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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入世议定书,谈判我国农产品保护性措施主要为保护性关税、国营贸易专营制度和价格控制等,但上述措施并不能为我国敏感农产品提供周全的保护,大豆、棉花已经受到进口同类产品的剧烈冲击。目前我国积极参与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贸易协定的签署,这将大大加速了我国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鉴于农产品贸易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等敏感问题,我国在参与多哈谈判和区域谈判时不应完全持自由化态度,应考虑设立适宜的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