便请他安排她到这个公司工作,不久之后汪明春要求她当他的情人,她以“先相处看看”为由拖延时间,没想到汪明春三番两次求爱无果后将她开除了。
听方芳这么说,陆姗心里一惊:自己的结局会不会也是这样?
方芳哭着说:“陆姐,我真的觉得很冤,我工作一直很卖力,没想到他随便找个理由就把我开除了。他这个人,得不到你就要毁灭你,太可怕了。现在工作这么难找,我该怎么办?”陆姗只能劝她想开点。
送走方芳后,陆姗脑子里一团混乱,生怕自己也会步方芳的后尘。
听信网友支招,女职员反成罪人锒铛入狱
陆姗回家后,在网上发了个哭泣的表情,问她的“军师”们:“你们不是说时间久了他会转移目标吗?现在我该怎么办?”
网友“飞来飞去”首先表态:“为什么主动权总是掌握在那些欺负我们的人手里?既然无路可退,就绝地反击。”
至于怎么反击,网友们的招数五花八门:“拍他的裸照”、“把他肉麻的话录下来”、“告诉他老婆”等等,什么说法都有。“潜水艇”还大胆地提议说:“不如这样,你假意和他发生关系,待他脱下衣服后让别人拍下你们亲热的镜头。有了这些照片,他以后就不敢对你怎么样了。”
“对,就这么办!这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等于给自己买了份保险,有了这份保险,就不怕他炒你鱿鱼。”网友们跟着起哄。
陆姗觉得这个想法太大胆了,拿不定主意。
两天很快过去了,网友们分成两派,一派劝陆姗主动辞职,一派主张陆姗拼死一搏。相较之下,陆姗更倾向于后者:自己所有的努力难道就因为遇到好色上司而化为泡影吗?她不甘心。
她决定采纳“潜水艇”的提议。至于合作者,她想来想去,认为方芳是最合适的人选。她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方芳,方芳吓得直摆手:“陆姐,咱不能这么做,弄不好会犯法的。”陆姗劝她:“你不想重新回来上班吗?又不是让你演,你怕什么,你只要拍下来就行了。”
方芳被辞退后一直没找到工作,生活过得很清苦。在陆姗的极力鼓动下,她终于答应合作。
7月11日,陆姗给汪明春发了一条短信:“汪董,有些事我和方芳想通了,想跟你聊聊。”
三个人见面以后,陆姗故意问方芳:“工作找得怎么样了?”方芳摇摇头。陆姗随即对汪明春说:“汪董,你大人不计小人过,方芳她知道错了,你就原谅她这一回,让她回来工作吧。”她对方芳使眼色,方芳给汪明春敬酒,战战兢兢地说:“汪董,以前是我不对,现在我想通了,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
见方芳这么说,汪明春高兴地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陆姗和方芳接下来不停劝酒,汪明春来者不拒,很快就有了几分醉意。陆姗适时地“邀请”方芳去汪董的办公室坐坐,方芳“犹豫”再三后同意了。
来到汪明春办公室内的休息室后,陆姗朝方芳使了个眼色,悄悄走到外面的办公室,拿出手机等待好戏上演。陆姗出去后,汪明春激动地搂住了方芳,方芳吓得大叫着跑了出来,对陆姗说:“陆姐,我怕,我要回去,这份工作我不要了。”
陆姗不想半途而废。情急之下,她把手机交给方芳:“我做示范,你来拍。”方芳一把拉住她:“陆姐,你真的要去吗?”陆姗拍拍她的手,走进休息室。
陆姗很快就成功地勾引了汪明春。方芳紧张地拿着手机,“咔嚓咔嚓”地乱拍,声音惊动了汪明春,他警觉地想去寻找声音的来源。陆姗怕事情败露,一把抱住他,汪明春立刻明白自己被她们算计了,匆匆跑出办公室。
陆姗看到手机里的照片后十分满意,认为抓到了汪明春的把柄。她主动找上汪明春,把偷拍的照片扔到他面前,汪明春脸色铁青地问她:“你什么意思?”
