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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CHOP和CHVP两组方案治疗55例非何杰金淋巴瘤(NHL),两组方案的有效率分别为81.8%及90.9%,CR率为36.4%及40.9%。结果显示,两方案有效率及CR率差异无显著性(P>0.10)。在毒副作用的观察中发现,CHVP比CHOP方案有较重的骨髓抑制作用(P<0.025~0.005)。认为,为避免过早的骨髓抑制,对非何杰金淋巴瘤的Ⅱ期病人可首选CHOP方案,而对Ⅲ、Ⅳ期病人或复发病人,两组方案可任选一种,或在CHOP失败后可改用CHVP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