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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琐事心生不快,女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吐槽,却被互为好友的上司误以为她对工作不满,遂在评论里请其“另谋高就”,第二天发短信将其解职。女教师气愤不已,拿起了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因微信吐槽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告诉我们: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大家对自己发表的言论应负法律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尤其是在工作群、办公群里发言时更应谨慎注意。
吐槽丢饭碗,女教师起诉老板
2015年5月3日晚上10点,在沈阳一家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做全职教师的吴梅梅回到家,一屁股坐在沙发里,再也不想起来了。别人休闲她工作,站了一天讲台,累得她腿都不能打弯了。
这时,吴梅梅的老公李浩在外面和朋友喝完酒也回到了家。吴梅梅撒着娇说:“老公,我累了一天,晚上还没吃东西,给我下包方便面好吗?”李浩拿了几个蛋黄派递过来,敷衍地说:“凑和一下吧,明天一早要上班,我想早点休息。”
看到老公这么怠慢自己,吴梅梅生气地说:“老婆一连上了六节课,都快累成狗了,让你给下包方便面都不愿意,要不是谈恋爱时你善于伪装,我才不会嫁给你呢!”
吴梅梅的话激怒了李浩,他不屑地说:“挣那仨核桃俩枣,够干啥的,早就让你辞职回家,你偏要去站讲台,累也是你自找的!”说完,他径直回卧室睡觉去了。
老公不心疼自己,还责怪自己挣钱少,这让吴梅梅气结于心。4年前,她应聘到目前任职的培训学校,她是科班出身,再加上口才不错,两年不到就成了骨干教师。由于课外辅导机构越来越多,相互间抢夺生源,造成恶性竞争,吴梅梅所在的培训学校生源近两年一直在下降,这也直接影响到她的收入,每月到手的工资才3000多元,也难怪在房地产公司做销售总监、年薪不菲的老公言语之间流露出不屑。
想想几天来这么劳累却无人关心,吴梅梅满腹委屈,遂拿起手机上了网,点开微信随手写下一段文字排遣自己的郁郁之气:“连站了3天的讲台,人被累成了狗,挣仨核桃俩枣的钱,还受了一肚子气,这样的日子,唉!”为了配文,吴梅梅自拍了一张苦着脸的照片传了上去。
发完微信,吴梅梅心里舒坦了些,又累又困的她连睡前功课——洗脸、刷牙都没做,就去睡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9点,吴梅梅终于睡醒了。因为下午才去上班,她煎了个鸡蛋,喝了杯麦片,以最舒服的姿势窝到沙发上,然后拿过手机,首先点开了微信,这时,她看到自己昨晚发的微信下面,有人发了评论。看了好友发的两条评论后,吴梅梅脸色却变得煞白,心也怦怦直跳。那条评论是这样写的:“挣得少又受气,只能说明你能力有问题,如果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请另谋高就!”这位网名为“岁月如歌”的好友又在后面加了一条:“微信是公共平台,应传递些正能量的东西,请各位老师自律!”
“岁月如歌”不是别人,正是她所任职的培训学校的校长胡剑平。吴梅梅昨晚发微信只想发泄一下老公给她带来的不快,没想到无意中让同为好友的校长看到,并造成了误会。现在后悔也晚了,只怪自己当时气昏了头,没想到朋友圈里很多好友都是平时的同事,其中就包括校长胡剑平。
胡剑平40多岁,原是一家公立学校的物理教师,10年前辞去公职,筹资开办了一所培训学校,因为市场竞争激烈,学校近两年经营大不如前,效益更是接连下滑,老师们收入受到了影响,人心思动,而吴梅梅竟在微信上公开吐槽,扰乱“军心”,胡剑平很是生气,就想杀鸡给猴看。
看到所发的微信激怒了校长,吴梅梅赶忙在微信里向他解释说:“胡校长,我一向很尊重您,我发微信是因为家庭方面的事情,绝对不是工作上的原因,请您谅解!”
下午上班时,吴梅梅心里仍不踏实,想找胡剑平解释一下,没想到,下午两点时分,她却收到了胡剑平的短信,内容是:请你下午到财务室领取3000元补偿金,并到人事部进行工作交接。
这则短信让吴梅梅从头凉到脚,没想到一则微信竟然端掉了她的饭碗,想想发微信的初衷,她更感到委屈,更想找到胡剑平当面解释一下。可校长助理说校长外出办事了,临走前还嘱咐他,尽快办好吴梅梅的离职交接手续。
看来校长辞退自己的决心已定,再去争取不但徒劳,自己的自尊心也不允许。无奈,她只好到财务室领取了3000元所谓的补偿金,然后把办公用品交还学校,离开了工作4年多的学校。
为讨公道拒绝和解
吴梅梅回到家,看到老公李浩已经先她回来了,想到自己被辞退的屈辱,她气愤地吼道:“我被学校辞退了,这下你称心了吧!”