陆姗说:“我丈夫知道了我们的事,可能会很快来找你,你自己看着办吧!”“你想怎么样?”陆姗提出条件:“跟我签合同,给方芳安排工作,我丈夫那边由我来解决。”
这件事一旦曝光,汪明春将颜面无存,他无奈地答应了陆姗的要求。
看到汪明春答应得这么爽快,陆姗内心的贪欲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几天以后,她给汪明春发短信:“我丈夫因为这事要跟我离婚,你要对我负责任。”汪明春看到短信后把陆姗约了出来,要求一次性解决问题。
陆姗告诉他:“要想彻底了结这事也行,给我一万块钱、一部数码相机、一部摄像机。你要是不答应,这些照片明天就会出现在公司的网站上,你自己看着办。”事情到了这一步,汪明春只能被陆姗牵着鼻子走。
没过几天,陆姗又向汪明春提出要一台笔记本电脑。汪明春见陆姗得寸进尺,担心她的胃口越来越大,再三思索之后,他选择了报警。
2008年12月16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陆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时,再也没有人能给她出谋划策了,陆姗只能独自吞下这枚苦果。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单位名称也做了处理。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
编后语:法律是严肃的。作为受害者,应当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轻易听信他人之言,以随意、自我、蔑视法律的方式反抗不公,只会自食其果。文中主人公的遭遇,女同胞们应引以为鉴。
(编辑:马蚁 [email protected])
女职员遭遇上司性骚扰,保工作还是保清白?
陆姗21岁时从湖北襄樊来到上海,至今已经16年了。在这期间,她做过宾馆服务员、售楼小姐、超市收银员……但她对这些工作都不满意,一直梦想着能成为高档写字楼里的白领。
2008年4月,陆姗听说上海一家有名的影视公司正在招聘一名人事助理,她觉得自己身材高挑、皮肤白皙,长相不比电影明星差,说不定这些外在条件能帮助她从众多的求职者中胜出,于是便报名应聘。
面试那天,现场一个60多岁的男人盯着陆姗看了几眼后,对人事经理说:“就用她吧!”陆姗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轻易地被录用了。上班后她才知道,这个60多岁的男人就是公司董事长汪明春。
陆姗上班的第二天,汪明春来看望新员工。他走到陆姗面前,关心地问:“工作还适应吗?”陆姗受宠若惊,连连点头。汪明春又说:“你的气质不错,下次要是有机会,我安排你试试镜。”陆姗觉得自己幸运极了,对汪明春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
从那以后,陆姗总感觉汪明春看自己的目光炙热得吓人,这让她心里有些乱。她已经结婚了,不想和上司暧昧不清,只好和汪明春保持适当的距离。
一个月的实习期很快就过去了,按理说,公司应该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可迟迟没见动静。她有些急了,问人事经理怎么回事,经理告诉她这是汪董的意思。陆姗心里想,是不是自己刻意的疏远惹恼了汪明春。
当天晚上下班后,陆姗找到汪明春说要请他吃饭,汪明春高兴地答应了。吃饭的时候,她提到了合同的事,汪明春说:“只要有我在,没人能开除你。”说完拍了拍她的手背,又用火热的目光看着她,陆姗不敢闪躲,生怕惹恼汪明春会让工作泡汤。
回到家后,烦恼不已的陆姗上网寻求帮助,希望网友们能给她出出主意。
网友们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劝她辞职:“我们部门经理是个中年男人,我进公司后不久他就提出让我当他的情人,我拒绝了。后来怎么着?我开会被点名批评、策划方案屡次被毙,与其受这份窝囊气不如趁早走人。”
可陆姗很喜欢这份工作,不到万不得已不想离职。
为保工作暧昧回应,女下属上演“危险的探戈”
2008年5月13日下班时,汪明春找到陆姗,说要带她去见几个朋友。
到了酒店之后,陆姗才发现汪明春所说的朋友都是演艺圈中人,其中还有国内非常有名的导演。有人开玩笑地对汪明春说:“汪董你真是好福气,身边有这么一位漂亮的红颜知己,真让人羡慕。”大家都笑了。陆姗怕伤了汪明春的面子,就没有辩解。
聚会结束的时候,汪明春喝醉了,走路都有点困难,陆姗只好在酒店里为他开了个房间。汪明春靠在她的肩上,问她:“我这么帮你,你要怎么谢我?”陆姗给了他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汪董,你先休息,有些事得慢慢来。”汪明春听她这么一说,也就没有强迫她留下来陪他。
回到家后,陆姗立即打开电脑,再次向网友们求助:“我怎么能接受他?可如果不答应,他会放过我吗?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真的不想失去。”
网友们很快就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有位女网友义愤填膺地说:“你别气馁,你不是为自己而战,你是为女性的尊严而战,我支持你!”
