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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产品的创新,主要是指金融相关企业在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过程当中,为促进自身发展而适时研发出新金融产品的行为。这样的金融改革模式,自被提出以来,便被金融领域当作拓展市场、提高利润的有效方式,被更加广泛的应用。就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的金融产品开发,虽然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产品的种类也在进一步增加,但是相较发达国家依然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下文将主要针对我国金融产品的创新及其风险管理进行讨论,以求能够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产品 创新 风险管理
国内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拥有的一项最重要优势,就是网点优势,而最大的不足,则是创新能力。金融产品的研发效率相对偏低,种类也始终较少,进而导致其业务规模无法扩充,限制了自身的发展。面对国内外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积极对金融产品进行研发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必然竞争趋势,商业银行只有真正加快自身金融产品创新进程,才能够在金融市场的竞争当中拥有一席之地。因此,强化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对于我国金融企业的发展、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充以及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
创新这一理念,最初是在1912年时,由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年(癸未年)2月8日-1950年1月8日)提出的,用以解读由企业家精神所引起的改革行为对于商业周期波动产生的影响。创新理论当中强调在某种驱动因素的驱使下,比如在市场出现了新需求时,具有发展意识的企业家,为了使收益得到提升,为了跟随时代发展,会通过将生产要素进行重组等方式,研发出新的,具有更多功能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并推动自身发展。创新过程中,将各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后的创新结果主要包含以下五种:其一,研发出新的产品。其二,研发出新的生产方法或者相关技术。其三,开发出新的市场。其四,找到、开发出新的原材料。其五,建立起新的生产组织体系。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相同,借助出售其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相关服务来获取利益,当金融市场出现了对某种新型金融产品的需要时,金融业就会借助将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组的方式,研发出新类型的金融产品,并在试销成功后真正投入销售,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进而确保自身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这便是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所在[1]。
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类别
(一)信用风险
所谓的信用风险,其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交易对象,即是客户,由于其自身财政能力不足或意愿转变等问题而导致的,在金融产品合同义务履行方面产生的不确定性的风险。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出现了无法或不愿履行金融产品合同规定时,便可以定义为产生了信用风险,对于拥有未平仓头寸数额较大的创新金融产品,特别是对衍生产品而言,信用风险的控制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其主要是指由于商业银行等金融相关机构或其他企业,保有的负债数额、资产规模以及到期时间存在不统一现象(也称作缺口),因而为金融企业带来的风险,其最主要的体现是流动性彻底丧失以及短期资产不足问题,这对于金融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2]。
(三)汇率风险
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或交易主要是以外币的形式进行计价,进而会产生由于外汇汇率波动所导致的价值变动,这样的价值变动,即为外汇风险。任何从事外汇交易、对外贸易以及国际投资的投资方,都必须要面对这种风险,金融机构也不例外,而且在国际市场上,其披露的头寸信息,无论是在规模方面还是种类方面都远甚于自身客户。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控制系统的缺陷、技术的问题、报告的问题、价格的浮动问题等反映不及时而导致的财务风险。他们在本质上都属于管理范畴之内,但如果没有被意识到,便很可能进一步引发市场缺口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如果不得到及时的校正,很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社会形象受到影响。
(五)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金融产品合约的内容在相关法规上存在缺陷或者有不合理内容而引发的风险。特别是因创新工具例如衍生金融商品等产生了商业纠纷时,很多时候都会处于无法可依无史料可鉴的局面,根据详细的调查统计结果来看,在过去的十年当中,因银行衍生产品而产生的亏损现象,大致有一半源于法律风险[3]。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管理风险及对策
(一)引进新的风险管理技术
银行产品的创新工作充满了风险,又十分复杂、情势多变,因此,要对开发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就必须要对各项风险因素进行详细的测算与评估,以此来辨别风险的类别与程度,这也是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过程中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要素。而根据当前国内风险防御措施的研究情况来看,RAROC可以说是相对有效的措施,其是当代商业银行进行经营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和有力手段。RAROC的基础表达形式是: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收益.经营成本.风险成本)/经济资本。这种风险测算防御手段可以将可能因风险而导致的未来可预计损失量迅速转化为当期成本,并直接对当期的盈利额进行调整,详细衡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并且提前为可能产生的最大风险做好资本方面的储备,进而衡量出资本的详细使用效益,使银行的具体收益与其所承担的风险能够直接连接,与银行最终收益目标达成一致,为银行内部各个层级的发展规划、工作决策、绩效考察以及目标订立等多个管理经营环节提供最为重要的、一致性的标准依据。
