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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着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但专利寿命短、转化率低的问题。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此种状况,从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原因: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专利成果与市场脱轨、高校与企业沟通不畅等。因此,欲加快协同创新步伐,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必须从以下三方面努力:首先,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管理职能;其次,增强专利技术成果对市场的适应性;最后,拓宽高校与企业的沟通渠道。
关键词:专利权;高校专利;转化;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对促进经济与社会进步的影响愈加明显。高校作为技术创新的摇篮,对技术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将技术创新以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成为高校的普遍做法。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如何充分利用,实现专利成果转化,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新的课题。
一、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现状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高校对专利技术研发重要性的认识逐渐加深,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高校技术创新成果显著,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100所高校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①、《2010-2011年度高校获发明专利授权量前50名》显示②,统计中排名前50位的高校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在二十五年间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成功模式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组提供的数据,“1985年至2010年期间,我国高校累计申请专利319595件,年平均增长19.8%,累计专利授权总量为150029件,年平均增长26.0%。”③以上多项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呈快速增长势态。
2、专利技术维持年限短
随着对专利技术研发认识的加深,投入力量的加大,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授权专利也暴露出寿命偏短的问题,且近来来自高校专利成果呈现维持年限愈加缩短的趋势。201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发明专利数量排行前20位的高校专利平均年龄约为4.9年,即使专利平均年龄最高的中山大学,也仅为7.19年,该项数据与国外相关数据相比,相差悬殊。④
3、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
尽管近年来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但由于专利维持年限短、转化率低,其转让及授权所带来的实质受益却并未相应增加。我国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率普遍偏低,已有数据显示,当前国内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尚不足10%,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发达国家的专利技术转化率普遍在50%以上⑥,美国、日本的专利技术转化率更是高达70%。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偏低已经严重阻碍高校的技术创新,成为制约了高校发展的一大毒瘤。
二、 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分析
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高,但专利寿命短,转化率低的现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的,包括政策法规不完善、宏观调控不力、资金问题、利益分配不合理、专利成果不适应市场等⑦,本文将以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为视角,进行原因分析。
1、高校专利转化相关政策不完善
美国于1980年颁布专利修正法案《拜杜法案》,该法案的实施对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力。《拜杜法案》赋予了大学保留政府资助产生的大学发明所有权的权利,但保留权利的大学同时负有申请专利、声明受资助、报告实施情况等义务,同时,法案对发明产生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硬性规定,从而保证了发明人的利益也确保及大学科研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政府保留介入权,在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大学许可第三方实施发明,或直接许可第三方实施发明,以促进发明的商业化、产业化。《拜杜法案》的实施,对美国高校的专利申请及技术转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法案实施前,由于政府资助大学研发的专利技术成果所有权归政府,私人企业为相关专利成果的商品化投资不受专利制度保护,因而私人企业不愿进行此类投资。正如前文所述,《拜杜法案》的核心与精髓在于对个人权利的肯定与保护,其明确了发明者所在的研究机构对政府资助产生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同时要求将所得收益的一定份额给发明人以奖励。在法案颁布的20年间,来自大学的专利申请量数以十倍的增长,数十万人的就业问题得以解决,可以说,《拜杜法案》将政府资助完成的发明从黑暗引向光明,对美国专利事业的飞跃式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
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制定鼓励高校专利创造与转化的专门性法律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内容笼统概括,对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缺乏实际指导意义,此外多通过部门规章或部门联合规章等方式进行规制,且相关规定陈旧落后,对高校在技术转化中的定位并不清晰。1999年3月由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针对性地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进行高新技术研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进一步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自主权,为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必须明确的是,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不单单是高校的责任、企业的责任,政策规制及政府调控在此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要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必须首先规制科技成果的研制到转化的整个过程,而不论转化是由高校或成果完成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实现还是直接借助其他平台进行的。
2、专利技术成果不适应市场需求
我國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专利技术的实用性较差,在选题及技术研发过程中均未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专利成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教育部门在对高校的考评中,往往以专利数量作为认定科研水平的重要依据,而不论专利的质量及其可现实程度如何,高校为实现学校利益,会制定相关课题、专利规划,进而把压力转嫁于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承受巨大的科研压力,却没有相关的利益激励措施,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因而大多停留在完成任务能交差即可的状态,并不关注专利技术的后期转化,也未就专利技术的生产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 具体看来,高校专利成果与市场的脱节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受高校考评机制的限制,科研人员在选题时未与相关企业有效沟通,仅关注结项要求的可实现程度,而不关注技术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及市场前景,因而,大部分科研成果在选题上即与市场脱节。另一方面,高校的多数课题满足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并在国家相关部门立项,并不要求最终投入生产,科研人员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注重相关技术理论层面的分析,追求技术水平,忽略了科技成果的现实价值,重专利而轻转化。⑧