网友“柳絮”给陆姗出了个主意:“既然不能跟他来硬的那就来软的,不明着拒绝但也别让他得逞,跟他拖。如果他想踢开你你就给他一些甜头,像他这种人对某个人的新鲜感不会维持很久,等游戏玩累了,他会主动退出的。”
大多数网友都表示赞同这个办法,还有人劝陆姗想开点:“你自己要掌握好‘火侯’,如果真没办法,摸摸手、搂搂腰你也别太计较,保住工作才最重要。”
陆姗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听取“军师”们的建议。
5月下旬的一天,汪明春打电话给陆姗,要她去他家一趟,说有重要的事情告诉她。陆姗连忙赶了过去。汪明春对她说:“有部戏里有个丫鬟的角色,大概有15秒的出镜时间,还有一句台词,你想不想试试?”陆姗一听,高兴得不得了,一直点头。
汪明春当即给朋友打电话,约好试镜时间。陆姗想到网友的话,觉得自己该给汪明春一些甜头:“你这么帮我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要不我下厨给你做顿饭。”汪明春几年前就和妻子离婚了,好久没吃过家常小菜,便欣然点头。
陆姗很快做好了三菜一汤。吃饭的时候,她挟起一块肉递到汪明春嘴边,让他尝尝味道,汪明春故意咬住筷子不放,气氛顿时变得暧昧起来。
陆姗一看形势不妙,赶紧冷下脸来,正色问汪明春:“汪董,最近很多企业都在裁员,我们公司也会裁员吗?”“你放心,就算裁员也不会裁掉你。”没等他把话说完,陆姗就借口给孩子打电话,跑到了阳台上,不让暧昧继续下去。
在这以后,汪明春对陆姗的热情明显升温,陆姗很苦恼,便问网友们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让汪明春对她“降温”。有人给她支招:“尽可能避开与他单独相处,真的不行就让你老公天天去接你,在他面前‘晒’恩爱……”
陆姗觉得有理,随后连哄带骗地说动不明就里的丈夫天天去接她下班。但这招并不管用,没过几天,汪明春就把她喊到办公室,对她说:“我过几天要去昆明一趟,你和我一起去怎么样?”
看到陆姗显得有些为难,汪明春便沉下脸说:“如果你家里有事,让别人去也行,你自己掂量掂量。”陆姗听出了他话里的威胁,但还是拒绝和他一起去。
5月23日,陆姗刚上班就发现要好的同事方芳两眼红肿,似乎有什么心事。她赶紧把方芳带到休息室,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芳告诉陆姗,她一年前在网上认识了汪明春,便请他安排她到这个公司工作,不久之后汪明春要求她当他的情人,她以“先相处看看”为由拖延时间,没想到汪明春三番两次求爱无果后将她开除了。
听方芳这么说,陆姗心里一惊:自己的结局会不会也是这样?
方芳哭着说:“陆姐,我真的觉得很冤,我工作一直很卖力,没想到他随便找个理由就把我开除了。他这个人,得不到你就要毁灭你,太可怕了。现在工作这么难找,我该怎么办?”陆姗只能劝她想开点。
送走方芳后,陆姗脑子里一团混乱,生怕自己也会步方芳的后尘。
听信网友支招,女职员反成罪人锒铛入狱
陆姗回家后,在网上发了个哭泣的表情,问她的“军师”们:“你们不是说时间久了他会转移目标吗?现在我该怎么办?”
