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仅受到企业内部环境的制约,还深受外部制度的影响。当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相对薄弱,這主要是由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制度不够健全所导致的,具体表现为产权制度不完善、市场制度不完善和行政制度不完善。外部制度不够健全,就不能有效地发挥它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激励作用。所以,为了有效提升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于企业自主创新外部制度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键词:自主创新;外部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行政制度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取得了以载人航天、杂交水稻等为标志的一系列重大的科技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企业、大学和研究所从事模仿的多,创新的少,不注重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长此以往,难免会削弱我国自主研发的能力,拉大我国与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
为了能使我国经济水平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除了受到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还深受外部制度的制约。改革开放30多来,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对外开放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行政制度和产权制度也有了很大的改革。但是,我国产权制度还不完善、市场制度还不成熟、行政制度也不够健全。在制度变迁方面,我国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因此,本文将从外部制度对企业自主创新影响的角度来探寻如何加快提高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 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制度现状分析
(一)产权制度不完善。产权制度是企业自主创新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和企业产权制度,而企业产权制度是分析企业内部结构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所产生的影响。所以,本文在这里,主要阐述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内容。
目前,我国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很多不足,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国总体上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够规范,甚至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整个国家和社会缺乏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意识。
2、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欠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立法基础薄弱,法制意识落后,总体上说,与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不相适应。我国在1980年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2年才出台了《商标法》,到1984年才有了《专利法》,1990年才有了《著作权法》,而且这些法律出台后,执法力度也不够。司法保护体系不够健全,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运用上与西方国家仍有很大的差距。
(二)市场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市场制度能够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有效激励的外部市场环境。但我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市场制度还不完善,这些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创新产品交易的市场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对于创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划分还没有形成系统和完善的方法与标准,这是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加快解决的一个问题。
2、市场交易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有失公平。由于受长期存在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市场发育程度还不够高,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大量存在,例如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商品、侵犯企业注册商标、商业贿赂、损害竞争对手的信誉、运用不正当的手段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等现象。
3、市场的信息不充分和风险性,导致企业对创新后果忧虑重重。企业在进行商业决策时,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这势必会对其做出最佳决策造成负面影响。由于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不同的经济主体在从事相同的经营活动时,却可能出现不同的经营结果,从而导致收益的不可测性,这种对未来结果和可能收益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信息的不充分和风险性必然会抑制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
(三)行政制度不完善。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制度,例如金融刺激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利保护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公共采购政策等,来促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过程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但我国的行政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些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科研投入不够。我国总体研发投入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政府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所投入资金的合理增长制度和落实增长的制度不够完善。由于资金投入的匮乏,很多核心技术一直没有得到突破,关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长期得不到根本性的提升。
2、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科技进步法已经无法适应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对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他一些辅助性法律法规也不能满足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例如政府采购法中就没有体现出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总的来说,我国缺少一部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法。
三、促进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制度建设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更新观念,强化产权保护意识。观念的更新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从政府到社会,从企事业单位到个人,都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健全司法体系,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制度,健全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体系。另外,还要进一步简化专利及商标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查期限。
(二)完善市场制度。政府可以调控市场,在推动市场制度的完善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政府要加快推进各种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制定保护企业实现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应加速实现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得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优胜劣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消除行政性垄断。开放竞争性行业的市场准入,打破行业限制,如电信、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交通这些行业应实现进一步开放,外部制度建设也应跟着同步进行,逐步确立开放市场的步骤、范围和涉及到的其他相关内容,让民营企业能够进入到这些行业中来,与国营企业形成公平的竞争态势,以此来促进电信、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交通这些行业的相关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完善政府的财税制度
1、增加对科技研发的财政支持。我国对科技研发的投入虽然每年都有增加,比重也在逐年增大,但是不得不承认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在财政投入上,我们应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
2、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力度,将国货优先和促进产品自主创新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通过立法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
3、完善税收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增加税收优惠。应实施对实现自主创新所需设备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研发投入扣除和提取研发准备金、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力度,制定鼓励企业对科技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作者单位: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8—36。
