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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实施以来,各地种子管理和种子生产经营彻底分开,明确了种子管理职能,从体制上为促进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但从种子管理具体工作来说,还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不少地方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关系未理顺、管理缺失等问题,需要我们结合当地实际,探讨问题,借鉴经验,进一步促进种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高效运行、完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