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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玮在知乎上是一个神般的存在:历史、艺术和建筑,任何与文学沾边的话题,他都能侃侃而谈,早已成为知乎上的答题行家——在他回答的1786篇帖子里,几乎都是以“谢邀”二字开头,46万的追随者都喜欢叫他“张公子”。从知乎到豆瓣,旅行与找食的文字,张佳玮快乐地分享自己的生活感受。
现在他往返于巴黎和上海,上课写字、做饭阅读几乎是他全部的生活。这个一辈子没上过一天班的男人,过不得不自在的日子。在巴黎之后,他再也不买电子书,而是用kindle代替阅读。每日买菜做饭、琢磨自家厨房,和所有与厨房有关的东西。
张佳玮几乎中意厨房里的一切声音。
裹好面糊的炸鸡下锅,激起刺哩刺哩油跳声,再是咝咝啦啦油炸声,他说热油遇水那一记“刺啦”,最是让人心花怒放。
而最让他中意的,还是南方米饭的那声叹气——揭开一锅好米,扑簌簌一阵香气带出一声极轻的“浮”,叹完这口气,米饭就会白净香软。
这些声音听得久了,食物和厨具也像变成张佳玮的朋友似的,在他的文字里翻腾耍宝。

对张佳玮来说,任何事情都能够让他有写作的欲望:等车,逛街,没有书看的时候,他会下意识地东张西望,偶尔想想,这人的衣着打扮,走路方式和表情,这会儿的心情如何呢?生活又是怎样?这些习惯统统变成他解闷的方式。
在新书《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里,食物、旅行,以及父母的叙述,都在他的笔下娓娓道来,趣味盎然。
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究竟有什么内容,张佳玮不得而知,他写下的,不过是吃喝玩乐之余,自己琢磨出的乐趣,“这些恰因为过于理所当然,被许多人忽略了——我觉得这很可惜”。流水的日子,写作成为回忆和重历的一种方式,他说就像许多笑话一样,虽然自己听过了,但拿出来讲给别人听,仿佛能再经历一遍。
2012年秋天,张佳玮开始旅居巴黎的学生生活。异乡的中餐颇贵,且极少有做得好的,于是干脆自己动手,“这能接触到各类奇怪的食材,把玩起来就像上学时做化学试验似的”。所以他的随笔大多与吃有关——看客们读过后,不觉咽咽口水,有忍不住出门点份宵夜的冲动。
从《倾城》到《再见帕里斯》,张佳玮曾出版过四部长篇小说,但都被他认为是“不成器”之作,“小说凭空创世,大多务于技巧,不算真诚”。《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大抵是张公子较为满意的作品,“只是记述和心情,要真诚许多”。他最喜爱书中《爱情故事》这一章节,故事关于父母的爱情,“算是写得很认真的一个文本”。
身为自由撰稿人,生活于张佳玮来说也并非清心寡欲,他必须时刻忙着输入和输出,阅读与写作即是如此,“十年磨一剑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挺奢侈的事”。
小学就爱看评书演义和古典名著的张佳玮,读完了金庸和四大名著,《宋词》也背了许多,至今诗、曲还能张口就来。此后兴趣延伸到历史、艺术、体育这些事情上,但最爱的类型还是小说,其次便是历史风物谈论——在他看来,能从书里读到与日常所见不同的世界,很有趣。
爱读书爱买书的习惯也给他带来了恶果,在上海住九年,要离开去巴黎时,整理出了十四箱书送回故乡无锡,“累得七死八活”,所以到巴黎后,买书收敛多了,他也逐渐适应Kindle和iPad等电子阅读设备。尽管爱读书,但读书笔记却从来不做,“我一直相信,想记住一件事,最好的法子是讲给别人听或写给别人看”。
自己的书
《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
这一本随笔集是围绕他的日常生活,用五官去发现平凡生活里给人独特滋味的美食和风景,像是一个普通人的感官盛宴。
《莫奈和他的眼睛》
