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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的实施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含义;然后分析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的落脚点;最后进一步分析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的实施,希望对有关人士有所帮助。
【关键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实施
一、前言
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在绿色建筑,制定了系统、先进、操作性强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其中2006年6月, 我国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还针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实施。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建立于2006年,当时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我国标准的编制借鉴了国外相对成熟的可持续建筑评价体系,如1990年建筑的英国BREEAM,1996年建立的美国LEED,2002年建立的日本CASBEE等。此标准的制定,结合2007年8月建设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GBL2007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系统已形成完整构架。我国标准实施的时间虽不长,但对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同时为各地方出台绿色建筑标准提供了依据和实践经验。
三、绿色建筑标准有效实施的落脚点
通过这几年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以及与国外较为成熟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比较,我国的标准有效性实施的控制点可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其一,条文的具体控制性。第一版建筑标准条文的编制注重原则性和整体性,首先从大框架上使绿色建筑工作打开局面,但往下发展则需要提出具体的控制点,措施和数据。
其二,政府、开发商、民众在现阶段针对绿色建筑领域的角色需要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初期阶段,政府部门站在一个高度,推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结合标准的绿色建筑实践期之后,相应的措施以及社会宣传力度需及时跟上,为工作赢得具体实施的执行者和拥护者。
其三,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技术支持发展需到位。
四、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的实施分析
1、標准中条文的控制性
附表为关于光污染控制的类似条文,在LEED和CASBEE中的分别表述。
上表的对比可以看出,LEED和CASBEE均对室内和室外光污染情况有较为详细的描述,而CASBEE更细致的加上了反射光的污染控制。在措施的提出时,LEED针对室外照明功率,CASBEE在日本环境省“光污染对策指南”中对上方光束比等都有合理的数据控制范围,这样的条文描述清晰且在设计和审查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从开发商实施的角度来看,条文措施清晰,让他们有专业上执行的明确方向,设计人员也能根据这些设计指导对项目设计进行控制。在绿色建筑发展程度并不是很高的阶段,对开发商进行可操作和易操作的控制,是相对有效的。
从专家审查的角度来看,通过这些条文的限制,项目的审查能比较清晰的落实到几个控制点,不再出现凭个人经验估计和猜测的情况。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看,清晰的条例能让政府有的放矢,便于监管工作的进行。
借鉴以上两个标准的情况,针对我国现阶段整体的建筑情况,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的方向为:提出节能要求的几项重要控制点,同时给出有操作可能性的措施和控制数据范围。现在国内大部分地区开始推出地方的绿色建筑标准,在条文的制定上,基于我国标准,根据各地的地方特色对标准进行深化、细化。由于我国区域广阔,各区域差别很大,各节能控制点在各地区的突出情况不尽相同,如建筑遮阳要求,在不同的地方对于遮阳的需求程度及方位、角度要求均不相同。在国标给出几项符合整体国情的重要控制点后,各地应根据自己情况,强调和增加符合自己区域的控制措施,这样具体的条文才能有的放矢,真正落实。
2、政府、开发商及民众的各自角色
LEED是由美国绿色委员会作为其开发者和独立第三方来操作的,并有一定的奖惩措施,相对可信且权威,也使LEED可以很好的起到市场和政策工作的标签作用。日本于2004年6月在“国土交通省环境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出台了用CASBEE对建筑进行评价的第三者认定制度和CASBEE评价师认定制度,并且名古屋市和大阪市已规定在建筑报批申请和竣工时必须用CASBEE进行评价。
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市场需要政府控制,绿色建筑的推行在初期需要由政府来推动。然而开发商在没有奖励措施的带动或强制执行的指令下,很难对需要增加成本的绿色建筑提起兴趣,即缺乏执行的源头。可参考LEED和CASBEE的推行做法,部分区域和项目强制执行,设置相应的绿色建筑发展的规划指标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及相关的管理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开发商和民众的积极性,激励技术市场的发展,最后形成一个积极良好,相互监督,又相互支持的绿色筑发展链。