3、缺乏高校与企业的沟通渠道
高校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高校的专利成果或者由于与市场脱节,不能转化利用,或者由于找不到合作企业,没有转化平台。就高校方面,我国大部分高校内部并没有专门负责与企业沟通的部门,有的高校设有相关部门,但其结构设置简单,人员不足,人员素质相对偏低,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科研人员在选择研发技术时,未能与企业进行有效互动,形成技术成果后,也没有与企业合作转化的机会,自身又不具备相应的专利成果转化能力,严重制约了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就企业方面,我国多数企业仅关注眼前利益即当前生产管理状况,而不重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即技术自主研发,更未认识到与高校联姻,加强合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即使有部分企业认识到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也没有与高校沟通合作的途径,不能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创新。
专利中介机构作为高校与企业联系的纽带,是双方沟通的中间环节,在促进专利技术的研发与转化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目前,国内专利中介機构发展缓慢,仍处于起步阶段⑨,尚未形成自己的资源网络,不能发挥其优势,实现其应有的职能。在制度层面,有效规制专利中介结构的规定尚未出台,行政机关管理无专门法律可依;在其自身建设层面,专利中介机构的团队组成人员素质较低,对专业相关知识掌握有限,影响高校与企业间的高效沟通;在市场运作层面,专利中介机构大多是年轻的机构,经验不足,市场运作能力不强。以上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制约了专利中介机构的职能发挥。
三、 加快协同创新步伐,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
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管理职能
要加快企业与高校协同创新步伐,以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首先必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就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已有经验,如美国的《拜杜法案》,明确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以此促进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完成技术成果转化。另外,需明确专利受益的分配,实现利益在企业、发明人、高校间的有效配置,同时限制高校专利受益的利用,将专利受益再次投入到教学与技术研发中,以促进技术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就加强政府管理方面,为营造良好的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环境,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进行有效引导,推动专利技术转化。⑩首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如鼓励高校企业协同创新,在二者合作专利申请时减免专利申请费等相关费用,对通过与高校协同创新提高自身专利技术水平的企业按比例减免税费等。其次,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促进合作。政府应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发挥主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合作,并在专利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过程中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真正实现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创新。第三,优化协同创新环境,整合产业信息资源。政府加强投入,支持相关产业的基础设置建设,优化协同创新的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在可操作的程度上整合本领域内的技术信息,实现行业间的多家企业、多所高校的对话,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2、 增强专利技术成果对市场的适应性
要改变专利技术成果与市场相脱节的现状,增强专利成果对市场的适应性,必须从专利研发的起点着手:一方面,要完善国家立项项目的考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尤其重视相关科研成果在应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项目的结项要求是工作人员行为的指向标,完善项目考评标准,相关部门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发挥监管作用,能够有效促进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研发技术,并将技术应用到生产中去,进而实现专利技术的转化。另一方面,要改变专利数量影响高校考评的现状,重新构建针对高校的考评体系,强化专利质量的影响力。由此高校在科研规划安排中会充分考虑专利转化的重要性,放弃之前只重专利数量,而无视质量的做法,更多的关注技术成果的实际可操作性。采取以上措施,科研人员根据校方规划进行技术研究的过程中,会更加重视技术对市场的适应性,并积极考虑与相关企业合作,使专利成果能够最终投入生产。
3、 拓宽高校与企业的沟通渠道
通过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完成高校专利成果的转化,前提条件是高校与企业间能够进行充分地、有效地沟通。高校自身应加强专门从事相关工作的针对性部门建设,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与此相对应,企业也应对相关部门进行合理设置,高校与企业都有专门性的工作部门及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才能使二者间实现有效对话成为可能。
此外,也应重视中介机构在此过程中发挥的纽带作用。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中介机构是联系高校与企业的桥梁,在专利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扩散中意义重大。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需从专利转化管理体制、机构制度建设、团队组成、市场运作等多方面努力。首先,完善专利转化管理体制建设。如本文4.1中所述,在政策制度层面需健全现有法律法规,对专利中介机构的性质、功能、责任进行规定,与现有规定形成体系,在管理层面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主动促进高校与企业间的协作,实现中介机构在此过程中的服务职能。其次,就中介机构的团队而言,应实现专业化。专利中介机构是联系高校与企业的纽带,是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的桥梁,其团队组成人员应具有专业性,也只有能够理解专利技术的人员,才能在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中发挥积极地促进作用,更好的服务于专利成果的转化。最后,中介机构应提高其市场运作能力。专利中介机构的职能是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实现专利成果的产业化,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市场至关重要,决定着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成败。 虽然当前我国高校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在稳定提高,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其专利寿命短、转化率低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立法机关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促进高校专利转化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高校与企业作为专利转化的主体,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有效利用专利中介机构的纽带作用,加强沟通,以促进专利与市场的适应性。通过鼓励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的方式,促进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并最终实现专利技术的市场价值。(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李晓秋.美国《拜杜法案》的重思与变革[J].知识产权.2009(5).
