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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无为而治”是循道而为的政治理性;是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政治智慧;是守清净、不扰民的政治艺术。“道法自然”“无为而治”和“返璞归真”这三个既层层递进又互证互补的过程是老子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展现了圆融自洽的理论风貌。
关键词:无为而治;道法自然;返璞归真;小国寡民
老子通过“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返璞归真”这三个既层层递进又互证互补的过程,展现了圆融自洽的理论风貌。在充分认识自然的完善性和人有限理性的基础上,提出了“道法自然”的思想。人在“道”面前应当致虚守静、无为而治;政府不妄为,顺应天道,自会实现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善治”境界。
一、“道法自然”的理论前提
“道法自然”是无为而治的理论前提。这一理念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自然状态的完善性。在道家眼中,自然是一种自我完善的状态,不需要任何人化的过程。天地万物只需顺应自然,无论几经荣枯,还是自生自灭,整个过程都和谐而有规律的。正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成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任何人化的事物在自然面前都是拙劣而不完美的。二是,人的有限理性。在老子看来,认识能力的局限性率先体现在人类的语言上面。《道德经》开篇写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見语言作为人类思维认识世界的工具,在有效记录传递信息和描述分析事物的同时,由于难以穷尽表达而很可能丢失核心理念,往往存在意在言外的情况。其次,在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选择中,人往往具有自利倾向。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天道公平,往往取多补少以实现均衡;而人道自私,不断把穷人手中的东西夺过来给富人。因为无知,所以无为。正是因为自然本身是完善的,人是有限理性的,人为事物较之自然事物就显得更为拙劣。既然人知道自己无知,与其过多干预世事,不如顺其自然。
二、“无为而治”的核心理念
“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是老子对于春秋末期社会现象的深入剖析和理性思考的结果。在充分认清当时社会动荡的根源在于“上有为”之后,他对以儒家和法家为代表的积极用权的“有为政治”学说进一步提出了严肃批判和质疑。既然“有为”是国家祸乱的根源,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无为”。具体来说,“无为而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欲无事,守中无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统治者欲望太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人民,在政治上过度有为。要保证社会稳定,关键要“以无事取天下”。政府要尽可能消减自己的政治行为,不妄为、不轻率而为,避免政令繁苛、朝令夕改、赋税过重。二是,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不尚贤,使民不争”“智慧出,有大伪”。正是由于统治者盲目推崇贤能之才,民间才会争名夺利之事层出不穷;正是由于统治者讲究治国谋略,社会中讲究奇技淫巧、卖弄智慧之徒才会大行其道;正是由于统治者政风机巧,利令智昏,才会使社会生态阴暗,民众投机狡诈。仁、义、礼、智本是可贵的品质,但是在统治者盲目推崇的过程中已经丢失了原来的价值,成为一切虚假和丑恶现象的根源,沦为统治者奴役百姓的工具,所以老子对此予以否定。三是,上善若水,功遂身退。水最接近于“道”,处于最不起眼的位置却润泽万物,处于众人之下却不与人争利。统治者应当像水一样致虚守静,在社会中处于不显眼的地位;在官民关系上应当卑弱处下,而不是高高在上,对人民群众颐指气使;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要做到不与民争利、让利于民,才是“善治”的政府;在完成使命之后,也不能自视居功至伟,骄纵好事,而要“功成而弗居”。
三、“返璞归真”的价值归宿
老子谈人性修养、论宇宙规则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其政治哲学体系服务,主张“无为而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无为”之形式实现政府“善治”的状态,最终实现返璞归真、天人合一的终极诉求。老子通过对统治者积极用权思想的否定,凸显了“百姓主体性”。“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他推崇圣人效法天地任万物自生自化的做法,主张不干预百姓的生活,让其自由生息,实现“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状态。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口中的圣人也爱民,但爱之有道。只有以无私无欲的自然无为之道爱民,才是真正的爱民。爱民体现在“尊重人”,尊重百姓的意志,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百姓;在于“爱护人”,不以仁爱之名行剥削之实;在于“相信人”,相信百姓自己顺应自然,可以处理好自身的事情。这种观念的深入发展,是对自然状态下人的发展能力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肯定,通过对人主体性的彰显来体现对自然属性的向往和追求。将人民从统治者的束缚中剥离出来遵循自然规则,体现了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境界的无限憧憬。正是由于道家对自然状态的追求,随着“无为而治”理念的深入推演,老子的思维必然走向对人化事物的否定和批判。包括人类的语言、文字、工具、科学、技术乃至人类文明成果,道家都投以质疑和批判的目光。对人类文明成果的质疑,又会转向为对原始自然状态的憧憬,进而具化为“小国寡民”的社会构想。在小国寡民的社会里,人们放弃了一切欲望和功利化的诉求,抛弃了一切的人类文明、秩序和价值观念,重新回归到一种反璞归真、天人合一的自然状态,这是老子对现实的反叛以及对原始状态的回归。“小国寡民”的社会是老子“无为而治”理念下具体而微的社会喻象。可以说,老子在看到现实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之后,通过逆向思维的方式提出了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状态。它所表达的是一种“是其所应是”的价值构想,而不是“是其所是”的现实重现。
参考文献:
[1]陆永品著:庄子通释[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5:193.
[2]老子著:道德经[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4.