张佳玮把莫奈的故事放到19世纪法国风云变幻的大环境中,从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到印象派的展开,他将各种事件和人物在时间与空间相互交叠,对奇闻轶事的穿插举重若轻。
《阿伦·艾弗森传》
历时一年查阅赛事史料和技术数据,张佳玮为NBA篮球明星阿伦·艾弗森所撰写的名人传记,收集了上百张艾弗森从高中至今的图片,记录下艾弗森生平重要的历史时刻。
大家的书
《万寿寺》
《万寿寺》是一个典型的后现代主义文本,无论思想上还是艺术上,都是对传统经典的激烈反叛。明确这一点,从而摒弃习惯上的阅读期待,是读懂这部小说的重要前提。不难看出,其自由主义思想风格颇有后现代主义启蒙思想家福轲的遗风;艺术手法上则成功借鉴了当代文学大师卡尔维诺的《寒冬夜归人》。
《悲惨世界》
雨果大量的炫技式华丽铺陈,他虽然爱虚构,但不会编的完全不合常理。中文译本里,李丹方于译本恢弘壮丽,不失悲悯,是不二经典。
《鹿鼎记》
金庸的武侠小说,彼时自未明了《鹿鼎记》里韦爵爷难倒黄黎洲等四名大家的满汉之语有何玄机,对成吉思汗自问是否英雄也只是约略觉得酸楚。只是,金庸总可以让你看完一整段有起有伏、剧情跌宕的故事。而且,对一个初能分辨语言好坏的孩子来说,既未如《阅微草堂笔记》般端读书人架子,又不浅白到报纸副刊老干部咏菊花,总是上好的语言。
《迷宫中的将军》
马尔克斯在小说里,用了海明威的手法,即著名的“冰山理论”。如海明威自己所说,“只要你自己想好情节,那么无须从头到尾叙述,读者自然会想象出来”。在《迷宫里的将军》,马尔克斯也用了这手法:他写玻利瓦尔的最后半年,恰如此小说里写上校的一个多月间一样,影影绰绰,许多碎片一闪而过。你如果试着把这些小断片连起来,想一想,一不小心,就会补完出了主角的一生。
《恶棍列传》
博尔赫斯式的庞杂意象,妙的是还藏了冷幽默。《恶棍列传》里有许多很巴洛克的璀璨开头。我喜欢这个:“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神父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建议,运黑人去顶替,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
我家书架

现在他往返于巴黎和上海,上课写字、做饭阅读几乎是他全部的生活。这个一辈子没上过一天班的男人,过不得不自在的日子。在巴黎之后,他再也不买电子书,而是用kindle代替阅读。每日买菜做饭、琢磨自家厨房,和所有与厨房有关的东西。
张佳玮几乎中意厨房里的一切声音。
裹好面糊的炸鸡下锅,激起刺哩刺哩油跳声,再是咝咝啦啦油炸声,他说热油遇水那一记“刺啦”,最是让人心花怒放。
而最让他中意的,还是南方米饭的那声叹气——揭开一锅好米,扑簌簌一阵香气带出一声极轻的“浮”,叹完这口气,米饭就会白净香软。
这些声音听得久了,食物和厨具也像变成张佳玮的朋友似的,在他的文字里翻腾耍宝。

对张佳玮来说,任何事情都能够让他有写作的欲望:等车,逛街,没有书看的时候,他会下意识地东张西望,偶尔想想,这人的衣着打扮,走路方式和表情,这会儿的心情如何呢?生活又是怎样?这些习惯统统变成他解闷的方式。
在新书《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里,食物、旅行,以及父母的叙述,都在他的笔下娓娓道来,趣味盎然。
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究竟有什么内容,张佳玮不得而知,他写下的,不过是吃喝玩乐之余,自己琢磨出的乐趣,“这些恰因为过于理所当然,被许多人忽略了——我觉得这很可惜”。流水的日子,写作成为回忆和重历的一种方式,他说就像许多笑话一样,虽然自己听过了,但拿出来讲给别人听,仿佛能再经历一遍。
2012年秋天,张佳玮开始旅居巴黎的学生生活。异乡的中餐颇贵,且极少有做得好的,于是干脆自己动手,“这能接触到各类奇怪的食材,把玩起来就像上学时做化学试验似的”。所以他的随笔大多与吃有关——看客们读过后,不觉咽咽口水,有忍不住出门点份宵夜的冲动。