(二)建立起高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最为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应当能够确保对银行内部各项产品创新环节所遭遇的各类风险作出准确且及时的辨别与准确的预估[4]。并充分利用当代先进计算机技术,借助数据仓库等银行业务处理信息系统建立起对新产品的监测系统,并通过风险评估模型对产品创新风险作出正确的评估,使银行内部的高级管理层,能够更好对因产品创新所带来的可能对银行经营目标实现产生不利的各种影响进行预估,并且还能对这样的影响进行连续评价,进而才能更好地掌握风险变化趋势。此外,具体操作人员,也可从中获取更多关乎各项业务对象价格以及波动幅度的信息,并对风险情况作出最为准确的评价。 (三)形成严谨的监管与控制文化
一个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应当是将银行内部高层经理、董事会、其他各级部门经理以及普通的基层员工都纳入到体系之中,每个人都应当对银行内部所面临的、来自多个方面的风险有更加明确的认知与深入了解,进而将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纳入到整个银行的文化体系当中。银行上级的董事会,应当在充分了解自身内部产品创新过程所含风险的前提下,自主自觉的承担起制定银行产品创新策略以及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责任。高级的管理层人员(例如高级经理)可主要负责董事会审批策略的实施,制定出最为适宜的内控政策,并大力监管内控相关制度的实效性。董事会的成员以及内部高管人员都应当主动背负起让组织内部能够形成严谨风险防控文化的责任,让所有内部员工,都能够在履行内控机制相关要求的过程中明确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四)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具备在决策者对某项产品创新环节进行规划时提供及时、可靠的外部与内部信息的作用。这样的信息传输系统运用,应该渗透到银行的每个业务环节当中,其运作必须要十分可靠,并且还会受到独立监测系统以及意外风险防范备用系统的支持[5]。除此之外,还需要能够真正确保银行内部员工信息传输与交流的有效渠道,以保证参与到产品创新与设计环节当中的员工,都能够及时获取相关重要信息。
四、结语
对产品的创新,决定着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否能够符合时代的需求。对风险的防范,决定着商业银行内部产品创新的各个环节以及银行整体发展是否能够稳定、顺利。因此,银行在对自身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之前,应当先确保产品创新研发过程的稳定性,找出存在风险的因素,并及时排除,才能够真正确保产品创新研发环节能够完整、稳定、安全的进行下去,进而研发出更好的金融产品,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海燕.试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的问题与对策[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周青.转轨时期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创新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9(5):79-81.
[3]周梅.金融产品创新:历程、机制与策略[J].财贸经济.2009(2):69-72.
[4]张希玲.现代商业银行如何做好产品和服务创新[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2(2):77-78.
[5]刘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管理学微观视角初探[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2(12):31-32.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产品 创新 风险管理
国内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拥有的一项最重要优势,就是网点优势,而最大的不足,则是创新能力。金融产品的研发效率相对偏低,种类也始终较少,进而导致其业务规模无法扩充,限制了自身的发展。面对国内外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积极对金融产品进行研发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必然竞争趋势,商业银行只有真正加快自身金融产品创新进程,才能够在金融市场的竞争当中拥有一席之地。因此,强化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对于我国金融企业的发展、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充以及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
创新这一理念,最初是在1912年时,由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年(癸未年)2月8日-1950年1月8日)提出的,用以解读由企业家精神所引起的改革行为对于商业周期波动产生的影响。创新理论当中强调在某种驱动因素的驱使下,比如在市场出现了新需求时,具有发展意识的企业家,为了使收益得到提升,为了跟随时代发展,会通过将生产要素进行重组等方式,研发出新的,具有更多功能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并推动自身发展。创新过程中,将各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后的创新结果主要包含以下五种:其一,研发出新的产品。其二,研发出新的生产方法或者相关技术。其三,开发出新的市场。其四,找到、开发出新的原材料。其五,建立起新的生产组织体系。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相同,借助出售其金融产品或提供金融相关服务来获取利益,当金融市场出现了对某种新型金融产品的需要时,金融业就会借助将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组的方式,研发出新类型的金融产品,并在试销成功后真正投入销售,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进而确保自身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这便是金融产品创新的含义所在[1]。
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类别
(一)信用风险
