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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规范成为规范的并不是规范本身,而是在规范之外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是包括宪法秩序在内的所有秩序得以成立的基础。这就是英国学者麦考密克在他的《法律的制度》一书中阐释的内容,他用排队这个通俗易懂、每个人都有的实际经验阐明了不依赖于明确表述的规范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秩序的存在,并分离出了不同于规范的事务,即实践者之间相互的行为期待。而正是这种信念才是秩序的最终来源,而正式规则和权威等概念同样建立在这种秩序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