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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长访谈录之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办公室的门开着,方良伏在案头专心地翻看案卷,连续敲了两次门,方良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微笑着让记者进来。
办公桌的上方挂着一幅字——崇法厚德。他很喜欢这幅字,是当地的一个书法家送给他的。
办公室的洗手间里面,摆放着牙刷、毛巾等洗漱用品。反贪局的一位干警告诉记者:“尽管方良的宿舍离检察院步行也就20分钟路程,但他经常加完班之后就睡在办公室。”方良笑称这是两地分居带来的“自由”,他的家属目前还住在南宁市下辖的县里。
无论是大案、小案,他都会亲自参与,对每一个案件都非常细心,这是干警对方良的评价,“有时候,他把案件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照顾’”。而这一切,被方良视为“反贪干警应有的责任心”。
从日记破获“日记门”
《方圆》:你是2009年12月被任命为南宁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刚到任不久,就碰上了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受贿案,也就是被网络热炒的“日记门”事件,这也是你到任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吧?
方良:是的。这个案件是在2010年春节前,因韩峰的日记泄露而暴露的,春节过后更是被炒得沸沸扬扬。因此自治区党委和检察院都很重视,将这个案子交给南宁市反贪局来办。
《方圆》:从当时日记所暴露出的问题来看,数额并不高。自治区和检察机关对这个案件的重视,是不是因为它的社会关注度高?
方良:当时日记所暴露出来的涉案金额只有20万元左右,不算多。但“日记门”这个事件太敏感,影响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如果我们不认真查处,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方圆》:“日记门”暴露更多的是韩峰的私生活,在被媒体曝光之后,我们检察机关介入,会不会给案件的查办带来影响?
方良:事件刚开始流传期间,因为正值春节放假,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到“两会”前关注的人逐步多了起来,以致到后来引起轩然大波。其实这一事件早早就引起了自治区检察院的关注,春节刚一上班,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就一边关注“日记门”事件的网上进展,一边秘密安排自治区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干警对日记中所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初步的摸排、核实。
在我们接手这个案件后,考虑更多的不是韩峰的私生活问题,而是他的职务犯罪问题。当时舆论高度关注,并且还有一些他过去的领导为他说话,说韩峰以前的工作还是不错的……这些都给我们办案带来一定的压力。案件到底能不能查得彻底,除了网上暴露出来的,还有没有其他问题?这是我们的目的。
《方圆》:经过初查,我们是否已经确定问题不止暴露出来的那么多?
方良:网上流传去的只是他5个多月的日记,并不完整,并且真实性有待考证。我们当时分析,韩峰在烟草部门担任领导的时间长,并且前后在好几个地方都任职过,如果这个人有腐败行为,就应该不止这些问题。果然,我们用两天的时间就完成了线索的初步排查工作,确定日记中的行贿人确实存在,这也成为案件的突破点。
《方圆》:这个案件最终的突破,是因为一个电子证据?
方良:无论是韩峰还是行贿人的犯罪事实,都因为时间太久,又没有其他的证据作支持,给办案带来了难度。后来我们从韩峰的生活习惯作了分析,认为其写日记是多年形成的习惯,不会轻易地将日记销毁。这样在安排搜查工作时,特别强调要搜查日记本、记事本等,因为韩峰喜欢玩电脑,所以也特别注意U盘、光碟等电子介质。果然,我们在韩峰的床头柜里发现了一张光碟。事后确认这张光碟是由韩峰本人刻录其1997年到2004年间的日记。日记记录了韩峰在钦州任烟草局局长期间收受大量贿赂的事实。
《方圆》:取得这些证据之后,就只需要韩峰交代自己的问题了。
方良:是的。对韩峰的讯问工作,我们事先也制定了方案。就“日记门”事件来说,韩峰本人也是一名受害者,其本身也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思想包袱很重。我们讯问人员是以一种同情的心态和他开始的谈话。虽然日记涉及很多香艳事件,但在讯问过程中,我们明确表达只谈经济问题,不谈作风问题。这使得韩峰与讯问人员能迅速拉近距离,促使其交代问题。最终,韩峰交代了其受贿过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方圆》:这是不是你查办的第一起通过网络曝露出来的案件?
方良:是的,也是南宁检察机关的第一起。因此从经验上来说,还不是很足,比如所涉及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搜集、固定和完善,是我们今后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这个案件结束后,我们还专门请了自治区公安厅电子侦查方面的专家来给干警讲课。
关注涉农案件
《方圆》:你以前是在县院任检察长,来到南宁市做反贪局长之后觉得有哪些变化?
