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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每一个人都喜欢幻想,在他的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人总有各种各样的欲求,也有各种各样的渴望,而现实是宰割欲望的机器,总是无情地摧毁人们的各种愿望,无论这种愿望是否正当。有的人想要一夜成名,享受桂冠加身的荣耀;有的人想要一夜暴富,感受钟鸣鼎食的富贵;有的人想要成为主宰,俯瞰天下,俾睨众生;有的人想要成为中心,受人景仰,得人崇拜。而有的人,仅仅只想做一个勇敢无畏的人,抛弃怯懦,甩掉软弱,刚硬勇猛,孔武有力,成为一个真正的“纯爷们儿”,“硬汉子”。博尔赫斯就是其中之一。
关键词:博尔赫斯;汉子
作为上世纪五十年代拉丁美洲最著名的作家之一的博尔赫斯,享有了几十年来最高的荣誉。他的作品自从问世,就被迅速的翻译到全球各地,得到了无数人的喜爱与推崇。博尔赫斯其人其事在全世界卷起了一股热潮,无数的人阅读着他的作品,大批的人用尽各种方式去认识他,了解他。这使得他成为近代阿根廷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与同时代的庇隆同为阿根廷最有名的两个人。这样一个被无数人景仰和崇拜的作家,得到了博学多才,风格独到的评价,却事实上是一个一辈子都埋首在图书馆,与书本打交道的图书馆管理员。真实的博尔赫斯是一个腼腆的,温柔的,甚至有点懦弱的人。在他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关系破裂之后,在朋友的怂恿之下,他以一种很没有骨气的姿态逃离了家庭,然后在一夜未归之后派了一个律师去跟他的妻子交涉离婚事宜。这一行为极为可笑也显得极没有担当。他的妻子勃然大怒,斥责他是个懦夫。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腼腆,懦弱的博尔赫斯,却在自己的心底无限地景仰着那种铁血真汉子,热血真爷们儿,敢于在街头打架斗殴动刀子,敢于横行霸道不可一世,哪怕时时跟人起冲突一说二打。他羡慕那样的生活方式,那样敢说敢做,敢闯敢干,敢于随时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存在方式。那种率性的生活,是他这种整年泡在图书馆里,满肚子满脑子文字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也无法感受到的。他想要体验那样的生活,可现实中的他却永远不会跟那样的生活沾边,那么温文尔雅的他永远不可能让人想象到热血汉子的形象。
于是就有了《玫瑰色街角的汉子》。他编了一个故事,故事中有一个叫做“神刀”的勇猛汉子,罗森多·胡亚雷斯。他是某一个帮派的成员,在这一带以善于玩刀子和衣着华美而出名。在这个地区,没有一个人或者一条狗不尊敬他,包括女人。他是人们崇拜的对象,更是年轻人模仿的对象,甚至于他吐痰的方式,都有人去模仿。而就是这样一个勇猛威武的汉子,却在一个舞会上,被一个外地来的玩刀子的人弗兰西斯科·雷亚尔的气势所压倒。在雷亚尔挑衅着要和他拼刀子的时候,胡亚雷斯把刀子扔到了窗外。于是雷亚尔顺理成章地接替了胡亚雷斯的地位,并理所当然地占有了他的女人。而故事的最后,居然是“我”,博尔赫斯,一个无名之辈,用我的一把长刀子,轻而易举地杀死了雷亚尔并逃脱掉警察的检查,取代了雷亚尔和胡亚雷斯的地位,同时占有了那个女人。
这样一个看似无任何新意且叙述混乱的故事,却从最深层显示出博尔赫斯的渴望。他渴望做一个玫瑰色街角的雄伟汉子,喝酒,打架,拼刀子,不在乎流血,不害怕死亡,用他的勇武和力量让人们崇拜,让人们景仰,从而吸引女人,占有女人。这样率性热血的生活能调动起他全身的血液,让他得到作为男人最原始,最野性的快乐。
可事实是,这一切都只能存在于幻想之中。如同弗洛伊德所说,作家在自己的某种渴望得不到实现的时候,只能将这些难以启齿的渴望写在自己的作品里,创作出自己想象中的那种人物,让自己笔下的人物替自己去完成自己无法完成的梦想。