[2]杨大蓉,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策略研究,浙江金融,2008,(5):31。
[3]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4]郭鹰,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制度评估[A],2007年:创新长三角[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38。
[5]吴芷静,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构建,财经问题研究,2010,(8):96—99。
关键词:自主创新;外部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制度;行政制度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取得了以载人航天、杂交水稻等为标志的一系列重大的科技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目前,我国企业、大学和研究所从事模仿的多,创新的少,不注重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长此以往,难免会削弱我国自主研发的能力,拉大我国与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
为了能使我国经济水平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除了受到企业内部环境的影响,还深受外部制度的制约。改革开放30多来,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对外开放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行政制度和产权制度也有了很大的改革。但是,我国产权制度还不完善、市场制度还不成熟、行政制度也不够健全。在制度变迁方面,我国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因此,本文将从外部制度对企业自主创新影响的角度来探寻如何加快提高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 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制度现状分析
(一)产权制度不完善。产权制度是企业自主创新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和企业产权制度,而企业产权制度是分析企业内部结构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所产生的影响。所以,本文在这里,主要阐述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内容。
目前,我国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很多不足,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国总体上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不够规范,甚至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整个国家和社会缺乏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意识。
2、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欠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立法基础薄弱,法制意识落后,总体上说,与我国经济、科技的发展不相适应。我国在1980年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2年才出台了《商标法》,到1984年才有了《专利法》,1990年才有了《著作权法》,而且这些法律出台后,执法力度也不够。司法保护体系不够健全,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运用上与西方国家仍有很大的差距。
(二)市场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市场制度能够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有效激励的外部市场环境。但我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市场制度还不完善,这些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创新产品交易的市场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对于创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划分还没有形成系统和完善的方法与标准,这是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加快解决的一个问题。
2、市场交易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有失公平。由于受长期存在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市场发育程度还不够高,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大量存在,例如发布虚假广告或虚假商品、侵犯企业注册商标、商业贿赂、损害竞争对手的信誉、运用不正当的手段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等现象。
3、市场的信息不充分和风险性,导致企业对创新后果忧虑重重。企业在进行商业决策时,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这势必会对其做出最佳决策造成负面影响。由于受到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不同的经济主体在从事相同的经营活动时,却可能出现不同的经营结果,从而导致收益的不可测性,这种对未来结果和可能收益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信息的不充分和风险性必然会抑制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
(三)行政制度不完善。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制度,例如金融刺激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利保护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公共采购政策等,来促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过程中起着很关键的作用,但我国的行政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些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科研投入不够。我国总体研发投入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政府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所投入资金的合理增长制度和落实增长的制度不够完善。由于资金投入的匮乏,很多核心技术一直没有得到突破,关键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长期得不到根本性的提升。
2、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科技进步法已经无法适应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对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他一些辅助性法律法规也不能满足企业自主创新的要求,例如政府采购法中就没有体现出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总的来说,我国缺少一部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法。
三、促进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制度建设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更新观念,强化产权保护意识。观念的更新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从政府到社会,从企事业单位到个人,都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健全司法体系,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制度,健全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体系。另外,还要进一步简化专利及商标的审批程序,缩短审查期限。
(二)完善市场制度。政府可以调控市场,在推动市场制度的完善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政府要加快推进各种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制定保护企业实现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应加速实现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得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优胜劣汰,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消除行政性垄断。开放竞争性行业的市场准入,打破行业限制,如电信、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交通这些行业应实现进一步开放,外部制度建设也应跟着同步进行,逐步确立开放市场的步骤、范围和涉及到的其他相关内容,让民营企业能够进入到这些行业中来,与国营企业形成公平的竞争态势,以此来促进电信、电力、石油石化、民航、铁路交通这些行业的相关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完善政府的财税制度
1、增加对科技研发的财政支持。我国对科技研发的投入虽然每年都有增加,比重也在逐年增大,但是不得不承认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在财政投入上,我们应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
2、完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力度,将国货优先和促进产品自主创新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目标,通过立法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
3、完善税收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增加税收优惠。应实施对实现自主创新所需设备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研发投入扣除和提取研发准备金、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力度,制定鼓励企业对科技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作者单位: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8—36。
[2]杨大蓉,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策略研究,浙江金融,2008,(5):31。
[3]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4]郭鹰,长三角区域创新发展制度评估[A],2007年:创新长三角[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238。
[5]吴芷静,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构建,财经问题研究,2010,(8):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