方良:这也是我体会比较深的一点,我们作为市一级反贪部门,有一个承上启下的职能,以前我是办好个案就行了,现在得从全局考虑,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作用,调动全市的反贪力量来推进整体工作。去年南宁市很大一部分案件就是通过最初掌握一个线索,分到下面去办,突破之后,找到新的线索,再由市院反贪局协调交叉办。
《方圆》:从成绩上看,也确实达到了共同发展。
方良:2010年,全市共立查案件107件149人,其中立查大案85件,立查要案13人,立查贿赂案件65件72人。这三个指标都位居全区第一。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355万余元。
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作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在查办窝串案工作中取得了规模效应。
《方圆》:那么你更多关注哪些领域的职务犯罪?
方良:重点是涉农案件。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且各地为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纷纷设立经济开发区、商品住宅区,不少农村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成为流向农村、农户的巨大资金流,侵吞、挪用征地补偿的职务犯罪变得突出。以南宁为例,犯罪人员对征地补偿、退耕还林、救助款的侵吞、挪用,这三个领域是重灾区。凡是发现这些侵害农民权益的职务犯罪,我们一定会清查到底。
最注重的是办案安全
《方圆》:我看到南宁市检察院反贪局年轻的干警比较多,带这支年轻团队,你有什么经验?
方良:确实这里的新同事比较多。培养一个优秀的反贪侦查员,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我一直提倡以案代训。反贪讲究实践,让他们多接触案件、多参与案件,会提高得很快。
同时,反贪局也会定期组织一些培训,请相关的专家学者来给干警讲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方圆》:做反贪局长,你最注重的是什么?
方良:办案安全。我也经常强调,对待案件要有责任心,安全是重中之重。安全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嫌疑人、证人的安全保障,这一块是绝对不能出问题的,一旦有一点纰漏,不单对办案干警有打击,也是对检察队伍形象的损害。
另一方面是办案干警自己的安全问题,这个安全更多的是指廉洁。干反贪工作,经常会面对这样那样的诱惑。要抵抗这样的诱惑,一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另一方面要靠制度建设。
《方圆》:你刚才提到责任心,也就是干警评价你“把案件当做自己的孩子去照顾”。在见到你之前,我听说了一个关于你的故事:去年10月是你和爱人结婚20周年纪念日,本来约好要庆祝一下,但因为有案子,你凌晨三点多才回到家,发现孩子睡在沙发上,爱人坐在椅子上,桌上的饭菜都没动。
方良:(笑)这个就不要说了。我觉得,做一个反贪局长,生活中就必然会有一些舍弃。
责任编辑:张羽
办公室的门开着,方良伏在案头专心地翻看案卷,连续敲了两次门,方良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微笑着让记者进来。
办公桌的上方挂着一幅字——崇法厚德。他很喜欢这幅字,是当地的一个书法家送给他的。
办公室的洗手间里面,摆放着牙刷、毛巾等洗漱用品。反贪局的一位干警告诉记者:“尽管方良的宿舍离检察院步行也就20分钟路程,但他经常加完班之后就睡在办公室。”方良笑称这是两地分居带来的“自由”,他的家属目前还住在南宁市下辖的县里。
无论是大案、小案,他都会亲自参与,对每一个案件都非常细心,这是干警对方良的评价,“有时候,他把案件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去‘照顾’”。而这一切,被方良视为“反贪干警应有的责任心”。
从日记破获“日记门”
《方圆》:你是2009年12月被任命为南宁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刚到任不久,就碰上了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销售管理处处长韩峰受贿案,也就是被网络热炒的“日记门”事件,这也是你到任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吧?
方良:是的。这个案件是在2010年春节前,因韩峰的日记泄露而暴露的,春节过后更是被炒得沸沸扬扬。因此自治区党委和检察院都很重视,将这个案子交给南宁市反贪局来办。
《方圆》:从当时日记所暴露出的问题来看,数额并不高。自治区和检察机关对这个案件的重视,是不是因为它的社会关注度高?
方良:当时日记所暴露出来的涉案金额只有20万元左右,不算多。但“日记门”这个事件太敏感,影响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如果我们不认真查处,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方圆》:“日记门”暴露更多的是韩峰的私生活,在被媒体曝光之后,我们检察机关介入,会不会给案件的查办带来影响?
方良:事件刚开始流传期间,因为正值春节放假,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到“两会”前关注的人逐步多了起来,以致到后来引起轩然大波。其实这一事件早早就引起了自治区检察院的关注,春节刚一上班,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就一边关注“日记门”事件的网上进展,一边秘密安排自治区院反贪局侦查指挥中心干警对日记中所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初步的摸排、核实。
在我们接手这个案件后,考虑更多的不是韩峰的私生活问题,而是他的职务犯罪问题。当时舆论高度关注,并且还有一些他过去的领导为他说话,说韩峰以前的工作还是不错的……这些都给我们办案带来一定的压力。案件到底能不能查得彻底,除了网上暴露出来的,还有没有其他问题?这是我们的目的。
《方圆》:经过初查,我们是否已经确定问题不止暴露出来的那么多?
