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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在“长治”工程第七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出了群众投工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群众参与规划制的“三项制度”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两工”取消后的水保生态建设投劳问题,让农民享有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知情权、发言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为水保生态工程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介绍了具体的做法与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