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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核心在于“和谐”,这一价值核心是知识产权法自身特征所决定的,并且也是知识产权法现代化发展必须要把握的关键点。知识产权法的和谐价值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这主要考虑到了知识产权法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并就知识产权法的和谐价值与经济发展的具体需要进行了结合。知识产权法和谐价值的实现,需要把握和谐价值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注重对执法人员的价值修养进行提升,并使公民能够对这一价值取向予以正确的认知,以满足知识产权法的实际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