方良:网上流传去的只是他5个多月的日记,并不完整,并且真实性有待考证。我们当时分析,韩峰在烟草部门担任领导的时间长,并且前后在好几个地方都任职过,如果这个人有腐败行为,就应该不止这些问题。果然,我们用两天的时间就完成了线索的初步排查工作,确定日记中的行贿人确实存在,这也成为案件的突破点。
《方圆》:这个案件最终的突破,是因为一个电子证据?
方良:无论是韩峰还是行贿人的犯罪事实,都因为时间太久,又没有其他的证据作支持,给办案带来了难度。后来我们从韩峰的生活习惯作了分析,认为其写日记是多年形成的习惯,不会轻易地将日记销毁。这样在安排搜查工作时,特别强调要搜查日记本、记事本等,因为韩峰喜欢玩电脑,所以也特别注意U盘、光碟等电子介质。果然,我们在韩峰的床头柜里发现了一张光碟。事后确认这张光碟是由韩峰本人刻录其1997年到2004年间的日记。日记记录了韩峰在钦州任烟草局局长期间收受大量贿赂的事实。
《方圆》:取得这些证据之后,就只需要韩峰交代自己的问题了。
方良:是的。对韩峰的讯问工作,我们事先也制定了方案。就“日记门”事件来说,韩峰本人也是一名受害者,其本身也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思想包袱很重。我们讯问人员是以一种同情的心态和他开始的谈话。虽然日记涉及很多香艳事件,但在讯问过程中,我们明确表达只谈经济问题,不谈作风问题。这使得韩峰与讯问人员能迅速拉近距离,促使其交代问题。最终,韩峰交代了其受贿过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方圆》:这是不是你查办的第一起通过网络曝露出来的案件?
方良:是的,也是南宁检察机关的第一起。因此从经验上来说,还不是很足,比如所涉及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搜集、固定和完善,是我们今后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这个案件结束后,我们还专门请了自治区公安厅电子侦查方面的专家来给干警讲课。
关注涉农案件
《方圆》:你以前是在县院任检察长,来到南宁市做反贪局长之后觉得有哪些变化?
方良:这也是我体会比较深的一点,我们作为市一级反贪部门,有一个承上启下的职能,以前我是办好个案就行了,现在得从全局考虑,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作用,调动全市的反贪力量来推进整体工作。去年南宁市很大一部分案件就是通过最初掌握一个线索,分到下面去办,突破之后,找到新的线索,再由市院反贪局协调交叉办。
《方圆》:从成绩上看,也确实达到了共同发展。
方良:2010年,全市共立查案件107件149人,其中立查大案85件,立查要案13人,立查贿赂案件65件72人。这三个指标都位居全区第一。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355万余元。
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作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在查办窝串案工作中取得了规模效应。
《方圆》:那么你更多关注哪些领域的职务犯罪?
方良:重点是涉农案件。
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且各地为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纷纷设立经济开发区、商品住宅区,不少农村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成为流向农村、农户的巨大资金流,侵吞、挪用征地补偿的职务犯罪变得突出。以南宁为例,犯罪人员对征地补偿、退耕还林、救助款的侵吞、挪用,这三个领域是重灾区。凡是发现这些侵害农民权益的职务犯罪,我们一定会清查到底。
最注重的是办案安全
《方圆》:我看到南宁市检察院反贪局年轻的干警比较多,带这支年轻团队,你有什么经验?
方良:确实这里的新同事比较多。培养一个优秀的反贪侦查员,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我一直提倡以案代训。反贪讲究实践,让他们多接触案件、多参与案件,会提高得很快。
同时,反贪局也会定期组织一些培训,请相关的专家学者来给干警讲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方圆》:做反贪局长,你最注重的是什么?
方良:办案安全。我也经常强调,对待案件要有责任心,安全是重中之重。安全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嫌疑人、证人的安全保障,这一块是绝对不能出问题的,一旦有一点纰漏,不单对办案干警有打击,也是对检察队伍形象的损害。
另一方面是办案干警自己的安全问题,这个安全更多的是指廉洁。干反贪工作,经常会面对这样那样的诱惑。要抵抗这样的诱惑,一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另一方面要靠制度建设。
《方圆》:你刚才提到责任心,也就是干警评价你“把案件当做自己的孩子去照顾”。在见到你之前,我听说了一个关于你的故事:去年10月是你和爱人结婚20周年纪念日,本来约好要庆祝一下,但因为有案子,你凌晨三点多才回到家,发现孩子睡在沙发上,爱人坐在椅子上,桌上的饭菜都没动。
方良:(笑)这个就不要说了。我觉得,做一个反贪局长,生活中就必然会有一些舍弃。
责任编辑: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