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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无疑,基于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和中国国有经济的发展历史,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和分类治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