作者简介:
刘玲玲(1992.9—),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2015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研究方向:行政理论与实践;社会思潮。
关键词:无为而治;道法自然;返璞归真;小国寡民
老子通过“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返璞归真”这三个既层层递进又互证互补的过程,展现了圆融自洽的理论风貌。在充分认识自然的完善性和人有限理性的基础上,提出了“道法自然”的思想。人在“道”面前应当致虚守静、无为而治;政府不妄为,顺应天道,自会实现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善治”境界。
一、“道法自然”的理论前提
“道法自然”是无为而治的理论前提。这一理念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自然状态的完善性。在道家眼中,自然是一种自我完善的状态,不需要任何人化的过程。天地万物只需顺应自然,无论几经荣枯,还是自生自灭,整个过程都和谐而有规律的。正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成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任何人化的事物在自然面前都是拙劣而不完美的。二是,人的有限理性。在老子看来,认识能力的局限性率先体现在人类的语言上面。《道德经》开篇写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可見语言作为人类思维认识世界的工具,在有效记录传递信息和描述分析事物的同时,由于难以穷尽表达而很可能丢失核心理念,往往存在意在言外的情况。其次,在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选择中,人往往具有自利倾向。所谓“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天道公平,往往取多补少以实现均衡;而人道自私,不断把穷人手中的东西夺过来给富人。因为无知,所以无为。正是因为自然本身是完善的,人是有限理性的,人为事物较之自然事物就显得更为拙劣。既然人知道自己无知,与其过多干预世事,不如顺其自然。
二、“无为而治”的核心理念
“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是老子对于春秋末期社会现象的深入剖析和理性思考的结果。在充分认清当时社会动荡的根源在于“上有为”之后,他对以儒家和法家为代表的积极用权的“有为政治”学说进一步提出了严肃批判和质疑。既然“有为”是国家祸乱的根源,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无为”。具体来说,“无为而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无欲无事,守中无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统治者欲望太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人民,在政治上过度有为。要保证社会稳定,关键要“以无事取天下”。政府要尽可能消减自己的政治行为,不妄为、不轻率而为,避免政令繁苛、朝令夕改、赋税过重。二是,绝圣弃智,绝仁弃义。“不尚贤,使民不争”“智慧出,有大伪”。正是由于统治者盲目推崇贤能之才,民间才会争名夺利之事层出不穷;正是由于统治者讲究治国谋略,社会中讲究奇技淫巧、卖弄智慧之徒才会大行其道;正是由于统治者政风机巧,利令智昏,才会使社会生态阴暗,民众投机狡诈。仁、义、礼、智本是可贵的品质,但是在统治者盲目推崇的过程中已经丢失了原来的价值,成为一切虚假和丑恶现象的根源,沦为统治者奴役百姓的工具,所以老子对此予以否定。三是,上善若水,功遂身退。水最接近于“道”,处于最不起眼的位置却润泽万物,处于众人之下却不与人争利。统治者应当像水一样致虚守静,在社会中处于不显眼的地位;在官民关系上应当卑弱处下,而不是高高在上,对人民群众颐指气使;在社会资源分配过程中要做到不与民争利、让利于民,才是“善治”的政府;在完成使命之后,也不能自视居功至伟,骄纵好事,而要“功成而弗居”。
三、“返璞归真”的价值归宿
老子谈人性修养、论宇宙规则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其政治哲学体系服务,主张“无为而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无为”之形式实现政府“善治”的状态,最终实现返璞归真、天人合一的终极诉求。老子通过对统治者积极用权思想的否定,凸显了“百姓主体性”。“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他推崇圣人效法天地任万物自生自化的做法,主张不干预百姓的生活,让其自由生息,实现“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状态。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口中的圣人也爱民,但爱之有道。只有以无私无欲的自然无为之道爱民,才是真正的爱民。爱民体现在“尊重人”,尊重百姓的意志,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百姓;在于“爱护人”,不以仁爱之名行剥削之实;在于“相信人”,相信百姓自己顺应自然,可以处理好自身的事情。这种观念的深入发展,是对自然状态下人的发展能力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肯定,通过对人主体性的彰显来体现对自然属性的向往和追求。将人民从统治者的束缚中剥离出来遵循自然规则,体现了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天人合一”境界的无限憧憬。正是由于道家对自然状态的追求,随着“无为而治”理念的深入推演,老子的思维必然走向对人化事物的否定和批判。包括人类的语言、文字、工具、科学、技术乃至人类文明成果,道家都投以质疑和批判的目光。对人类文明成果的质疑,又会转向为对原始自然状态的憧憬,进而具化为“小国寡民”的社会构想。在小国寡民的社会里,人们放弃了一切欲望和功利化的诉求,抛弃了一切的人类文明、秩序和价值观念,重新回归到一种反璞归真、天人合一的自然状态,这是老子对现实的反叛以及对原始状态的回归。“小国寡民”的社会是老子“无为而治”理念下具体而微的社会喻象。可以说,老子在看到现实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之后,通过逆向思维的方式提出了回归自然、返璞归真的状态。它所表达的是一种“是其所应是”的价值构想,而不是“是其所是”的现实重现。
参考文献:
[1]陆永品著:庄子通释[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5:193.
[2]老子著:道德经[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4.
作者简介:
刘玲玲(1992.9—),女,汉族,安徽合肥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2015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研究方向:行政理论与实践;社会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