所谓的信用风险,其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的交易对象,即是客户,由于其自身财政能力不足或意愿转变等问题而导致的,在金融产品合同义务履行方面产生的不确定性的风险。简单来说,就是客户出现了无法或不愿履行金融产品合同规定时,便可以定义为产生了信用风险,对于拥有未平仓头寸数额较大的创新金融产品,特别是对衍生产品而言,信用风险的控制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其主要是指由于商业银行等金融相关机构或其他企业,保有的负债数额、资产规模以及到期时间存在不统一现象(也称作缺口),因而为金融企业带来的风险,其最主要的体现是流动性彻底丧失以及短期资产不足问题,这对于金融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2]。
(三)汇率风险
部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或交易主要是以外币的形式进行计价,进而会产生由于外汇汇率波动所导致的价值变动,这样的价值变动,即为外汇风险。任何从事外汇交易、对外贸易以及国际投资的投资方,都必须要面对这种风险,金融机构也不例外,而且在国际市场上,其披露的头寸信息,无论是在规模方面还是种类方面都远甚于自身客户。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控制系统的缺陷、技术的问题、报告的问题、价格的浮动问题等反映不及时而导致的财务风险。他们在本质上都属于管理范畴之内,但如果没有被意识到,便很可能进一步引发市场缺口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如果不得到及时的校正,很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社会形象受到影响。
(五)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金融产品合约的内容在相关法规上存在缺陷或者有不合理内容而引发的风险。特别是因创新工具例如衍生金融商品等产生了商业纠纷时,很多时候都会处于无法可依无史料可鉴的局面,根据详细的调查统计结果来看,在过去的十年当中,因银行衍生产品而产生的亏损现象,大致有一半源于法律风险[3]。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管理风险及对策
(一)引进新的风险管理技术
银行产品的创新工作充满了风险,又十分复杂、情势多变,因此,要对开发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就必须要对各项风险因素进行详细的测算与评估,以此来辨别风险的类别与程度,这也是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过程中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要素。而根据当前国内风险防御措施的研究情况来看,RAROC可以说是相对有效的措施,其是当代商业银行进行经营风险管理的核心技术和有力手段。RAROC的基础表达形式是: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收益.经营成本.风险成本)/经济资本。这种风险测算防御手段可以将可能因风险而导致的未来可预计损失量迅速转化为当期成本,并直接对当期的盈利额进行调整,详细衡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并且提前为可能产生的最大风险做好资本方面的储备,进而衡量出资本的详细使用效益,使银行的具体收益与其所承担的风险能够直接连接,与银行最终收益目标达成一致,为银行内部各个层级的发展规划、工作决策、绩效考察以及目标订立等多个管理经营环节提供最为重要的、一致性的标准依据。
(二)建立起高效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最为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应当能够确保对银行内部各项产品创新环节所遭遇的各类风险作出准确且及时的辨别与准确的预估[4]。并充分利用当代先进计算机技术,借助数据仓库等银行业务处理信息系统建立起对新产品的监测系统,并通过风险评估模型对产品创新风险作出正确的评估,使银行内部的高级管理层,能够更好对因产品创新所带来的可能对银行经营目标实现产生不利的各种影响进行预估,并且还能对这样的影响进行连续评价,进而才能更好地掌握风险变化趋势。此外,具体操作人员,也可从中获取更多关乎各项业务对象价格以及波动幅度的信息,并对风险情况作出最为准确的评价。 (三)形成严谨的监管与控制文化
一个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应当是将银行内部高层经理、董事会、其他各级部门经理以及普通的基层员工都纳入到体系之中,每个人都应当对银行内部所面临的、来自多个方面的风险有更加明确的认知与深入了解,进而将银行内部风险控制纳入到整个银行的文化体系当中。银行上级的董事会,应当在充分了解自身内部产品创新过程所含风险的前提下,自主自觉的承担起制定银行产品创新策略以及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责任。高级的管理层人员(例如高级经理)可主要负责董事会审批策略的实施,制定出最为适宜的内控政策,并大力监管内控相关制度的实效性。董事会的成员以及内部高管人员都应当主动背负起让组织内部能够形成严谨风险防控文化的责任,让所有内部员工,都能够在履行内控机制相关要求的过程中明确自身岗位的重要性。
(四)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具备在决策者对某项产品创新环节进行规划时提供及时、可靠的外部与内部信息的作用。这样的信息传输系统运用,应该渗透到银行的每个业务环节当中,其运作必须要十分可靠,并且还会受到独立监测系统以及意外风险防范备用系统的支持[5]。除此之外,还需要能够真正确保银行内部员工信息传输与交流的有效渠道,以保证参与到产品创新与设计环节当中的员工,都能够及时获取相关重要信息。
四、结语
对产品的创新,决定着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否能够符合时代的需求。对风险的防范,决定着商业银行内部产品创新的各个环节以及银行整体发展是否能够稳定、顺利。因此,银行在对自身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之前,应当先确保产品创新研发过程的稳定性,找出存在风险的因素,并及时排除,才能够真正确保产品创新研发环节能够完整、稳定、安全的进行下去,进而研发出更好的金融产品,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海燕.试论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的问题与对策[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周青.转轨时期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创新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9(5):79-81.
[3]周梅.金融产品创新:历程、机制与策略[J].财贸经济.2009(2):69-72.
[4]张希玲.现代商业银行如何做好产品和服务创新[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2(2):77-78.
[5]刘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管理学微观视角初探[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2(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