[2]张平,黄贤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中国高校技术与产业化.2011(4).26-28.
[3]黄华,马敏.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专利成果转化[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0(06).203-206.
[4]赵惠芳,徐晟.促进高校技术成果转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02).41-42.
[5]金萍,高校专利转化生产之途径和方法的实证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3(07).4-6.
[6]宋东林,付丙海.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4).129-132.
[7]课题组.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现状问题及发展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34-37.
[8]孟晓非.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的对策研究[J].中国建设教育.2011(Z1).82-86.
[9]周志文.以校企双赢为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J].中国高等教育,2007,(15):19-20.
[10]李名家,杨俊.美国和日本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1).
[11]程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机制研究(硕士论文).[D].浙江大学,2012.
[12]朱创.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制度研究(硕士论文).[D].华中师范大学,2011.
注解
①来源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dxph/cgzl/2009/06/1238460787797490.htm
②來源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zscq/2012/02/1331845499325112.htm
③课题组.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现状问题及发展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34-37.
④课题组.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现状问题及发展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34-37.
⑤张平,黄贤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中国高校技术与产业化.2011(4).26-28.
⑥黄华,马敏.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专利成果转化[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0(06).203-206.
⑦赵惠芳,徐晟.促进高校技术成果转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02).41-42.
⑧金萍,高校专利转化生产之途径和方法的实证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3(07).4-6.
⑨张平,黄贤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中国高校技术与产业化.2011(4).26-28.
⑩宋东林,付丙海.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4).129-132.
关键词:专利权;高校专利;转化;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对促进经济与社会进步的影响愈加明显。高校作为技术创新的摇篮,对技术的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将技术创新以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成为高校的普遍做法。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如何充分利用,实现专利成果转化,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新的课题。
一、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现状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高校对专利技术研发重要性的认识逐渐加深,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高校技术创新成果显著,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100所高校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①、《2010-2011年度高校获发明专利授权量前50名》显示②,统计中排名前50位的高校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在二十五年间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成功模式及相关政策研究”项目组提供的数据,“1985年至2010年期间,我国高校累计申请专利319595件,年平均增长19.8%,累计专利授权总量为150029件,年平均增长26.0%。”③以上多项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呈快速增长势态。
2、专利技术维持年限短
随着对专利技术研发认识的加深,投入力量的加大,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快速增长,但与此同时,授权专利也暴露出寿命偏短的问题,且近来来自高校专利成果呈现维持年限愈加缩短的趋势。201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发明专利数量排行前20位的高校专利平均年龄约为4.9年,即使专利平均年龄最高的中山大学,也仅为7.19年,该项数据与国外相关数据相比,相差悬殊。④
3、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
尽管近年来高校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长,但由于专利维持年限短、转化率低,其转让及授权所带来的实质受益却并未相应增加。我国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率普遍偏低,已有数据显示,当前国内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尚不足10%,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发达国家的专利技术转化率普遍在50%以上⑥,美国、日本的专利技术转化率更是高达70%。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偏低已经严重阻碍高校的技术创新,成为制约了高校发展的一大毒瘤。
二、 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分析
我国高校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高,但专利寿命短,转化率低的现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的,包括政策法规不完善、宏观调控不力、资金问题、利益分配不合理、专利成果不适应市场等⑦,本文将以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为视角,进行原因分析。
1、高校专利转化相关政策不完善
