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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文本之中,“其他”一词出现在条文之中共计61次,涉及52个法条。“其他”一词在法条之中按照“是否同类”和“是否特定化”可以分为五种含义范围。对于司法实践之中,尤其是对于某种程序性事项或现象能否归入“其他”的范围,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并未作出如何理解与适用的相关规定。故为了能更好地把握与明确刑事诉讼法之中不同法条“其他”的具体含义以及更好理解和适用“其他”一词,有必要本着小心求证的态度对刑事诉讼法中“其他”一词进行一定程度的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