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成果共享平台的几个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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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高校科研成果共享平台的建设方面存在着几个问题,一是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内容二是现有的科研成果共享形式和渠道、三是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协调机制、四是科研成果共享的面对的一些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着几个问题的探讨,来让读者了解共享平台建设的一些内容。
  【关键词】科研成果共享;共享效率;共享机制
  
  
  现阶段,在我国的一些高校科研成果的运用和推广上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例如资金投入同产出不成正比、成果可利用率低,成果存在着重复、水平低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影响着我国创新型社会的建设,而且已经引起了我国学术界和科研界的广泛关注。
  由于我国经济区域发展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这反映在成果产出上就是地区间在质量和数量上不平衡,经济发达的地区成果产出多,反之,就相对就少。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建立有效的高校科研成果共享平台。在国内,也有一些关于平台建设的研究,研究方向不一,但大部分关注的是如何进行科研成果共享平台的优化和重组,并以此来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高效利用。
  一、科研成果共享内容
  由于科研成果自身存在着差异性和独特性,所以对科研成果共享的划分也应该区别对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信息共享
  科研成果的信息共享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的需求和供给信息。因为科研成果的产生本来就是为了应用于实践,而现阶段实践的最好场所就是市场。科研成果的供需关系直接影响科研成果共享程度的提高,而且通过供需信息的共享,可以为科研成果的各个主体提供一个正确的市场利益导向,从而推进科研成果的整合和利用,提高其利用率。
  2.科研设备及数据的共享
  科研设备的共享也应该纳入到科研成果共享中去,这有利于提高科研成果共享的效率。科研设备主要包括科研仪器、数据库等等,它的共享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科学仪器的共享。实验室中的研究仪器是科研创新工作的物质载体,其建设需要同时满足国家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的要求,而且还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所以科研仪器的共享能够更好的实现成果的共享。(2)数据的共享就是科学数据库资源的共享。它主要包括参考文献的共享、相关技术信息的共享、相关科研成果的共享等等。数据的共享是成果共享的补充,成果提供者可以根据实际来选择数据共享的内容。
  3.人员流动和共享
  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要时刻秉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因为这是一切科技创新活动的核心理念。对于高校来说,每一个科研工作者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但如果能够实现科研工作者的交流和共享,达到区域性、全国性的人员流动交流,那么这既有利于技术上的互补,又有利于高校科研的推进,要想实现这一目标,行之有效的办法是过整合各部门人才信息资源,建立与成果、专利、机构等信息库的数据链接,实现多样化的人才服务功能
  二、常用的科研成果共享方式和渠道
  从以往的实践和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高校科研成果共享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形式:
  (1)科研论坛和形式
  科研论坛大多数是由企业组织、高校或科研院所召集并举办的,通过论坛征文、会议交流等形式,在某些高校科研成果的主体间进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学术交流。然后通过在论坛中的交流实现信息的共享,知识的提升。
  (2)地区或国际间的科研合作和交流
  地区间的交流就是地区高校间,高校和社会间的交流;国际交流是指与国外的科学组织、高校和企业的双边、多边涉及开拓国际合作渠道、协商合作机制、确定合作关系等一系列内容在内的合作和交流,实现国际间的科研成果交流和共享。例如,早年间,“大连理工大学•日本岩手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会”在理工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举行。就技术转移、共同研究课题、学生交流等方面,两所大学及相关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这是日本技术向中国转移的成功事例之一,标志着两国间在技术领域的合作更进一步。
  (3)建设知识网络平台及数据库
  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在网络广泛覆盖和应用背景下,数据库和网络平台迅猛发展,并且成为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供信息服务的主要方式。现有的知识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大多由科研院校、行业组织或政府机构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和数据并建立。例如我国的“国家科技成果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等,这些都加大推进了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
  三、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协调机制
  根据科研成果身的特性和共享的原则可将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协调关系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共享主体,共享主体有微观和共享平台主体;二是共享规则,包括共享程序、协议以及共享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一)共享主体
  1.微观主体
  微观主体主要指所有科研成果的关系方,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的供需双方,例如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或高校科研团队等,这是构成科研成果共享的核心力量。它们因自身满足的需要,而对科研成果具有了非常明确的需求或者供给意愿,但又因为科研成果共享的成本和收益可能不对称,从而会有所犹豫。
  2.共享平台的搭建
  共享平台的搭建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科研成果共享中的不足,主导搭建科研成果共享平台的单位,主要包括政府相关机构、各级科协、民间协作组织、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高级高校、跨国公司的内部组织等,它们是科研成果的重要组织和推动者。
  3.共享平台的引导和管理者
  主要指引导科研成果平台的建设和发展的政府管理部门,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二)科研成果共享协调机制的内容
  1.组织保障
  建立能够协调各方利益和行动的专门协调机构是一种常见的方法,通过协调机构,强化各主体的横向协调,弱化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行政束缚。一方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成果共享协调机构进行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在遵从国家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的优势,并积极探索和开展各具特色的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
  2.分工协调
  要调动个高校参与科研成果共享的积极性,重视和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实现成果共享利益最大化。从根本上协调共享主体的根本途径是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尽可能鼓励成果共享的供需双方建立经济交换关系,并以市场化为主的共享方式替代行政化为主的局面,将成果共享由政府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
  3.信息互通
  信息互通是高校科研成果共享平台协调机制的必要保障。信息沟通有一下几种方式,一种是利用共享服务或者中介组织平台!通过正式的沟通渠道,如月会、周会、座谈会、共享主体积极发言,陈述建设心得。二是二是通过非正式的沟通渠道,包括电子邮件、小型聚会等方式,完成自发性的、松散型的信息沟通。三是三是基于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官方或者中介组织搭建的网络服务平台 (包括付费和免费)。
  四、影响科研成果共享的主要因素
  (一)管理体制
  作为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前提条件,管理体制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共享的行政管理和相关的法规政策。现实中,在这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各高校科研配置服从于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导致科研资源建设缺乏统筹安排,存在严重的分散、遗漏的现象;二是一些自发成立的民间协调机构缺少强制行政的权利,进行协调管理的能力不足。
  (二)资金保障
  资金保障是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重要支持,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科研成果共享就不能持续。一方面资金经费的投入决定着科研成果共享的数量和质量,也决定着共享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共享机制建成后的持续运行也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此外,各高校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在资金上急需保障,这部分资金可以来自国家,也可以来自社会,其中包括企业和个人赞助。
  (三)信息渠道
  信息渠道是否顺畅关系到高校科研成果共享的效率。只有信息渠道舒畅,才能掌握丰富的科研成果信息资源,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市场的供需情况。信息渠道顺畅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共享的供需双方能够及时查询到对方的科研成果共享意愿。二是信息共享主体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共享资源。所以,保证顺畅的信息渠道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现代技术的投入,普及以网络为主的现代数字技术,实现信息传递的现代化、科学化和数字化。
  参考文献:
  [1]屈宝强,等,地方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数据库建设情况分析[J].情报杂志.2011(8)
  [2]黄东流,等.基于共建共享模式的知识服务系统建设研究[J].情报杂志.2011(3)
  [3]左崇良,高校科研设备区域共享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2011(6)
  注:
  本文系2011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项目编号:2011B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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