美国于1980年颁布专利修正法案《拜杜法案》,该法案的实施对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力。《拜杜法案》赋予了大学保留政府资助产生的大学发明所有权的权利,但保留权利的大学同时负有申请专利、声明受资助、报告实施情况等义务,同时,法案对发明产生收益的分配进行了硬性规定,从而保证了发明人的利益也确保及大学科研发展的可持续性。此外,政府保留介入权,在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要求大学许可第三方实施发明,或直接许可第三方实施发明,以促进发明的商业化、产业化。《拜杜法案》的实施,对美国高校的专利申请及技术转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法案实施前,由于政府资助大学研发的专利技术成果所有权归政府,私人企业为相关专利成果的商品化投资不受专利制度保护,因而私人企业不愿进行此类投资。正如前文所述,《拜杜法案》的核心与精髓在于对个人权利的肯定与保护,其明确了发明者所在的研究机构对政府资助产生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同时要求将所得收益的一定份额给发明人以奖励。在法案颁布的20年间,来自大学的专利申请量数以十倍的增长,数十万人的就业问题得以解决,可以说,《拜杜法案》将政府资助完成的发明从黑暗引向光明,对美国专利事业的飞跃式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
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制定鼓励高校专利创造与转化的专门性法律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内容笼统概括,对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缺乏实际指导意义,此外多通过部门规章或部门联合规章等方式进行规制,且相关规定陈旧落后,对高校在技术转化中的定位并不清晰。1999年3月由科技部、教育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针对性地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进行高新技术研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进一步规定对科技成果转化执行税收优惠政策,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自主权,为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必须明确的是,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不单单是高校的责任、企业的责任,政策规制及政府调控在此过程中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要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必须首先规制科技成果的研制到转化的整个过程,而不论转化是由高校或成果完成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实现还是直接借助其他平台进行的。
2、专利技术成果不适应市场需求
我國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专利技术的实用性较差,在选题及技术研发过程中均未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专利成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教育部门在对高校的考评中,往往以专利数量作为认定科研水平的重要依据,而不论专利的质量及其可现实程度如何,高校为实现学校利益,会制定相关课题、专利规划,进而把压力转嫁于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承受巨大的科研压力,却没有相关的利益激励措施,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因而大多停留在完成任务能交差即可的状态,并不关注专利技术的后期转化,也未就专利技术的生产与企业进行有效沟通。 具体看来,高校专利成果与市场的脱节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受高校考评机制的限制,科研人员在选题时未与相关企业有效沟通,仅关注结项要求的可实现程度,而不关注技术成果在实践中的转化及市场前景,因而,大部分科研成果在选题上即与市场脱节。另一方面,高校的多数课题满足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并在国家相关部门立项,并不要求最终投入生产,科研人员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注重相关技术理论层面的分析,追求技术水平,忽略了科技成果的现实价值,重专利而轻转化。⑧
3、缺乏高校与企业的沟通渠道
高校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高校的专利成果或者由于与市场脱节,不能转化利用,或者由于找不到合作企业,没有转化平台。就高校方面,我国大部分高校内部并没有专门负责与企业沟通的部门,有的高校设有相关部门,但其结构设置简单,人员不足,人员素质相对偏低,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科研人员在选择研发技术时,未能与企业进行有效互动,形成技术成果后,也没有与企业合作转化的机会,自身又不具备相应的专利成果转化能力,严重制约了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就企业方面,我国多数企业仅关注眼前利益即当前生产管理状况,而不重视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即技术自主研发,更未认识到与高校联姻,加强合作对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即使有部分企业认识到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也没有与高校沟通合作的途径,不能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创新。
专利中介机构作为高校与企业联系的纽带,是双方沟通的中间环节,在促进专利技术的研发与转化中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目前,国内专利中介機构发展缓慢,仍处于起步阶段⑨,尚未形成自己的资源网络,不能发挥其优势,实现其应有的职能。在制度层面,有效规制专利中介结构的规定尚未出台,行政机关管理无专门法律可依;在其自身建设层面,专利中介机构的团队组成人员素质较低,对专业相关知识掌握有限,影响高校与企业间的高效沟通;在市场运作层面,专利中介机构大多是年轻的机构,经验不足,市场运作能力不强。以上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制约了专利中介机构的职能发挥。
三、 加快协同创新步伐,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
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管理职能
要加快企业与高校协同创新步伐,以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首先必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就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可以借鉴国外已有经验,如美国的《拜杜法案》,明确高校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以此促进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完成技术成果转化。另外,需明确专利受益的分配,实现利益在企业、发明人、高校间的有效配置,同时限制高校专利受益的利用,将专利受益再次投入到教学与技术研发中,以促进技术创新的可持续发展。就加强政府管理方面,为营造良好的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环境,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建设,进行有效引导,推动专利技术转化。⑩首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如鼓励高校企业协同创新,在二者合作专利申请时减免专利申请费等相关费用,对通过与高校协同创新提高自身专利技术水平的企业按比例减免税费等。其次,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促进合作。政府应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发挥主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合作,并在专利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过程中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真正实现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创新。第三,优化协同创新环境,整合产业信息资源。政府加强投入,支持相关产业的基础设置建设,优化协同创新的环境。相关政府部门在可操作的程度上整合本领域内的技术信息,实现行业间的多家企业、多所高校的对话,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2、 增强专利技术成果对市场的适应性
