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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学校教育已经普遍认同惩罚与奖励教育是两种不可或缺的教育形式,但在中职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德育教育过程中,如何正确使用惩罚与奖励教育仍是一大难题。作者结合中职生的心理特点及德育现状提出了几点意见。
关键词: 中职德育教育 惩罚 奖励
职业学校的教育是以职业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职业技能为重点,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是中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职生的德育教育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班主任,靠班主任正确地综合运用好德育教育的各种方法。如何正确使用惩罚与奖励教育呢?
一、惩罚教育
1.敢于使用惩罚教育
中职学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大多数是在基础教育中经常被忽视的弱势群体,心理问题凸显,有着特殊的心理特征,容易产生困惑,发生心理冲突。学校需要特别关注,倾心爱护,正确引导,并进行行之有效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只有在学生明辨是非的时候才起作用。对于没有是非的错误,是必须采用强制手段的。德育工作不等于向错误让路。但处以何种处罚、处罚到什么程度又是值得商榷的。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
“如果没有要求,那就不可能有教育”。尊重和要求相结合,如果没有教育性的惩戒以制止某些错误的行为,则学生在许多事情上将只能通过成本更大的“自然惩罚”去学习。此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惩罚,那么,关系到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切身利益的教育秩序将难以有效维系。所以,“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2.如何适当地使用惩罚教育
惩罚对学生来说犹如药性猛烈的良药,用好了,疗效显著,去病强身;用之不慎,就会伤身害体,产生很大的副作用。要使这种“猛烈的良药”发挥应有的疗效,应注意以下十个方面:(1)教师要热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这是教师素质中最重要的方面,也是教师适当运用惩罚的最根本的前提。如果没有对学生全身心的爱,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教育要想取得成功就是不可想象的。(2)惩罚要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歧视学生。(3)惩罚只能与涉及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相联系,而不应与学习方面的问题相联系,尤其是对中职生,那样只能加重其自卑心理。(4)惩罚要与说理相结合。惩罚前要进行说理,惩罚后也要进行说理,了解学生行为不良的原因,并辅之以行为指导,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正理解教师对他的惩罚是为他好。他就会对教师心存感激,将惩罚当作治病的苦药一样看待了。(5)惩罚要体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要有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6)惩罚要与奖励相结合。(7)惩罚要与尊重学生相结合。没有对学生的高度尊重,就没有教育意义的惩罚。(8)惩罚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要考虑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和个性差异等因素,还要考虑惩罚时具体的时间、地点、情境等条件。(9)惩罚要得到集体舆论的支持。积极的、健康向上的集体舆论有时并不能自然产生,需要正确引导。(10)教师本身要重视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理论,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借鉴、总结和积累有关经验。
二、奖励教育
1.中职生奖励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目前,中职学生大都是因升学考试失败或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由于社会上存在的对中职学生的偏见与歧视,往往使他们在理想与现实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在学生群体中自惭形秽,对自身能力缺乏信心,从而丧失努力学习的动力。加之他们原有的知识基础薄弱、学习能力较差,面对陌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训练难免感到束手无策,困难重重,久而久之,便产生自卑心理。中职学生尤其需要奖励教育,培养信心,培养学习信心、在公众场合发表见解的信心,找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
2.不能滥用奖励
