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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明确村庄规划是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本文以兴平市子孝村为例,重点研究了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思路,以期能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