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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俄联邦机关和联邦各主体预算关系的改变是一种比较明显的现象。向建立联邦各主体财政基础和中央对联邦各主体给予财政支持的统一原则过渡迈出了第一步。但是,确定地区以外的税收,建立地区财政支持基金和规定需要这种支持的地区的原则不可能不引起反对。本刊曾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最主要的只是在大约3万项预算中有89种预算进行了初步的预算改革。至于说到预算制度的最普遍的条款—地方预算,在进行根本性经济改革的年代里实际上没有什么改变。因此,今天面临的极其尖锐的问题是制定法律规定地方预算形成的新原则,明确而不模棱两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