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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建省顺昌县农户进行随机调查,并用宏观数据进行检验,将林业劳动分为林业生产性劳动、林业服务性劳动和林业加工性劳动。根据调查样本,核算木质林产品生产性劳动报酬约53元/工日,非木质林产品生产性劳动报酬约80元/工日,林业服务性劳动报酬约106元/工日,林业加工性劳动报酬约40元/工日。指出了林业劳动报酬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劳动供求情况及农户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