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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艺以来,我在老调舞台上塑造了一系列包拯的形象,主演了十几部包公戏,像《铡美案》、《包公告状》、《下陈州》、《包公辞朝》、《跑汴京》等,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在饰演包拯的过程中,我对他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全面,心中树立了一个鲜活的包拯形象,对塑造这一人物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包拯在今天也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老调;包公;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1
每当人们提到包公这个人物,会立刻想到黑脸面,双眉紧皱,额头画一月牙,身穿黑蟒袍,头戴乌纱帽,这样一位戏曲舞台上的包公形象,他铁面无私、刚直不阿,被历代人民所传颂,并尊称他为“包青天”。在中国戏曲舞台上,包公一直是广大民众喜爱和称道的艺术形象。他曾是北宋政治舞台上的历史人物,自从进入民间传说和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之后,就在不同时代不同作家和艺术家的塑造下千姿百态,面貌各异。西方一位戏剧理论家说过:“一部戏的永久价值却在于人物塑造。”包公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真实人物,但从北宋开始包公就不断地被民间神化,胡适曾说包公是“有福之人”,是个“箭垛式”人物。由于他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百姓期待的希望,向往的光明,所以很多包公的故事广为流传。
从艺以来,我在老调舞台上塑造了一系列包拯的形象,主演了十几部包公戏,像《铡美案》、《包公告状》、《下陈州》、《包公辞朝》、《跑汴京》等,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在饰演包拯的过程中,我对他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全面,心中树立了一个鲜活的包拯形象,对塑造这一人物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包拯在今天也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下面谈谈我对包拯的认识。包拯是历史上的清官,百姓称他“包青天”。他是我国历史上有见识和抱负的政治家、改革家和著名的法律专家。当贪官容易,当清官难,当一世清官更难。包拯一生为官三十多年。他清正廉洁,执法如山,不畏权贵,节亮风清,居家勤俭,严守法纪,不徇私情,体察民情,除恶扬善,被百姓呼为“包青天”。他在临终遗嘱中写道:“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我志,非我子孙”。并吩咐将此遗嘱仰工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这就是包拯的思想和追求。包公形象是一种精神文化成果,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的载体,对社会文化思想方面的法制观念,清官意识,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社会文化心理诸方面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一、法制观念
包公形象宣扬的是法治,体现了如下几方面的法制观念:(1)包公惩治贪官污吏和不法权贵,打击各种犯罪行为,是利国利民的正义行为,体现了人民对平等和公平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法制观念。(2)包公形象体现了遵法守法,违法必究,严格和公正执法的法律观念,是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3)人们始终把包公当作崇拜的对象,包公成了法治的代表,体现了人民对实现社会法治的强烈追求。(4)包公这样的清官挺身而出为百姓主持公道,洗雪冤曲,体现了处于弱势的群体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在传统皇权专制的政治组织里,清官往往少之又少,而贪官和奸臣总是多数,处于弱势的百姓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很难得到保证。所以不可能存在积极主动的法治维权观念,他们被动地等待“清官”来拯救他们,往往是不太现实的理想,但符合人民百姓迫切需要包公代表的“法治”对其权利给予保护。
二、清官意识
包公形象是典型的清官形象,主要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中代表社会正义的政治理想,是清官意识在人物形象上的反映。清官意识具有阶级差别的,在专制社会里,表现为人民百姓的清官意识和统治的清官意识。因此我认为,包公形象一方面体现着清官形象是下层百姓利益的保护者,代表了公正廉明的法制精神,是正义的象征,一方面清官形象又体现了清官作为王法的代言人统治阶级借助清官形象来美化政权和王法。
