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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督的是党和国家的政策,目的在于促进党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完善合理,代表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本文就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机制;协调性
民主监督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所谓民主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就国家常务和群众生活向党政机关提意见作批评,以及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爱国人士之间互相提意见作批评。它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效应。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民主监督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人民政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重要事务提出了许多兴利除弊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然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这些问题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掣肘。本文力图通过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的透析,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是由政协组织的性质决定的,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主监督,是站在参政党的角度,对执政党的监督。
首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这种监督的性质是由政协组织的性质决定的。
其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融党派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于一体,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方面,由于政协的民主监督是超脱于执政党之外的“异体监督”,因而能成为中共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效补充;另一方面,由于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因而又比无组织的群众监督更切实、可靠,更有助于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政治过程而得以实现。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
历史的原因导致民主监督在中国步履维艰,由此造成民主观念的淡化、监督功能的脆弱,以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操闲心”、“找茬子”的观点者不乏其人;有的职能部门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甚了了,认为政协在“四大家”里只不过是摆设,随声附和而己。在这种情况下,民主监督的大气候之形成怎能不缓慢。
2.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承认民主监督重要,现在总的看来已不成大问题,难的是付诸实践。而实践的问题,就不单纯是人民政协自身意志所能左右的。应该看到,人民政协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程度和水平受制于整个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目前,我国的民主政治虽已有长足进展,但还不完善,由此带来的是各种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民主监督不能不受到限制。如有的党政领导看似开明,常常表态愿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实际上只喜欢听顺耳之言、赞扬之语,听不进逆耳之言、批评之语。至于对提意见者穿小鞋、搞打击报复之事也屡见不鲜。
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协调性较差
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除了政协民主监督,还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纯地依靠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发挥的作用毕竟有限,实践中许多委员们常常感到定位不明、渠道不畅和无处着力。定位不明是指难以区别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民主监督、人大法律监督、行政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的界限;渠道不畅通是指政协委员们获取的监督信息与监督所需要的信息不对称;无处着力是指政协委员们大都是单兵作战,很难形成合力,而且专业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
三、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民主监督意识
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针对前面所述情况,要重读毛泽东同黄炎培先生关于防止历史周期率的谈话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中有关民主监督的论述,学习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所作的报告,以及党的十六报告中有关健全民主制度、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部分。总结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引导大家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从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紧迫性;从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尚不健全,权力机关监督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等方面,认识民主监督作用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
2.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建章立制、加快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进程是基础。虽然这是一个渐进过程,但有两项制度应着手解决:一是知情制度。知情是监督的基础,不知情,就必然无的放矢,参政议政就参不到关键处;监督也就难以取得实际效果。知情不仅包括情况通报,还应包括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参与有关法规的检查,参与重点案件的审理以及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等。二是反馈制度。对于通过政协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凡是正确的应加以采纳;凡是对某些问题在看法上不完全一致的应加以解释。这样做说明“事事有回音”,真正体现接受监督的诚意。一句话,只有着实解决了制度问题,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3.加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同其他监督体系的合作力度
首先,加强与人大监督的结合。建立联系机制,使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发挥制度的整合效应;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情况的视察调研,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广泛、持久的监督合力。其次,加强与舆论监督的结合。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政协专栏,跟踪提案办理情况,报道委员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呼声要求,宣传人民政协工作,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力。最后,加强与纪检部门监督的结合。联合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视察调查,深化民主监督效果。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它的完善与发展,不仅是制度上的健全与发展,运行上的程序化与规范化,而且更是全社会人民素质的提高、民主意识浓厚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李贺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J].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01)
[2]李蒙.试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问题[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02)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机制;协调性
民主监督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所谓民主监督,是指人民政协就国家常务和群众生活向党政机关提意见作批评,以及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爱国人士之间互相提意见作批评。它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效应。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民主监督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人民政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重要事务提出了许多兴利除弊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然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这些问题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掣肘。本文力图通过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的透析,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是由政协组织的性质决定的,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主监督,是站在参政党的角度,对执政党的监督。
首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这种监督的性质是由政协组织的性质决定的。
其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融党派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于一体,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方面,由于政协的民主监督是超脱于执政党之外的“异体监督”,因而能成为中共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有效补充;另一方面,由于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行为,因而又比无组织的群众监督更切实、可靠,更有助于人民群众的利益通过政治过程而得以实现。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
历史的原因导致民主监督在中国步履维艰,由此造成民主观念的淡化、监督功能的脆弱,以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操闲心”、“找茬子”的观点者不乏其人;有的职能部门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甚了了,认为政协在“四大家”里只不过是摆设,随声附和而己。在这种情况下,民主监督的大气候之形成怎能不缓慢。
2.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承认民主监督重要,现在总的看来已不成大问题,难的是付诸实践。而实践的问题,就不单纯是人民政协自身意志所能左右的。应该看到,人民政协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的程度和水平受制于整个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和水平。目前,我国的民主政治虽已有长足进展,但还不完善,由此带来的是各种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民主监督不能不受到限制。如有的党政领导看似开明,常常表态愿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实际上只喜欢听顺耳之言、赞扬之语,听不进逆耳之言、批评之语。至于对提意见者穿小鞋、搞打击报复之事也屡见不鲜。
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协调性较差
社会主义监督体系除了政协民主监督,还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纯地依靠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发挥的作用毕竟有限,实践中许多委员们常常感到定位不明、渠道不畅和无处着力。定位不明是指难以区别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民主监督、人大法律监督、行政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的界限;渠道不畅通是指政协委员们获取的监督信息与监督所需要的信息不对称;无处着力是指政协委员们大都是单兵作战,很难形成合力,而且专业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
三、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民主监督意识
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针对前面所述情况,要重读毛泽东同黄炎培先生关于防止历史周期率的谈话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中有关民主监督的论述,学习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所作的报告,以及党的十六报告中有关健全民主制度、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部分。总结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引导大家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从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认识加强民主监督的紧迫性;从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尚不健全,权力机关监督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需要等方面,认识民主监督作用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
2.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民主监督机制
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建章立制、加快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的进程是基础。虽然这是一个渐进过程,但有两项制度应着手解决:一是知情制度。知情是监督的基础,不知情,就必然无的放矢,参政议政就参不到关键处;监督也就难以取得实际效果。知情不仅包括情况通报,还应包括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参与有关法规的检查,参与重点案件的审理以及有关重大决策的调查论证等。二是反馈制度。对于通过政协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凡是正确的应加以采纳;凡是对某些问题在看法上不完全一致的应加以解释。这样做说明“事事有回音”,真正体现接受监督的诚意。一句话,只有着实解决了制度问题,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3.加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同其他监督体系的合作力度
首先,加强与人大监督的结合。建立联系机制,使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发挥制度的整合效应;通过联合开展执法情况的视察调研,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大的法律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广泛、持久的监督合力。其次,加强与舆论监督的结合。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政协专栏,跟踪提案办理情况,报道委员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呼声要求,宣传人民政协工作,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力。最后,加强与纪检部门监督的结合。联合纪委、监察部门,对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视察调查,深化民主监督效果。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我国政治运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又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它的完善与发展,不仅是制度上的健全与发展,运行上的程序化与规范化,而且更是全社会人民素质的提高、民主意识浓厚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李贺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和意义[J].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01)
[2]李蒙.试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问题[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