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产生,特别是股东有限责任的确立,被誉为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但是在实践中容易沦为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工具,因此需要有一个相应的制度来平衡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便是这样一个制度。但是这项制度在运用中在主体、行为、责任方面规定的条文较少,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亟待完善。据此,从主体、行为和责任等方面对这项制度提出了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