包公形象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不衰并被人民喜爱,在通俗文学中受到作者的歌颂和赞扬,被敬为“公”。综合体现了中国古典社会中包公的人格力量,道德力量,智慧力量及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精神力量,较为符合人民的利益。包公形象是深深扎根在中国百姓心目之中被拥戴和歌颂的崇拜对象,这就形成了人民大众的清官意识。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只要社会存在着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人们呼唤清官的意识将长期存在。只要社会中有以正统制度文化力量出现的非正义存在,那么人民就不能不盼望具有超制度力量的清官出现。人对传统价值观念的选择不同就有分清官和贪官之分,只要有贪官的存在,违法枉法的行为就不会灭绝,对包公的崇拜就有它存在的依据,社会普遍存在的清官意识将成人们永远的精神追求。
三、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
清官是相对于贪官而存在的,它们的社会的功用是完全相反的,包拯在《乞不用赃吏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包公的清廉正直是传统文化所崇尚的价值观念。
从中国历史看,每当传统价值崩解,每当一种文化遇到危机,就会出现对价值,文化以及人生本身的怀疑和重新估价。维护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秩序的传统道德规范在很多方面已经被解构,先前在人们思想品质培养和人际交往中起着重要指导作用的传统道德观,也逐渐被人冷漠和淡忘,无力规范当今的社会生活。伴随着文化精神及其价值体系的被摒弃,物质需求的不断满足与人的精神世界日益萎缩。这一极不协调的矛盾正愈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品味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异化的苦涩,心中为曾经有过的包公形象巨大的精神力量所震撼。可以说,包公所代表的是“民族的脊梁”,是扭转民放衰落,传统文化困境中复兴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的光明之炬。
个人自我道德约束的丧失对世俗欲望无休止的追求,不尽完善且缺乏道德规范的市场经济,导致个人为满足私欲不惜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越轨行为尽出不穷。我们期待着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社会在生活中的回归,这仅靠社会政治制度的先进,社会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是难以从根本上奏效的。因此,包公的形象的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在民族文化精神中的价值和教育作用不可替代的。
包公形象的道德品质是后人学习的典范。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观念和许多积极变化,但也出现了贪污腐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的东西,以及某些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借经济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沉渣泛起,今天我们更需要弘扬传统价值观念。包公清廉的操守和正直的品格,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社会正面的价值取向,永远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关键词:老调;包公;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1
每当人们提到包公这个人物,会立刻想到黑脸面,双眉紧皱,额头画一月牙,身穿黑蟒袍,头戴乌纱帽,这样一位戏曲舞台上的包公形象,他铁面无私、刚直不阿,被历代人民所传颂,并尊称他为“包青天”。在中国戏曲舞台上,包公一直是广大民众喜爱和称道的艺术形象。他曾是北宋政治舞台上的历史人物,自从进入民间传说和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之后,就在不同时代不同作家和艺术家的塑造下千姿百态,面貌各异。西方一位戏剧理论家说过:“一部戏的永久价值却在于人物塑造。”包公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真实人物,但从北宋开始包公就不断地被民间神化,胡适曾说包公是“有福之人”,是个“箭垛式”人物。由于他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百姓期待的希望,向往的光明,所以很多包公的故事广为流传。
从艺以来,我在老调舞台上塑造了一系列包拯的形象,主演了十几部包公戏,像《铡美案》、《包公告状》、《下陈州》、《包公辞朝》、《跑汴京》等,受到了广大观众的欢迎。在饰演包拯的过程中,我对他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全面,心中树立了一个鲜活的包拯形象,对塑造这一人物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包拯在今天也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下面谈谈我对包拯的认识。包拯是历史上的清官,百姓称他“包青天”。他是我国历史上有见识和抱负的政治家、改革家和著名的法律专家。当贪官容易,当清官难,当一世清官更难。包拯一生为官三十多年。他清正廉洁,执法如山,不畏权贵,节亮风清,居家勤俭,严守法纪,不徇私情,体察民情,除恶扬善,被百姓呼为“包青天”。他在临终遗嘱中写道:“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营之中。不从我志,非我子孙”。并吩咐将此遗嘱仰工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这就是包拯的思想和追求。包公形象是一种精神文化成果,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的载体,对社会文化思想方面的法制观念,清官意识,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社会文化心理诸方面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一、法制观念