现阶段,政府、开发商和民众的角色定位应为:政府为推动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开发商为执行者和发展者,民众是拥护者和享用者。政府正积极进入角色,促进各方更快的就位。
3、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技术支持需同步
标准的落实很大部分是在设计和施工中完成的,如果设计、施工中没有很好的安排和把握,最后很难把“绿”实现成“真绿”。现阶段国内有许多的厂家开始发展节能型技术和材料,市场上也不缺乏满足绿色节能要求的技术,但使用结果总是不如人愿。
这个技术已有许多国内厂家引进国外技术后在做,虽然成熟度不够,但现在的技术水平已经有了一定的应用范围。目前,国内基本没有项目能将其很理想的实现。光导管是将室外的自然光引进到室内的一种装置,与之配套的还有采光装置,以及漫射装置。可以广泛应用于地下空间、走廊、办公室、厂房、车间、场馆等白天需要开灯的地方。
在设计的时候,光导管的管道最好避免90%的拐弯,否则在管道中日光的反射率会成指数级下降。在设计前期,光导管的位置和个数就需要确定,同时要与建筑中吊顶上的其他管道不产生碰撞。在AUTO CAD的时代,吊顶中的管线综合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和很大的精力,而且经常因为图纸的修改,之前的管线综合完全失效,造成现在建筑项目中经常出现的,原定在房间中合理设置是4个光导管,最后被迫变成2个,同时原设计有足够光线,最后因为与管线交叉被迫拐弯导致还需正常的灯光来补给,根本无法实现设计时的效果,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现阶段正在兴起的建筑信息模型就能大大解决这个问题,不会因为事先没有考虑到的管线综合问题而导致实施出现问题。
在施工中,BIM亦能起到很好的前期控制作用。BIM包含建筑物全部信息的电脑模型,模型内的各类数据将在建筑物全生命周期,包括设计、建造、维护、管理等环节发挥作用。所以绿色建筑技术在发展的同时,设计、施工方面的技术支持需要同步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的实施进行了分析,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的出现和实行,为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之后绿色建筑的长期探索中,还会不断的有新问题出现,标准作为一把尺子,在不同时期需要有适应绿色建筑发展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体系,从而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智栋,刘少瑜.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与美国LEED2009的比较分析.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节能大会论文集.2009
[2]赵凤,黄晓蕾.国外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给中国的启示[J].华东科技,2010,(l).
[3] 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绿色建筑评估体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关键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实施
一、前言
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在绿色建筑,制定了系统、先进、操作性强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其中2006年6月, 我国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实现了新的跨越,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中,还针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实施。
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建立于2006年,当时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我国标准的编制借鉴了国外相对成熟的可持续建筑评价体系,如1990年建筑的英国BREEAM,1996年建立的美国LEED,2002年建立的日本CASBEE等。此标准的制定,结合2007年8月建设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GBL2007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评价系统已形成完整构架。我国标准实施的时间虽不长,但对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同时为各地方出台绿色建筑标准提供了依据和实践经验。
三、绿色建筑标准有效实施的落脚点
通过这几年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以及与国外较为成熟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比较,我国的标准有效性实施的控制点可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其一,条文的具体控制性。第一版建筑标准条文的编制注重原则性和整体性,首先从大框架上使绿色建筑工作打开局面,但往下发展则需要提出具体的控制点,措施和数据。
其二,政府、开发商、民众在现阶段针对绿色建筑领域的角色需要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初期阶段,政府部门站在一个高度,推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结合标准的绿色建筑实践期之后,相应的措施以及社会宣传力度需及时跟上,为工作赢得具体实施的执行者和拥护者。
其三,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技术支持发展需到位。
四、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的实施分析
