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招募与知情同意的原则

来源 :今日健康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uther200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招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何在招募的过程中保障受试者的健康和权益,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课题。本文对受试者招募和知情同意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对临床研究的招募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临床研究 招募 知情同意
  【中图分类号】 R9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160(2014)03-0294-01
  近年来,中国已经越来越多的承接着国内外的临床研究。更多地临床药理基地,药厂,CRO(合同研究组织),SMO(临床研究机构管理组织),招募公司等等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由于临床研究所要求的周期较短,受试者按正常程序筛选比较困难,导致临床研究的入组困难问题日益突出。在短时间内难以筛选足够受试者的情况下,受试者招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目前,受试者招募的人员、方式、媒介、地点等等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相关法规并未对其进行规定,如何在招募的过程中保障受试者的健康和权益,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课题。笔者从事多年临床研究并参与数项招募工作,摸索并总结出以下受试者招募以及知情同意的一些原则,以供各位同仁参考。
  1 受试者招募的原则
  1.1 公平的原则
  计划招募的人群特征(包括地域、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和种族)相对于研究目的与开展研究的环境是合理的。参研受试者公平获得治疗以及用药的机会,暴露风险以及获益的机会是均等的。在特定情况下的临床研究(如不设盲的情况),受试者必须随机获得治疗机会以及相对应编号的药品,不得因为实验药和对照药在臨床上已经有确切的优劣势而选择治疗编号。
  1.2 尊重隐私,避免胁迫
  “隐私”是指个人身体的隐蔽部位和涉及个人生活、可辨识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医疗记录)。“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隐私,如实将涉及受试者隐私的资料储存和使用情况及保密措施告知受试者,不得将涉及受试者隐私的资料和情况向无关的第三者或者传播媒体透露。”这是卫生部印发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作出的规定。在招募的过程中,接触与招募受试者的方式避免侵犯/泄露受试者的隐私。另外,招募材料避免夸大研究的潜在受益、低估研究的预期风险,应该客观公正的评估研究药物,必要时引用临床前数据或/和前期临床研究结果的详尽真实且没有偏颇的数据。禁止在招募的过程中口头夸大研究药物疗效,诸如“疗效最好,没有副作用,甚至用包治百病,灵丹妙药等”暗示。在招募的过程中,避免胁迫和不正当的影响,例如病人担心如拒绝会影响其的后续治疗,或者招募者对被招募者有上下级关系等等。
  1.3 激励补偿措施要恰当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如不给予受试者激励或者补偿是否合理。在这里需要区分的是,“补偿”并不是指发生试验相关的损害的受试者获得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里的补偿是指受试者因为参与临床研究而损失的既有利益,比如误工费,营养费,餐补以及交通补等。在一项试验中,申办方以及研究者如果未提供相对应的激励或者补偿,应该有合理的支持。2 给予受试者激励与补偿的数量是否合理。3.激励与补偿的支付方式是否合理,包括以下:①受试者因为是研究导致的情况(如药物副作用、健康原因)退出研究,应视为完成全部研究而获得报酬或者补偿。②受试者因其它原因不得不退出研究,要按参加工作量的具体情况而获得报酬。③因受试者故意不依从,或者受试者之前隐瞒信息导致误纳,确定必须从研究中淘汰,研究者有权扣除其部分或全部报酬。
  以上是关于受试者招募的几项原则,在受试者的招募过程中应该注意遵循,以保证试验的伦理性,并间接的对试验的科学性起到了保障作用。
  2 知情同意
  在临床研究的实际操作中,如招募对象已经确认,如何对受试者进行知情同意是比较关键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影响到招募的成效。
  2.1 知情同意定义以及必要性
  知情同意,是指向受试者告知一项试验的各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确认其同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须以签名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知情同意书是指每位受试者表示自愿参加某一试验的文件证明。知情同意包括完全告知,充分理解,自主决定三个方面,它实质上包括信息,理解,自愿3个要素。
  项目申请人必须事先得到受试者自愿的书面知情同意,无法获得书面知情同意的,应当事先获得口头知情同意,并提交获得口头知情同意的证明材料。这里讲的“事先”得到受试者自愿的书面知情同意,是指研究工作开始前,不是指审查前;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前不得开始研究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是知情同意过程的自然结局,不是知情同意的唯一目的。知情同意是一个研究人员与受试者的交流过程,这个过程结局将是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没有这一交流过程,研究人员没有提供必要的、充分的a、真实的信息,受试者对信息也不了解,那么这种情况下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将是无效的。
  严格履行知情同意的意义有以下两点:1.尊重受试者的自主决定权。自主性是指,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就自己的问题做出理性决定的能力。尊重自主性就要求对有自主性的人尊重其自愿和知情同意的权利;对缺乏自主性的人则应寻求其与之没有经济和情感冲突的监护人或代理人的知情同意,并给予他们特别的保护。2.受试者应该同时具有自主决定与承担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意即为自己做决定意味着同意承担行为的后果。
  2.2 招募过程中的知情同意应遵循的原则
  2.2.1 充分告知
  以易于理解的语言,真实准确的充分告知。要求信息内容完整,包括①研究目的、背景、药物情况、研究方法、研究过程、需要参与的检查情况、付出时间、个人的义务、获益、经济补偿等。②研究方案的性质、可能引起的损伤、风险及其他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选择及其利弊等。③无论其参加与否,其决定都不应当影响研究者对其今后的治疗。④在试验过程中,受试者可无条件地退出研究而不必提供任何原因。故在知情的过程中,要求信息真实准确,与研究方案和研究者手册内容一致,另外要求语言表述清晰,易于理解,必要时对术语进行解释。
  2.2.2 充足时间考虑并自主决定
  知情同意过程中避免不当影响,保证充分时间考虑和讨论,确保在理解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具体包括以下点:①对获取知情同意者的资历/资质的要求。②对地点的考虑,注意隐私的保护。③提供给受试者足够的时间考虑并允许其与亲属商议。④如受试者无自主决定能力,应该需要“法定代理人”签署。
  综上,在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招募和知情同意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文中的有关原则,就相当于对受试者上了“双保险”,才能更加有效的保护受试者的健康和权益,才能保证招募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本文对受试者招募和知情同意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对临床试验的招募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其他文献
烟产品新政下生产环节税率的增加使得烟草类生产企业成本增加,加之烟草商业企业的批发环节多增缴的批发环节烟草税,双重的价格传导使得消费者对需求弹性较小的卷烟寻求低价的
设,(哟是非负函数,k,b,si,ti(i=1,2,…)是正常数,研究形如[α0,α1,α2,…][kn+b]n=0,^-∞和[sn,f(n),tn]n=1^-,∞,的连分数有理逼近的下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