包公形象宣扬的是法治,体现了如下几方面的法制观念:(1)包公惩治贪官污吏和不法权贵,打击各种犯罪行为,是利国利民的正义行为,体现了人民对平等和公平的要求,符合人民的法制观念。(2)包公形象体现了遵法守法,违法必究,严格和公正执法的法律观念,是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3)人们始终把包公当作崇拜的对象,包公成了法治的代表,体现了人民对实现社会法治的强烈追求。(4)包公这样的清官挺身而出为百姓主持公道,洗雪冤曲,体现了处于弱势的群体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在传统皇权专制的政治组织里,清官往往少之又少,而贪官和奸臣总是多数,处于弱势的百姓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很难得到保证。所以不可能存在积极主动的法治维权观念,他们被动地等待“清官”来拯救他们,往往是不太现实的理想,但符合人民百姓迫切需要包公代表的“法治”对其权利给予保护。
二、清官意识
包公形象是典型的清官形象,主要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中代表社会正义的政治理想,是清官意识在人物形象上的反映。清官意识具有阶级差别的,在专制社会里,表现为人民百姓的清官意识和统治的清官意识。因此我认为,包公形象一方面体现着清官形象是下层百姓利益的保护者,代表了公正廉明的法制精神,是正义的象征,一方面清官形象又体现了清官作为王法的代言人统治阶级借助清官形象来美化政权和王法。
包公形象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不衰并被人民喜爱,在通俗文学中受到作者的歌颂和赞扬,被敬为“公”。综合体现了中国古典社会中包公的人格力量,道德力量,智慧力量及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精神力量,较为符合人民的利益。包公形象是深深扎根在中国百姓心目之中被拥戴和歌颂的崇拜对象,这就形成了人民大众的清官意识。
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只要社会存在着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人们呼唤清官的意识将长期存在。只要社会中有以正统制度文化力量出现的非正义存在,那么人民就不能不盼望具有超制度力量的清官出现。人对传统价值观念的选择不同就有分清官和贪官之分,只要有贪官的存在,违法枉法的行为就不会灭绝,对包公的崇拜就有它存在的依据,社会普遍存在的清官意识将成人们永远的精神追求。
三、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
清官是相对于贪官而存在的,它们的社会的功用是完全相反的,包拯在《乞不用赃吏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包公的清廉正直是传统文化所崇尚的价值观念。
从中国历史看,每当传统价值崩解,每当一种文化遇到危机,就会出现对价值,文化以及人生本身的怀疑和重新估价。维护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秩序的传统道德规范在很多方面已经被解构,先前在人们思想品质培养和人际交往中起着重要指导作用的传统道德观,也逐渐被人冷漠和淡忘,无力规范当今的社会生活。伴随着文化精神及其价值体系的被摒弃,物质需求的不断满足与人的精神世界日益萎缩。这一极不协调的矛盾正愈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品味着人们的精神世界异化的苦涩,心中为曾经有过的包公形象巨大的精神力量所震撼。可以说,包公所代表的是“民族的脊梁”,是扭转民放衰落,传统文化困境中复兴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的光明之炬。
个人自我道德约束的丧失对世俗欲望无休止的追求,不尽完善且缺乏道德规范的市场经济,导致个人为满足私欲不惜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越轨行为尽出不穷。我们期待着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社会在生活中的回归,这仅靠社会政治制度的先进,社会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是难以从根本上奏效的。因此,包公的形象的传统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在民族文化精神中的价值和教育作用不可替代的。
包公形象的道德品质是后人学习的典范。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观念和许多积极变化,但也出现了贪污腐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的东西,以及某些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借经济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沉渣泛起,今天我们更需要弘扬传统价值观念。包公清廉的操守和正直的品格,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社会正面的价值取向,永远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