《玫瑰色街角的汉子》是博尔赫斯关于男人,关于纯爷们儿梦想的缩影,或许也是很多男人们的梦想。在这样充满激情的叙述中博尔赫斯完成了自己关于热血汉子的梦想,也替很多像他一样想成为铁血汉子的人完成了他们共同的梦想。因此这部作品从一出世便被无数的男人欣赏和喜欢着,成为了博尔赫斯的著名代表作之一(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关键词:博尔赫斯;汉子
作为上世纪五十年代拉丁美洲最著名的作家之一的博尔赫斯,享有了几十年来最高的荣誉。他的作品自从问世,就被迅速的翻译到全球各地,得到了无数人的喜爱与推崇。博尔赫斯其人其事在全世界卷起了一股热潮,无数的人阅读着他的作品,大批的人用尽各种方式去认识他,了解他。这使得他成为近代阿根廷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与同时代的庇隆同为阿根廷最有名的两个人。这样一个被无数人景仰和崇拜的作家,得到了博学多才,风格独到的评价,却事实上是一个一辈子都埋首在图书馆,与书本打交道的图书馆管理员。真实的博尔赫斯是一个腼腆的,温柔的,甚至有点懦弱的人。在他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关系破裂之后,在朋友的怂恿之下,他以一种很没有骨气的姿态逃离了家庭,然后在一夜未归之后派了一个律师去跟他的妻子交涉离婚事宜。这一行为极为可笑也显得极没有担当。他的妻子勃然大怒,斥责他是个懦夫。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腼腆,懦弱的博尔赫斯,却在自己的心底无限地景仰着那种铁血真汉子,热血真爷们儿,敢于在街头打架斗殴动刀子,敢于横行霸道不可一世,哪怕时时跟人起冲突一说二打。他羡慕那样的生活方式,那样敢说敢做,敢闯敢干,敢于随时用武力解决问题的存在方式。那种率性的生活,是他这种整年泡在图书馆里,满肚子满脑子文字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也无法感受到的。他想要体验那样的生活,可现实中的他却永远不会跟那样的生活沾边,那么温文尔雅的他永远不可能让人想象到热血汉子的形象。
于是就有了《玫瑰色街角的汉子》。他编了一个故事,故事中有一个叫做“神刀”的勇猛汉子,罗森多·胡亚雷斯。他是某一个帮派的成员,在这一带以善于玩刀子和衣着华美而出名。在这个地区,没有一个人或者一条狗不尊敬他,包括女人。他是人们崇拜的对象,更是年轻人模仿的对象,甚至于他吐痰的方式,都有人去模仿。而就是这样一个勇猛威武的汉子,却在一个舞会上,被一个外地来的玩刀子的人弗兰西斯科·雷亚尔的气势所压倒。在雷亚尔挑衅着要和他拼刀子的时候,胡亚雷斯把刀子扔到了窗外。于是雷亚尔顺理成章地接替了胡亚雷斯的地位,并理所当然地占有了他的女人。而故事的最后,居然是“我”,博尔赫斯,一个无名之辈,用我的一把长刀子,轻而易举地杀死了雷亚尔并逃脱掉警察的检查,取代了雷亚尔和胡亚雷斯的地位,同时占有了那个女人。
这样一个看似无任何新意且叙述混乱的故事,却从最深层显示出博尔赫斯的渴望。他渴望做一个玫瑰色街角的雄伟汉子,喝酒,打架,拼刀子,不在乎流血,不害怕死亡,用他的勇武和力量让人们崇拜,让人们景仰,从而吸引女人,占有女人。这样率性热血的生活能调动起他全身的血液,让他得到作为男人最原始,最野性的快乐。
可事实是,这一切都只能存在于幻想之中。如同弗洛伊德所说,作家在自己的某种渴望得不到实现的时候,只能将这些难以启齿的渴望写在自己的作品里,创作出自己想象中的那种人物,让自己笔下的人物替自己去完成自己无法完成的梦想。
《玫瑰色街角的汉子》是博尔赫斯关于男人,关于纯爷们儿梦想的缩影,或许也是很多男人们的梦想。在这样充满激情的叙述中博尔赫斯完成了自己关于热血汉子的梦想,也替很多像他一样想成为铁血汉子的人完成了他们共同的梦想。因此这部作品从一出世便被无数的男人欣赏和喜欢着,成为了博尔赫斯的著名代表作之一(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