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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简要阐述了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现状、并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提出了规范商业银行服务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银行 服务 收费
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的收费问题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关注,银行普遍扩大服务收费项目和提高服务收费水平,对这一现象有赞同的观点,也有反对的观点。
下面本人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收费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商业银行收费的现状
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可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收费,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随着银行服务品种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收费项目也不断细化和增加,发展到现在各行包括个人业务和对公业务的收费项目已多达几百种。其中个人业务收费有理财卡、信用卡年费、账户管理费、补换卡手续费、汇款手续费、跨行存取款手续费、电话银行、短信业务年费、各种理财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查询等综合服务费用等。对公业务收费项目包括:各种结算业务手续费,如办理汇票、本票、汇划、委托收款手续费、开户费、对公账户维护费、外汇转账、汇款、人民币通存通兑费、对公客户大额取现费、现金管理费、电子银行服务费、各种代理、咨询服务费、其他综合服务费等等。名目繁多,让人看了眼花缭乱。
二、商业银行收费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它以赢利性为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收入。因此,对于耗费了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人力成本而提供的中间业务来说,商业银行的收费要求是一种合理要求。其次,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存贷利差逐步收窄,中间业务收费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自然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有一定的积极效应。
(一)可以增强创新能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如果中间业务不收费,那么银行不会投入过多的成本和精力来改进服务水平,而只是停留在简单的、初级的服务上。实施收费后,客户对服务的要求就会提高,同时银行自身由于利益的驱使,也会在服务创新上狠下工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出新品种来吸引客户,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二)可以规范经营管理体系。对中间业务实施合理的收费,会促使各商业银行建立统一规范的核算体系,完善会计核算科目,保证中间业务核算的真实和完整。这样会有利于各商业银行了解自身经营状况,分清各项业务的效益性,及时把握发展方向;同时也能促使商业银行健全内部经营机制,重新规划部门职能。
(三)有利于优化客户结构。目前社会对银行收费反映比较强烈的主要是针对小额储户的收费。从银行市场细分的角度来说,其中的一种方式就是把客户分为大、中、小三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依然是存贷利差,由于小客户在占用银行资源的同时为银行创造的利润较为有限,所以银行业的利润主要是来自大、中客户。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存贷利差正逐步收窄,小客户对银行的创收能力正逐步加大。
(四)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凭借其全球化的经营网络和跨国公司长期合作的历史、成熟的全球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等,可能对国内银行业中间业务领域造成较大冲击。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能够弥补营业成本和增加收入,提高银行的赢利水平,而赢利水平的高低是银行竞争实力最主要的方面,同时维持较高的赢利水平,能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还能够很好地引导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从增强银行实力和拓展银行业务领域两个方面提升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三、规范商业银行收费的建议
尽管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随着收费项目不断增加,种种不规范收费现象也频繁出现。为此,监管部门不断出台规定进行整治,2010年12月1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服务收费自律工作的六点共识》,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善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那么怎样才能使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逐步规范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不宜过分看重“中间业务收入比重”
我国的金融市场是银行主导型,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银行充当金融中介,吸收储户资金,贷款给企业,从而赚取存贷利差。相比之下,欧美金融市场是市场主导型,商业银行通过将贷款打包证券化,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产业链中充当重要角色,在各个环节中进行收费,按照中间业务定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之外,通过利用自身技术、信息、经营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身份为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业务,这些收费应归为中间业务收入。
实际上,如果将欧美商业银行移植到我国这种由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来,这些中间业务收入则会变为存贷利差。所以,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的市场环境中,将中间业务收入比重迅速提高作为目标,并不合适。
因此,商业银行应积极调整考核政策,引导各行理性发展中间业务。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规范行为的主观冲动,将与贷款业务关联度较高的常年财务顾问、承诺、现金管理、资金监管等产品收入不再纳入中间业务收入进行考核,从而引导基层行将中间业务发展重点转移到基础性产品上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转移冲动。
(二) 尽快完善中间业务体系
从国际上看,目前,完成利率市场化国家的银行净息差为1%左右,但是,我国当前商业银行8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垄断利差。随着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实施,利率市场化将是在5至10年内逐步实现,到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将会进一步收窄。
我国商业银行如果不提前应对,仍仰仗当前的行政垄断保护,不积极开拓新的中间业务收入渠道,仅仅从提高收费入手,中间业务体系没有系统的建成,那么,几年后利率市场化完成之时,也将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困难之日。
因此,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加快转型,并将转型切实落实到中间业务多样化、新形式、高效率的服务上来,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为未来的利率市场化提前进行准备。
(三)应注重服务而不是收费
一是注重服务实体经济。伴随对银行乱收费的报道,“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也写进了中央文件。作为银行业基础的实体经济如果出现不景气,银行的高利润也难以持续。二是加强基础金融服务。银行的经营涉及十分广泛的业务,许多业务具备公共品的性质,银行在提供好基础服务之时,也会赢得客户,反而带来其它收费业务的收入。要树立服务不是为了收费的观念,坚信服务好了一定能带来收费。
(四)严格执行监管部门要求,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和总行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银监会提出的信贷经营“七不准”和“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四项原则,全面杜绝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培养员工“主动合规”的理念,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意识。
(五)坚持平等自愿、质价相符、有据可依的服务收费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文本与客户签署服务收费协议,未按规定签署服务协议合同的,一律不能收费。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应按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质价相符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第3号令).
[2] 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文).