李浩诧异地问:“怎么回事儿?”吴梅梅调出手机里惹祸的那则微信以及胡剑平的点评,递给了李浩。李浩看完生气地说:“这个胡剑平也太欺负人了吧?就这样把你给开了!”吴梅梅眼圈红红地说:“他是学校法人,想开我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李浩生气地说:“你想过没有,他这样辞退你符合《劳动法》吗?给你经济补偿金了吗?咱不能就这样算了,属于自己的权利就要去争取,要让这种没有法律意识的老板尝到违法的后果!”
李浩的话激起了吴梅梅的“斗志”:胡剑平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就这样随意地把自己给开了,不能任由他欺负自己。李浩表示坚决支持妻子,并为她联系了一位擅长打劳动争议官司的律师。
在律师的协助下,吴梅梅向皇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她在仲裁申请书中称:她2009年5月6日受聘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第一份劳动合同至2012年5月6日期满,此后该校没有与她再续劳动合同,她周六周日都会上满六节课,且未休年假。因为工作性质,2015年5月1日至3日,自己也在上班,但学校未支付工资,更别说三倍工资了。
吴梅梅在仲裁申请书中要求确认2009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3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索要2012年至2015年5月3日之间未签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4万余元。 胡剑平拿到仲裁文书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文文弱弱的吴梅梅会为自己讨个说法。现在是网络时代,如果此事张扬出去,引来媒体的关注,对培训学校的影响是负面、消极的,最好的办法是让此事消弥于无形。于是,胡剑平叫来助理,让他给吴梅梅打电话协商,在原来3000元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再加一万元,如果同意,就签份和解协议书。
吴梅梅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如果仅仅因为钱的问题,我就不打这个官司了,我要让胡校长懂得尊重法律,尊重下属。至于赔付多少钱,还是让法律作主吧!”
正当胡剑平为怎样处理吴梅梅的仲裁申请颇为踌躇的时候,吴梅梅状告学校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她的昔日同事私下里议论纷纷,不少老师期盼吴梅梅能胜诉,借此教训一下胡剑平,好让他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
2015年6月28日,吴梅梅渴盼已久的仲裁结果终于出来了:皇姑区仲裁委确认她和培训学校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学校支付吴梅梅劳动节3天的工资及加班费、在职期间未休年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2.5万元整。
辞职还是“被辞职”?讨回公道
对于这个仲裁结果,胡剑平并不认可。2015年7月12日,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不服仲裁裁定,向法院递交诉状。2015年8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校方代理人辩称:吴梅梅离开学校属于主动辞职,培训学校方面并未辞退被告,而是被告误解了校长对她朋友圈发表的评论内容。校方基于人性关怀,已支付3000元现金,因此,不存在校方辞退员工的说法。
被告吴梅梅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是2015年5月3日,并非被告主动辞职。校长发布“请另谋高就”已明确表示要辞退被告。至于那3000元原告称为“人道关怀”的补偿金,是因为学校法人通过微信和短信明确提出要将其辞退,被告才被迫在支出凭单上签了字,否则得不到任何补偿,事实上并非被告主动提出辞职。微信属于新媒体,朋友圈这个平台受众比较广泛,发布者和评论者都存在身份问题,他们之间很可能存在法律关系。被告、原告互为好友,两人其实是雇佣关系,被告在微信上发布有关家庭纠纷给其带来苦恼的文字,并无辞职的任何意图,却被原告认为是辞职申请,随后发微信和短信逼其辞职,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演变为校方行为。
鉴于本案属于微信朋友圈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在法院判例中很少见,法院比较慎重,没有当庭判决。
十天后,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胡剑平与被告吴梅梅互为微信好友,但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被告在朋友圈发表的微信内容并未指向具体的人或事,但原告的评论却明确指向了工作,由于其特殊身份,其作出的该项表达显然异于一般评论,且原告在随后的评论中要求所有员工在微信平台上应自律发言,进一步印证了原告就被告所发微信给予的评论并非仅为个人意见,应视为代表学校的行为。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始终未作出辞职的明确意思表达。
据此,法院认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因被告发表的微信而要求其离职,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判令该学校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2012年至2015年5月3日之间未签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2.3万余元。
吴梅梅赢得了这起因发微信招致丢饭碗的奇特劳动争议案。本案尘埃落定后,昔日同事及亲朋好友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祝贺。吴梅梅历经半年多的内心煎熬,终于为自己讨回公道,拿到判决书后,她喜极而泣。
近年来,微信朋友圈成为现代人喜欢发布信息的公共平台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所有人对自己在微信上发表的言论应负法律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尤其是在工作群、办公群发言中更应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论,以免为自己的职业前景带来不必要的隐忧。
责编/毕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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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址: http://weibo.com/bchaa
因微信吐槽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告诉我们: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大家对自己发表的言论应负法律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尤其是在工作群、办公群里发言时更应谨慎注意。
吐槽丢饭碗,女教师起诉老板
2015年5月3日晚上10点,在沈阳一家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做全职教师的吴梅梅回到家,一屁股坐在沙发里,再也不想起来了。别人休闲她工作,站了一天讲台,累得她腿都不能打弯了。
这时,吴梅梅的老公李浩在外面和朋友喝完酒也回到了家。吴梅梅撒着娇说:“老公,我累了一天,晚上还没吃东西,给我下包方便面好吗?”李浩拿了几个蛋黄派递过来,敷衍地说:“凑和一下吧,明天一早要上班,我想早点休息。”
看到老公这么怠慢自己,吴梅梅生气地说:“老婆一连上了六节课,都快累成狗了,让你给下包方便面都不愿意,要不是谈恋爱时你善于伪装,我才不会嫁给你呢!”