从《倾城》到《再见帕里斯》,张佳玮曾出版过四部长篇小说,但都被他认为是“不成器”之作,“小说凭空创世,大多务于技巧,不算真诚”。《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大抵是张公子较为满意的作品,“只是记述和心情,要真诚许多”。他最喜爱书中《爱情故事》这一章节,故事关于父母的爱情,“算是写得很认真的一个文本”。
身为自由撰稿人,生活于张佳玮来说也并非清心寡欲,他必须时刻忙着输入和输出,阅读与写作即是如此,“十年磨一剑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挺奢侈的事”。
小学就爱看评书演义和古典名著的张佳玮,读完了金庸和四大名著,《宋词》也背了许多,至今诗、曲还能张口就来。此后兴趣延伸到历史、艺术、体育这些事情上,但最爱的类型还是小说,其次便是历史风物谈论——在他看来,能从书里读到与日常所见不同的世界,很有趣。
爱读书爱买书的习惯也给他带来了恶果,在上海住九年,要离开去巴黎时,整理出了十四箱书送回故乡无锡,“累得七死八活”,所以到巴黎后,买书收敛多了,他也逐渐适应Kindle和iPad等电子阅读设备。尽管爱读书,但读书笔记却从来不做,“我一直相信,想记住一件事,最好的法子是讲给别人听或写给别人看”。
自己的书
《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
这一本随笔集是围绕他的日常生活,用五官去发现平凡生活里给人独特滋味的美食和风景,像是一个普通人的感官盛宴。
《莫奈和他的眼睛》
张佳玮把莫奈的故事放到19世纪法国风云变幻的大环境中,从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到印象派的展开,他将各种事件和人物在时间与空间相互交叠,对奇闻轶事的穿插举重若轻。
《阿伦·艾弗森传》
历时一年查阅赛事史料和技术数据,张佳玮为NBA篮球明星阿伦·艾弗森所撰写的名人传记,收集了上百张艾弗森从高中至今的图片,记录下艾弗森生平重要的历史时刻。
大家的书
《万寿寺》
《万寿寺》是一个典型的后现代主义文本,无论思想上还是艺术上,都是对传统经典的激烈反叛。明确这一点,从而摒弃习惯上的阅读期待,是读懂这部小说的重要前提。不难看出,其自由主义思想风格颇有后现代主义启蒙思想家福轲的遗风;艺术手法上则成功借鉴了当代文学大师卡尔维诺的《寒冬夜归人》。
《悲惨世界》
雨果大量的炫技式华丽铺陈,他虽然爱虚构,但不会编的完全不合常理。中文译本里,李丹方于译本恢弘壮丽,不失悲悯,是不二经典。
《鹿鼎记》
金庸的武侠小说,彼时自未明了《鹿鼎记》里韦爵爷难倒黄黎洲等四名大家的满汉之语有何玄机,对成吉思汗自问是否英雄也只是约略觉得酸楚。只是,金庸总可以让你看完一整段有起有伏、剧情跌宕的故事。而且,对一个初能分辨语言好坏的孩子来说,既未如《阅微草堂笔记》般端读书人架子,又不浅白到报纸副刊老干部咏菊花,总是上好的语言。
《迷宫中的将军》
马尔克斯在小说里,用了海明威的手法,即著名的“冰山理论”。如海明威自己所说,“只要你自己想好情节,那么无须从头到尾叙述,读者自然会想象出来”。在《迷宫里的将军》,马尔克斯也用了这手法:他写玻利瓦尔的最后半年,恰如此小说里写上校的一个多月间一样,影影绰绰,许多碎片一闪而过。你如果试着把这些小断片连起来,想一想,一不小心,就会补完出了主角的一生。
《恶棍列传》
博尔赫斯式的庞杂意象,妙的是还藏了冷幽默。《恶棍列传》里有许多很巴洛克的璀璨开头。我喜欢这个:“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神父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建议,运黑人去顶替,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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