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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关于贯彻《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特函[2007]4号),《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及《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D7002—2006)》已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并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2月1日正式实施。以后开始申报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许可的实施办法按照新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