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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印发的现行《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中的若干概念运用不当。就中职教育的特性来讲,"欣赏"不应作为"职业模块"的关键概念;从逻辑上说,"阅读"、"表达"、"交流"不属同一层次,不应杂糅并列;以学生的需要而论,"复述"应改为"口述","应聘"应改为"求职;"就文件性质而言,"教学大纲"应改称"课程与教学纲领"。建议及时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