要改变专利技术成果与市场相脱节的现状,增强专利成果对市场的适应性,必须从专利研发的起点着手:一方面,要完善国家立项项目的考评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尤其重视相关科研成果在应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项目的结项要求是工作人员行为的指向标,完善项目考评标准,相关部门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发挥监管作用,能够有效促进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研发技术,并将技术应用到生产中去,进而实现专利技术的转化。另一方面,要改变专利数量影响高校考评的现状,重新构建针对高校的考评体系,强化专利质量的影响力。由此高校在科研规划安排中会充分考虑专利转化的重要性,放弃之前只重专利数量,而无视质量的做法,更多的关注技术成果的实际可操作性。采取以上措施,科研人员根据校方规划进行技术研究的过程中,会更加重视技术对市场的适应性,并积极考虑与相关企业合作,使专利成果能够最终投入生产。
3、 拓宽高校与企业的沟通渠道
通过高校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完成高校专利成果的转化,前提条件是高校与企业间能够进行充分地、有效地沟通。高校自身应加强专门从事相关工作的针对性部门建设,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与此相对应,企业也应对相关部门进行合理设置,高校与企业都有专门性的工作部门及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才能使二者间实现有效对话成为可能。
此外,也应重视中介机构在此过程中发挥的纽带作用。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中介机构是联系高校与企业的桥梁,在专利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扩散中意义重大。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需从专利转化管理体制、机构制度建设、团队组成、市场运作等多方面努力。首先,完善专利转化管理体制建设。如本文4.1中所述,在政策制度层面需健全现有法律法规,对专利中介机构的性质、功能、责任进行规定,与现有规定形成体系,在管理层面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主动促进高校与企业间的协作,实现中介机构在此过程中的服务职能。其次,就中介机构的团队而言,应实现专业化。专利中介机构是联系高校与企业的纽带,是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的桥梁,其团队组成人员应具有专业性,也只有能够理解专利技术的人员,才能在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中发挥积极地促进作用,更好的服务于专利成果的转化。最后,中介机构应提高其市场运作能力。专利中介机构的职能是促进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实现专利成果的产业化,在此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市场至关重要,决定着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成败。 虽然当前我国高校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在稳定提高,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其专利寿命短、转化率低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的治理。立法机关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促进高校专利转化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应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高校与企业作为专利转化的主体,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有效利用专利中介机构的纽带作用,加强沟通,以促进专利与市场的适应性。通过鼓励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的方式,促进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并最终实现专利技术的市场价值。(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参考文献:
[1]李晓秋.美国《拜杜法案》的重思与变革[J].知识产权.2009(5).
[2]张平,黄贤涛.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中国高校技术与产业化.2011(4).26-28.
[3]黄华,马敏.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专利成果转化[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0(06).203-206.
[4]赵惠芳,徐晟.促进高校技术成果转化的几点思考[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5(02).41-42.
[5]金萍,高校专利转化生产之途径和方法的实证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3(07).4-6.
[6]宋东林,付丙海.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法律制度建设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4).129-132.
[7]课题组.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现状问题及发展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34-37.
[8]孟晓非.促进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的对策研究[J].中国建设教育.2011(Z1).82-86.
[9]周志文.以校企双赢为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J].中国高等教育,2007,(15):19-20.
[10]李名家,杨俊.美国和日本高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1).
[11]程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机制研究(硕士论文).[D].浙江大学,2012.
[12]朱创.我国高校技术转移制度研究(硕士论文).[D].华中师范大学,2011.
注解
①来源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dxph/cgzl/2009/06/1238460787797490.htm
②來源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utech.edu.cn/cn/zscq/2012/02/1331845499325112.htm
③课题组.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现状问题及发展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34-37.
④课题组.我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现状问题及发展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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