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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概述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责任,分析目前施工现场及安全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对策和要求。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
Explore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Xie Xiao-shi
(Wenzhou Bank Co.,Ltd Wenzhou Zhejiang 325000)
【Abstract】The article overviewed principle of safety,laws and regulations on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and safety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of the main problems and proposed measures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and requirements.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Safety;Supervision;Responsibility
1. 安全监理概况
1.1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这个方针,是整个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
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中的监理责任。
《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可归纳为四项责任,即“方案审查责任、隐患处置责任、隐患及事故报告责任、依法实施监理责任”。
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筑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工期安排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4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监督范畴应包括:监督施工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监督物的不安全状态,企业环境的防护三方面;安全监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自控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2. 现阶段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2.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
2.1.2 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
2.1.3 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
2.1.4一线操作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欠缺、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防护技能差。
2.2 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现场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较差,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不足更为严重,一人兼有多个项目监理任务的现象普遍存在。
2.2.2 部分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或审查不认真,安全专业知识不全面,无法审查,先施工后签字的情况比较普遍,少数施工方案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出现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方案审批流于形式,施工安全监管环节缺失,现场安全控制不力。
2.2.3 监理人员素质良萎不齐,有的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有的技术不精,安全技术知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心中无底,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难以发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强。
2.2.4 部分监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对自己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足,与施工单位打成一片,原则性不强。
2.2.5 部分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制止不力,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整改的情况,也未能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有的甚至出具已完成整改的虚假证明。
2.2.6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向安全监督部门及时如实反映情况。
3. 对策和要求
3.1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理项目部着重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等情况;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总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
3.2 严格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针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
3.3 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建设工程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使每个监理人员牢记职责,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4 监理单位应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强化项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着重做好安全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尽快提高监理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正确理解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始终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3.5 配备具有一定施工现场实践的安全专业人才,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要了解安全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熟悉安全施工规范和检查标准,掌握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及其应用,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3.6 监理人员平时多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增加实践经验;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到安全标化工地参观学习,与其它监理单位交流取经。
3.7 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巡查、检查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在工作中学习,以增强安全监理能力,提高安全监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
3.8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重点对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控制点(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准确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建筑施工的危险源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五个类别。
3.9 监理人员要针对工程特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控制点要加强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
3.10 监理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廉政建设,严明监理纪律,规范监理行为,保证监理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监理人员要自觉与施工单位保持一定距离,不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和贿赂,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3.11 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及时认真审查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先审批后施工,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施工;对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专家论证的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12 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13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配合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 结语
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之一,介与政府和施工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动态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控,具有其他阶段性监督检查所没有的优点。安全监理是国情的需要,要想把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做好,做出成效,除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自身努力外,还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正确引导密不可分。安全监理工作,任重道远,它需要监理人员的不断实践和勇于创新。只有严格安全监理,才能真正使其成为安全生产的一道坚固防线。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4-11-348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
Explore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Xie Xiao-shi
(Wenzhou Bank Co.,Ltd Wenzhou Zhejiang 325000)
【Abstract】The article overviewed principle of safety,laws and regulations on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and safety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of the main problems and proposed measures to address these issues and requirements.
【Key words】Construction project;Safety;Supervision;Responsibility
1. 安全监理概况
1.1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这个方针,是整个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
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中的监理责任。
《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可归纳为四项责任,即“方案审查责任、隐患处置责任、隐患及事故报告责任、依法实施监理责任”。
1.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筑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工期安排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4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监督范畴应包括:监督施工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监督物的不安全状态,企业环境的防护三方面;安全监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自控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2. 现阶段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2.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
2.1.2 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
2.1.3 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
2.1.4一线操作施工人员安全知识欠缺、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防护技能差。
2.2 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现场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较差,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不足更为严重,一人兼有多个项目监理任务的现象普遍存在。
2.2.2 部分监理人员未能及时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或审查不认真,安全专业知识不全面,无法审查,先施工后签字的情况比较普遍,少数施工方案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出现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方案审批流于形式,施工安全监管环节缺失,现场安全控制不力。
2.2.3 监理人员素质良萎不齐,有的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有的技术不精,安全技术知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心中无底,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难以发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强。
2.2.4 部分监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对自己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足,与施工单位打成一片,原则性不强。
2.2.5 部分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制止不力,对施工单位不认真整改的情况,也未能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有的甚至出具已完成整改的虚假证明。
2.2.6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向安全监督部门及时如实反映情况。
3. 对策和要求
3.1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理项目部着重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组织机构的落实、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等情况;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纳入总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
3.2 严格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针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
3.3 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建设工程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使每个监理人员牢记职责,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4 监理单位应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强化项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着重做好安全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尽快提高监理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专业管理水平;正确理解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监理作为监理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始终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3.5 配备具有一定施工现场实践的安全专业人才,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人员要了解安全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熟悉安全施工规范和检查标准,掌握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及其应用,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
3.6 监理人员平时多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增加实践经验;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到安全标化工地参观学习,与其它监理单位交流取经。
3.7 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巡查、检查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在工作中学习,以增强安全监理能力,提高安全监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水平。
3.8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重点对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控制点(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准确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建筑施工的危险源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五个类别。
3.9 监理人员要针对工程特点,在不同施工阶段,对重要控制点要加强巡视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
3.10 监理单位应重视和加强廉政建设,严明监理纪律,规范监理行为,保证监理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监理人员要自觉与施工单位保持一定距离,不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和贿赂,不吃、拿、卡、要,做到廉洁自律,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3.11 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及时认真审查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先审批后施工,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施工;对不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专家论证的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12 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13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配合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 结语
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之一,介与政府和施工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动态的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控,具有其他阶段性监督检查所没有的优点。安全监理是国情的需要,要想把安全监理工作切实做好,做出成效,除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自身努力外,还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正确引导密不可分。安全监理工作,任重道远,它需要监理人员的不断实践和勇于创新。只有严格安全监理,才能真正使其成为安全生产的一道坚固防线。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4-1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