(责任编辑:陈岑)
【关键词】银行 服务 收费
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的收费问题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关注,银行普遍扩大服务收费项目和提高服务收费水平,对这一现象有赞同的观点,也有反对的观点。
下面本人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收费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商业银行收费的现状
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商业银行可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收费,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随着银行服务品种和范围的不断扩大,收费项目也不断细化和增加,发展到现在各行包括个人业务和对公业务的收费项目已多达几百种。其中个人业务收费有理财卡、信用卡年费、账户管理费、补换卡手续费、汇款手续费、跨行存取款手续费、电话银行、短信业务年费、各种理财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查询等综合服务费用等。对公业务收费项目包括:各种结算业务手续费,如办理汇票、本票、汇划、委托收款手续费、开户费、对公账户维护费、外汇转账、汇款、人民币通存通兑费、对公客户大额取现费、现金管理费、电子银行服务费、各种代理、咨询服务费、其他综合服务费等等。名目繁多,让人看了眼花缭乱。
二、商业银行收费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它以赢利性为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就要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收入。因此,对于耗费了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人力成本而提供的中间业务来说,商业银行的收费要求是一种合理要求。其次,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存贷利差逐步收窄,中间业务收费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自然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有一定的积极效应。
(一)可以增强创新能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如果中间业务不收费,那么银行不会投入过多的成本和精力来改进服务水平,而只是停留在简单的、初级的服务上。实施收费后,客户对服务的要求就会提高,同时银行自身由于利益的驱使,也会在服务创新上狠下工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出新品种来吸引客户,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二)可以规范经营管理体系。对中间业务实施合理的收费,会促使各商业银行建立统一规范的核算体系,完善会计核算科目,保证中间业务核算的真实和完整。这样会有利于各商业银行了解自身经营状况,分清各项业务的效益性,及时把握发展方向;同时也能促使商业银行健全内部经营机制,重新规划部门职能。
(三)有利于优化客户结构。目前社会对银行收费反映比较强烈的主要是针对小额储户的收费。从银行市场细分的角度来说,其中的一种方式就是把客户分为大、中、小三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依然是存贷利差,由于小客户在占用银行资源的同时为银行创造的利润较为有限,所以银行业的利润主要是来自大、中客户。但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存贷利差正逐步收窄,小客户对银行的创收能力正逐步加大。
(四)有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凭借其全球化的经营网络和跨国公司长期合作的历史、成熟的全球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等,可能对国内银行业中间业务领域造成较大冲击。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能够弥补营业成本和增加收入,提高银行的赢利水平,而赢利水平的高低是银行竞争实力最主要的方面,同时维持较高的赢利水平,能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还能够很好地引导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从增强银行实力和拓展银行业务领域两个方面提升国内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三、规范商业银行收费的建议
尽管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随着收费项目不断增加,种种不规范收费现象也频繁出现。为此,监管部门不断出台规定进行整治,2010年12月1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服务收费自律工作的六点共识》,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善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那么怎样才能使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逐步规范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不宜过分看重“中间业务收入比重”
我国的金融市场是银行主导型,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银行充当金融中介,吸收储户资金,贷款给企业,从而赚取存贷利差。相比之下,欧美金融市场是市场主导型,商业银行通过将贷款打包证券化,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产业链中充当重要角色,在各个环节中进行收费,按照中间业务定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之外,通过利用自身技术、信息、经营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身份为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业务,这些收费应归为中间业务收入。
实际上,如果将欧美商业银行移植到我国这种由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来,这些中间业务收入则会变为存贷利差。所以,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的市场环境中,将中间业务收入比重迅速提高作为目标,并不合适。
因此,商业银行应积极调整考核政策,引导各行理性发展中间业务。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规范行为的主观冲动,将与贷款业务关联度较高的常年财务顾问、承诺、现金管理、资金监管等产品收入不再纳入中间业务收入进行考核,从而引导基层行将中间业务发展重点转移到基础性产品上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转移冲动。
(二) 尽快完善中间业务体系
从国际上看,目前,完成利率市场化国家的银行净息差为1%左右,但是,我国当前商业银行8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垄断利差。随着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实施,利率市场化将是在5至10年内逐步实现,到时,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将会进一步收窄。
我国商业银行如果不提前应对,仍仰仗当前的行政垄断保护,不积极开拓新的中间业务收入渠道,仅仅从提高收费入手,中间业务体系没有系统的建成,那么,几年后利率市场化完成之时,也将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困难之日。
因此,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加快转型,并将转型切实落实到中间业务多样化、新形式、高效率的服务上来,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为未来的利率市场化提前进行准备。
(三)应注重服务而不是收费
一是注重服务实体经济。伴随对银行乱收费的报道,“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也写进了中央文件。作为银行业基础的实体经济如果出现不景气,银行的高利润也难以持续。二是加强基础金融服务。银行的经营涉及十分广泛的业务,许多业务具备公共品的性质,银行在提供好基础服务之时,也会赢得客户,反而带来其它收费业务的收入。要树立服务不是为了收费的观念,坚信服务好了一定能带来收费。
(四)严格执行监管部门要求,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和总行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银监会提出的信贷经营“七不准”和“合规收费、以质定价、公开透明、减费让利”四项原则,全面杜绝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培养员工“主动合规”的理念,树立“合规创造价值”的意识。
(五)坚持平等自愿、质价相符、有据可依的服务收费原则
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文本与客户签署服务收费协议,未按规定签署服务协议合同的,一律不能收费。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应按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质价相符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第3号令).
[2] 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文).
(责任编辑:陈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