吴梅梅的话激怒了李浩,他不屑地说:“挣那仨核桃俩枣,够干啥的,早就让你辞职回家,你偏要去站讲台,累也是你自找的!”说完,他径直回卧室睡觉去了。
老公不心疼自己,还责怪自己挣钱少,这让吴梅梅气结于心。4年前,她应聘到目前任职的培训学校,她是科班出身,再加上口才不错,两年不到就成了骨干教师。由于课外辅导机构越来越多,相互间抢夺生源,造成恶性竞争,吴梅梅所在的培训学校生源近两年一直在下降,这也直接影响到她的收入,每月到手的工资才3000多元,也难怪在房地产公司做销售总监、年薪不菲的老公言语之间流露出不屑。
想想几天来这么劳累却无人关心,吴梅梅满腹委屈,遂拿起手机上了网,点开微信随手写下一段文字排遣自己的郁郁之气:“连站了3天的讲台,人被累成了狗,挣仨核桃俩枣的钱,还受了一肚子气,这样的日子,唉!”为了配文,吴梅梅自拍了一张苦着脸的照片传了上去。
发完微信,吴梅梅心里舒坦了些,又累又困的她连睡前功课——洗脸、刷牙都没做,就去睡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9点,吴梅梅终于睡醒了。因为下午才去上班,她煎了个鸡蛋,喝了杯麦片,以最舒服的姿势窝到沙发上,然后拿过手机,首先点开了微信,这时,她看到自己昨晚发的微信下面,有人发了评论。看了好友发的两条评论后,吴梅梅脸色却变得煞白,心也怦怦直跳。那条评论是这样写的:“挣得少又受气,只能说明你能力有问题,如果过不惯这样的日子,请另谋高就!”这位网名为“岁月如歌”的好友又在后面加了一条:“微信是公共平台,应传递些正能量的东西,请各位老师自律!”
“岁月如歌”不是别人,正是她所任职的培训学校的校长胡剑平。吴梅梅昨晚发微信只想发泄一下老公给她带来的不快,没想到无意中让同为好友的校长看到,并造成了误会。现在后悔也晚了,只怪自己当时气昏了头,没想到朋友圈里很多好友都是平时的同事,其中就包括校长胡剑平。
胡剑平40多岁,原是一家公立学校的物理教师,10年前辞去公职,筹资开办了一所培训学校,因为市场竞争激烈,学校近两年经营大不如前,效益更是接连下滑,老师们收入受到了影响,人心思动,而吴梅梅竟在微信上公开吐槽,扰乱“军心”,胡剑平很是生气,就想杀鸡给猴看。
看到所发的微信激怒了校长,吴梅梅赶忙在微信里向他解释说:“胡校长,我一向很尊重您,我发微信是因为家庭方面的事情,绝对不是工作上的原因,请您谅解!”
下午上班时,吴梅梅心里仍不踏实,想找胡剑平解释一下,没想到,下午两点时分,她却收到了胡剑平的短信,内容是:请你下午到财务室领取3000元补偿金,并到人事部进行工作交接。
这则短信让吴梅梅从头凉到脚,没想到一则微信竟然端掉了她的饭碗,想想发微信的初衷,她更感到委屈,更想找到胡剑平当面解释一下。可校长助理说校长外出办事了,临走前还嘱咐他,尽快办好吴梅梅的离职交接手续。
看来校长辞退自己的决心已定,再去争取不但徒劳,自己的自尊心也不允许。无奈,她只好到财务室领取了3000元所谓的补偿金,然后把办公用品交还学校,离开了工作4年多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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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梅梅回到家,看到老公李浩已经先她回来了,想到自己被辞退的屈辱,她气愤地吼道:“我被学校辞退了,这下你称心了吧!”
