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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代警察机关产生以来,中外警察职能的重心总是随着国家与社会的主要矛盾的变化而转变的,一般都要经历“政治镇压”到“打击犯罪”再到“公共服务”的转变过程。警察的应急性公共服务职能的发展是政府职能日益扩大的结果。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阶段,警察的打击性职能与服务职能各有侧重,其基本趋势是向多职能并存格局发展。当今我国警察的服务职能应当通过政府应急性公共服务机制的优化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