并非所有的奖励都是积极的教育方法,滥用奖励也可能导致负面的教育效果,如有的奖励可能导致骄傲、溺爱和造成不公正等。因此,如果要使奖励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法而非中性的教育手段,就应把它作为一门教育艺术来认真加以对待。也就是说,奖励需要加以限定后才可能成为有益的教育手段。一般来说,在奖励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奖励的指向既是成功的结果,又包括获得成功的过程,即过程中表现出的动机、态度、学习方式、意志力等。(2)奖励的频率和程度要恰当。频率指当奖则奖,不能无原则地滥用奖励,力求避免其成为一种效应逐渐降低的手段。程度是指奖励的级别应与成就的高低相当,过高或过低的奖励都会降低奖励的功效。(3)注意奖励的灵活运用。不同的对象,要给予不同的奖励,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一些胆小的和没有信心的学生,要多加鼓励;而对一些自尊心强、有骄躁表现的学生,则要慎用奖励,过多的奖励反而对他们有害。所以,奖励既要有统一与公平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奖励的形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从点头赞许到口头表扬或特定形式(奖状、奖品、奖金等),都应恰当和灵活运用。(4)注重精神上的鼓励。作为奖励的外在象征可以是奖品或奖金,但在学校教育中,要慎用物质奖励的方式,重在引导学生将奖励的象征意义而不是象征形式看成是第一位的。(5)尽可能面向全体学生。奖励应尽可能地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着力形成集体道德舆论,寻求学生群体的支持,收到教育全体学生的功效。
奖惩教育的确很难把握尺度,惩罚后进生,会让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更加抵触你;奖励优生,会让后进生产生强烈的反感,更加不愿意按你的要求做。教师的奖惩一定要从善良的动机、促进发展的愿望出发,方法要得力、果断,态度要严肃、认真、同情,尽量感动学生,使他们产生内疚、自责的体验,领会到教师对自己的殷切期望。要多表扬、奖励,少批评、惩罚。鼓励学生去做某种有意义的替代性活动,胜于消极禁止;提出令人愉快的要求胜于责骂。奖励更能使人献身目标,惩罚难以产生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教师应更注重发现学生的长处,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不放过。对学生的错误虽然也要批评,但批评要精、短,切中要害,不要唠叨琐碎小事。教师在批评学生时,可先表扬其优点,用表扬唤起学生对美好未来的向往,防止损伤其向上的愿望和热情,使其感到没有包袱背在身上,能轻装前进;或先讲些学生能接受的观点,对其提出较低要求,使其有改正错误的信心和勇气,感到容易遵照执行,然后逐渐提出较高要求。急于提出过高要求,学生望而生畏,往往难以接受。
惩罚和奖励教育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共同构成了激励机制的两个方面。中职学生是我国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产业大军的重要来源。虽然他们目前还是“弱势群体”,但只要有耐心,认真地听取他们的心声,从他们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到学生心理特点在社会发展和学校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就能使中职学校源源不断地培养出大批身心健康、专业合格、献身社会的职业技能人才,保证职业教育的持续、和谐发展。
关键词: 中职德育教育 惩罚 奖励
职业学校的教育是以职业素质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职业技能为重点,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是中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力量,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是重要的育人工作,在学校实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沟通学校、家庭和用人单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职生的德育教育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班主任,靠班主任正确地综合运用好德育教育的各种方法。如何正确使用惩罚与奖励教育呢?
一、惩罚教育
1.敢于使用惩罚教育
中职学生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大多数是在基础教育中经常被忽视的弱势群体,心理问题凸显,有着特殊的心理特征,容易产生困惑,发生心理冲突。学校需要特别关注,倾心爱护,正确引导,并进行行之有效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只有在学生明辨是非的时候才起作用。对于没有是非的错误,是必须采用强制手段的。德育工作不等于向错误让路。但处以何种处罚、处罚到什么程度又是值得商榷的。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
“如果没有要求,那就不可能有教育”。尊重和要求相结合,如果没有教育性的惩戒以制止某些错误的行为,则学生在许多事情上将只能通过成本更大的“自然惩罚”去学习。此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惩罚,那么,关系到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切身利益的教育秩序将难以有效维系。所以,“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
2.如何适当地使用惩罚教育