1、標准中条文的控制性
附表为关于光污染控制的类似条文,在LEED和CASBEE中的分别表述。
上表的对比可以看出,LEED和CASBEE均对室内和室外光污染情况有较为详细的描述,而CASBEE更细致的加上了反射光的污染控制。在措施的提出时,LEED针对室外照明功率,CASBEE在日本环境省“光污染对策指南”中对上方光束比等都有合理的数据控制范围,这样的条文描述清晰且在设计和审查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从开发商实施的角度来看,条文措施清晰,让他们有专业上执行的明确方向,设计人员也能根据这些设计指导对项目设计进行控制。在绿色建筑发展程度并不是很高的阶段,对开发商进行可操作和易操作的控制,是相对有效的。
从专家审查的角度来看,通过这些条文的限制,项目的审查能比较清晰的落实到几个控制点,不再出现凭个人经验估计和猜测的情况。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看,清晰的条例能让政府有的放矢,便于监管工作的进行。
借鉴以上两个标准的情况,针对我国现阶段整体的建筑情况,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的方向为:提出节能要求的几项重要控制点,同时给出有操作可能性的措施和控制数据范围。现在国内大部分地区开始推出地方的绿色建筑标准,在条文的制定上,基于我国标准,根据各地的地方特色对标准进行深化、细化。由于我国区域广阔,各区域差别很大,各节能控制点在各地区的突出情况不尽相同,如建筑遮阳要求,在不同的地方对于遮阳的需求程度及方位、角度要求均不相同。在国标给出几项符合整体国情的重要控制点后,各地应根据自己情况,强调和增加符合自己区域的控制措施,这样具体的条文才能有的放矢,真正落实。
2、政府、开发商及民众的各自角色
LEED是由美国绿色委员会作为其开发者和独立第三方来操作的,并有一定的奖惩措施,相对可信且权威,也使LEED可以很好的起到市场和政策工作的标签作用。日本于2004年6月在“国土交通省环境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出台了用CASBEE对建筑进行评价的第三者认定制度和CASBEE评价师认定制度,并且名古屋市和大阪市已规定在建筑报批申请和竣工时必须用CASBEE进行评价。
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市场需要政府控制,绿色建筑的推行在初期需要由政府来推动。然而开发商在没有奖励措施的带动或强制执行的指令下,很难对需要增加成本的绿色建筑提起兴趣,即缺乏执行的源头。可参考LEED和CASBEE的推行做法,部分区域和项目强制执行,设置相应的绿色建筑发展的规划指标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及相关的管理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开发商和民众的积极性,激励技术市场的发展,最后形成一个积极良好,相互监督,又相互支持的绿色筑发展链。
现阶段,政府、开发商和民众的角色定位应为:政府为推动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开发商为执行者和发展者,民众是拥护者和享用者。政府正积极进入角色,促进各方更快的就位。
3、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的技术支持需同步
标准的落实很大部分是在设计和施工中完成的,如果设计、施工中没有很好的安排和把握,最后很难把“绿”实现成“真绿”。现阶段国内有许多的厂家开始发展节能型技术和材料,市场上也不缺乏满足绿色节能要求的技术,但使用结果总是不如人愿。
这个技术已有许多国内厂家引进国外技术后在做,虽然成熟度不够,但现在的技术水平已经有了一定的应用范围。目前,国内基本没有项目能将其很理想的实现。光导管是将室外的自然光引进到室内的一种装置,与之配套的还有采光装置,以及漫射装置。可以广泛应用于地下空间、走廊、办公室、厂房、车间、场馆等白天需要开灯的地方。
在设计的时候,光导管的管道最好避免90%的拐弯,否则在管道中日光的反射率会成指数级下降。在设计前期,光导管的位置和个数就需要确定,同时要与建筑中吊顶上的其他管道不产生碰撞。在AUTO CAD的时代,吊顶中的管线综合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和很大的精力,而且经常因为图纸的修改,之前的管线综合完全失效,造成现在建筑项目中经常出现的,原定在房间中合理设置是4个光导管,最后被迫变成2个,同时原设计有足够光线,最后因为与管线交叉被迫拐弯导致还需正常的灯光来补给,根本无法实现设计时的效果,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现阶段正在兴起的建筑信息模型就能大大解决这个问题,不会因为事先没有考虑到的管线综合问题而导致实施出现问题。
在施工中,BIM亦能起到很好的前期控制作用。BIM包含建筑物全部信息的电脑模型,模型内的各类数据将在建筑物全生命周期,包括设计、建造、维护、管理等环节发挥作用。所以绿色建筑技术在发展的同时,设计、施工方面的技术支持需要同步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性的实施进行了分析,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的出现和实行,为国内绿色建筑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之后绿色建筑的长期探索中,还会不断的有新问题出现,标准作为一把尺子,在不同时期需要有适应绿色建筑发展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体系,从而促进社会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智栋,刘少瑜.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与美国LEED2009的比较分析.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节能大会论文集.2009
[2]赵凤,黄晓蕾.国外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给中国的启示[J].华东科技,2010,(l).
[3] 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绿色建筑评估体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