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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支快速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通过财税法制建设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和谐,进一步发挥财税法制的宏观调控作用,并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努力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有结构性上涨,明显通货鼓胀。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立法、税收立法、财税立法以及与财税立法密切相关的社会立法、经济立法,尽快改变这方面存在的一些滞后的现象,防止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随意性和侵权行为,坚决防止社会分配存在的不公和差距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