惩罚对学生来说犹如药性猛烈的良药,用好了,疗效显著,去病强身;用之不慎,就会伤身害体,产生很大的副作用。要使这种“猛烈的良药”发挥应有的疗效,应注意以下十个方面:(1)教师要热爱学生,有强烈的事业心。这是教师素质中最重要的方面,也是教师适当运用惩罚的最根本的前提。如果没有对学生全身心的爱,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教育要想取得成功就是不可想象的。(2)惩罚要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歧视学生。(3)惩罚只能与涉及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相联系,而不应与学习方面的问题相联系,尤其是对中职生,那样只能加重其自卑心理。(4)惩罚要与说理相结合。惩罚前要进行说理,惩罚后也要进行说理,了解学生行为不良的原因,并辅之以行为指导,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正理解教师对他的惩罚是为他好。他就会对教师心存感激,将惩罚当作治病的苦药一样看待了。(5)惩罚要体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要有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6)惩罚要与奖励相结合。(7)惩罚要与尊重学生相结合。没有对学生的高度尊重,就没有教育意义的惩罚。(8)惩罚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要考虑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和个性差异等因素,还要考虑惩罚时具体的时间、地点、情境等条件。(9)惩罚要得到集体舆论的支持。积极的、健康向上的集体舆论有时并不能自然产生,需要正确引导。(10)教师本身要重视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理论,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借鉴、总结和积累有关经验。
二、奖励教育
1.中职生奖励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目前,中职学生大都是因升学考试失败或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由于社会上存在的对中职学生的偏见与歧视,往往使他们在理想与现实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在学生群体中自惭形秽,对自身能力缺乏信心,从而丧失努力学习的动力。加之他们原有的知识基础薄弱、学习能力较差,面对陌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训练难免感到束手无策,困难重重,久而久之,便产生自卑心理。中职学生尤其需要奖励教育,培养信心,培养学习信心、在公众场合发表见解的信心,找到自己身上的闪光点。
2.不能滥用奖励
并非所有的奖励都是积极的教育方法,滥用奖励也可能导致负面的教育效果,如有的奖励可能导致骄傲、溺爱和造成不公正等。因此,如果要使奖励成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方法而非中性的教育手段,就应把它作为一门教育艺术来认真加以对待。也就是说,奖励需要加以限定后才可能成为有益的教育手段。一般来说,在奖励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奖励的指向既是成功的结果,又包括获得成功的过程,即过程中表现出的动机、态度、学习方式、意志力等。(2)奖励的频率和程度要恰当。频率指当奖则奖,不能无原则地滥用奖励,力求避免其成为一种效应逐渐降低的手段。程度是指奖励的级别应与成就的高低相当,过高或过低的奖励都会降低奖励的功效。(3)注意奖励的灵活运用。不同的对象,要给予不同的奖励,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一些胆小的和没有信心的学生,要多加鼓励;而对一些自尊心强、有骄躁表现的学生,则要慎用奖励,过多的奖励反而对他们有害。所以,奖励既要有统一与公平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奖励的形式应当是多种多样的,从点头赞许到口头表扬或特定形式(奖状、奖品、奖金等),都应恰当和灵活运用。(4)注重精神上的鼓励。作为奖励的外在象征可以是奖品或奖金,但在学校教育中,要慎用物质奖励的方式,重在引导学生将奖励的象征意义而不是象征形式看成是第一位的。(5)尽可能面向全体学生。奖励应尽可能地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着力形成集体道德舆论,寻求学生群体的支持,收到教育全体学生的功效。
奖惩教育的确很难把握尺度,惩罚后进生,会让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更加抵触你;奖励优生,会让后进生产生强烈的反感,更加不愿意按你的要求做。教师的奖惩一定要从善良的动机、促进发展的愿望出发,方法要得力、果断,态度要严肃、认真、同情,尽量感动学生,使他们产生内疚、自责的体验,领会到教师对自己的殷切期望。要多表扬、奖励,少批评、惩罚。鼓励学生去做某种有意义的替代性活动,胜于消极禁止;提出令人愉快的要求胜于责骂。奖励更能使人献身目标,惩罚难以产生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教师应更注重发现学生的长处,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不放过。对学生的错误虽然也要批评,但批评要精、短,切中要害,不要唠叨琐碎小事。教师在批评学生时,可先表扬其优点,用表扬唤起学生对美好未来的向往,防止损伤其向上的愿望和热情,使其感到没有包袱背在身上,能轻装前进;或先讲些学生能接受的观点,对其提出较低要求,使其有改正错误的信心和勇气,感到容易遵照执行,然后逐渐提出较高要求。急于提出过高要求,学生望而生畏,往往难以接受。
惩罚和奖励教育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共同构成了激励机制的两个方面。中职学生是我国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产业大军的重要来源。虽然他们目前还是“弱势群体”,但只要有耐心,认真地听取他们的心声,从他们的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到学生心理特点在社会发展和学校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就能使中职学校源源不断地培养出大批身心健康、专业合格、献身社会的职业技能人才,保证职业教育的持续、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