李浩诧异地问:“怎么回事儿?”吴梅梅调出手机里惹祸的那则微信以及胡剑平的点评,递给了李浩。李浩看完生气地说:“这个胡剑平也太欺负人了吧?就这样把你给开了!”吴梅梅眼圈红红地说:“他是学校法人,想开我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李浩生气地说:“你想过没有,他这样辞退你符合《劳动法》吗?给你经济补偿金了吗?咱不能就这样算了,属于自己的权利就要去争取,要让这种没有法律意识的老板尝到违法的后果!”
李浩的话激起了吴梅梅的“斗志”:胡剑平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就这样随意地把自己给开了,不能任由他欺负自己。李浩表示坚决支持妻子,并为她联系了一位擅长打劳动争议官司的律师。
在律师的协助下,吴梅梅向皇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她在仲裁申请书中称:她2009年5月6日受聘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第一份劳动合同至2012年5月6日期满,此后该校没有与她再续劳动合同,她周六周日都会上满六节课,且未休年假。因为工作性质,2015年5月1日至3日,自己也在上班,但学校未支付工资,更别说三倍工资了。
吴梅梅在仲裁申请书中要求确认2009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3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索要2012年至2015年5月3日之间未签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共计4万余元。 胡剑平拿到仲裁文书吃了一惊,他没想到文文弱弱的吴梅梅会为自己讨个说法。现在是网络时代,如果此事张扬出去,引来媒体的关注,对培训学校的影响是负面、消极的,最好的办法是让此事消弥于无形。于是,胡剑平叫来助理,让他给吴梅梅打电话协商,在原来3000元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再加一万元,如果同意,就签份和解协议书。
吴梅梅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如果仅仅因为钱的问题,我就不打这个官司了,我要让胡校长懂得尊重法律,尊重下属。至于赔付多少钱,还是让法律作主吧!”
正当胡剑平为怎样处理吴梅梅的仲裁申请颇为踌躇的时候,吴梅梅状告学校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她的昔日同事私下里议论纷纷,不少老师期盼吴梅梅能胜诉,借此教训一下胡剑平,好让他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
2015年6月28日,吴梅梅渴盼已久的仲裁结果终于出来了:皇姑区仲裁委确认她和培训学校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学校支付吴梅梅劳动节3天的工资及加班费、在职期间未休年假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共2.5万元整。
辞职还是“被辞职”?讨回公道
对于这个仲裁结果,胡剑平并不认可。2015年7月12日,文化艺术培训学校不服仲裁裁定,向法院递交诉状。2015年8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校方代理人辩称:吴梅梅离开学校属于主动辞职,培训学校方面并未辞退被告,而是被告误解了校长对她朋友圈发表的评论内容。校方基于人性关怀,已支付3000元现金,因此,不存在校方辞退员工的说法。
被告吴梅梅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是2015年5月3日,并非被告主动辞职。校长发布“请另谋高就”已明确表示要辞退被告。至于那3000元原告称为“人道关怀”的补偿金,是因为学校法人通过微信和短信明确提出要将其辞退,被告才被迫在支出凭单上签了字,否则得不到任何补偿,事实上并非被告主动提出辞职。微信属于新媒体,朋友圈这个平台受众比较广泛,发布者和评论者都存在身份问题,他们之间很可能存在法律关系。被告、原告互为好友,两人其实是雇佣关系,被告在微信上发布有关家庭纠纷给其带来苦恼的文字,并无辞职的任何意图,却被原告认为是辞职申请,随后发微信和短信逼其辞职,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演变为校方行为。
鉴于本案属于微信朋友圈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件,在法院判例中很少见,法院比较慎重,没有当庭判决。
十天后,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胡剑平与被告吴梅梅互为微信好友,但更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被告在朋友圈发表的微信内容并未指向具体的人或事,但原告的评论却明确指向了工作,由于其特殊身份,其作出的该项表达显然异于一般评论,且原告在随后的评论中要求所有员工在微信平台上应自律发言,进一步印证了原告就被告所发微信给予的评论并非仅为个人意见,应视为代表学校的行为。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始终未作出辞职的明确意思表达。
据此,法院认定,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因被告发表的微信而要求其离职,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判令该学校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2012年至2015年5月3日之间未签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2.3万余元。
吴梅梅赢得了这起因发微信招致丢饭碗的奇特劳动争议案。本案尘埃落定后,昔日同事及亲朋好友纷纷以各种方式表达祝贺。吴梅梅历经半年多的内心煎熬,终于为自己讨回公道,拿到判决书后,她喜极而泣。
近年来,微信朋友圈成为现代人喜欢发布信息的公共平台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所有人对自己在微信上发表的言论应负法律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尤其是在工作群、办公群发言中更应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论,以免为自己的职业前景带来不必要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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