网友“飞来飞去”首先表态:“为什么主动权总是掌握在那些欺负我们的人手里?既然无路可退,就绝地反击。”
至于怎么反击,网友们的招数五花八门:“拍他的裸照”、“把他肉麻的话录下来”、“告诉他老婆”等等,什么说法都有。“潜水艇”还大胆地提议说:“不如这样,你假意和他发生关系,待他脱下衣服后让别人拍下你们亲热的镜头。有了这些照片,他以后就不敢对你怎么样了。”
“对,就这么办!这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等于给自己买了份保险,有了这份保险,就不怕他炒你鱿鱼。”网友们跟着起哄。
陆姗觉得这个想法太大胆了,拿不定主意。
两天很快过去了,网友们分成两派,一派劝陆姗主动辞职,一派主张陆姗拼死一搏。相较之下,陆姗更倾向于后者:自己所有的努力难道就因为遇到好色上司而化为泡影吗?她不甘心。
她决定采纳“潜水艇”的提议。至于合作者,她想来想去,认为方芳是最合适的人选。她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方芳,方芳吓得直摆手:“陆姐,咱不能这么做,弄不好会犯法的。”陆姗劝她:“你不想重新回来上班吗?又不是让你演,你怕什么,你只要拍下来就行了。”
方芳被辞退后一直没找到工作,生活过得很清苦。在陆姗的极力鼓动下,她终于答应合作。
7月11日,陆姗给汪明春发了一条短信:“汪董,有些事我和方芳想通了,想跟你聊聊。”
三个人见面以后,陆姗故意问方芳:“工作找得怎么样了?”方芳摇摇头。陆姗随即对汪明春说:“汪董,你大人不计小人过,方芳她知道错了,你就原谅她这一回,让她回来工作吧。”她对方芳使眼色,方芳给汪明春敬酒,战战兢兢地说:“汪董,以前是我不对,现在我想通了,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
见方芳这么说,汪明春高兴地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陆姗和方芳接下来不停劝酒,汪明春来者不拒,很快就有了几分醉意。陆姗适时地“邀请”方芳去汪董的办公室坐坐,方芳“犹豫”再三后同意了。
来到汪明春办公室内的休息室后,陆姗朝方芳使了个眼色,悄悄走到外面的办公室,拿出手机等待好戏上演。陆姗出去后,汪明春激动地搂住了方芳,方芳吓得大叫着跑了出来,对陆姗说:“陆姐,我怕,我要回去,这份工作我不要了。”
陆姗不想半途而废。情急之下,她把手机交给方芳:“我做示范,你来拍。”方芳一把拉住她:“陆姐,你真的要去吗?”陆姗拍拍她的手,走进休息室。
陆姗很快就成功地勾引了汪明春。方芳紧张地拿着手机,“咔嚓咔嚓”地乱拍,声音惊动了汪明春,他警觉地想去寻找声音的来源。陆姗怕事情败露,一把抱住他,汪明春立刻明白自己被她们算计了,匆匆跑出办公室。
陆姗看到手机里的照片后十分满意,认为抓到了汪明春的把柄。她主动找上汪明春,把偷拍的照片扔到他面前,汪明春脸色铁青地问她:“你什么意思?”
陆姗说:“我丈夫知道了我们的事,可能会很快来找你,你自己看着办吧!”“你想怎么样?”陆姗提出条件:“跟我签合同,给方芳安排工作,我丈夫那边由我来解决。”
这件事一旦曝光,汪明春将颜面无存,他无奈地答应了陆姗的要求。
看到汪明春答应得这么爽快,陆姗内心的贪欲一下子被激发出来了。几天以后,她给汪明春发短信:“我丈夫因为这事要跟我离婚,你要对我负责任。”汪明春看到短信后把陆姗约了出来,要求一次性解决问题。
陆姗告诉他:“要想彻底了结这事也行,给我一万块钱、一部数码相机、一部摄像机。你要是不答应,这些照片明天就会出现在公司的网站上,你自己看着办。”事情到了这一步,汪明春只能被陆姗牵着鼻子走。
没过几天,陆姗又向汪明春提出要一台笔记本电脑。汪明春见陆姗得寸进尺,担心她的胃口越来越大,再三思索之后,他选择了报警。
2008年12月16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陆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时,再也没有人能给她出谋划策了,陆姗只能独自吞下这枚苦果。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单位名称也做了处理。本文拒绝任何形式的转载、摘录。)
编后语:法律是严肃的。作为受害者,应当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轻易听信他人之言,以随意、自我、蔑视法律的方式反抗不公,只会自食其果。文中主人公的遭遇,女同胞们应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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